03.06 公司出了新制度,出差費用及商務費用由員工自己承擔,從項目提成中扣,合理嗎?

林也程


我們不妨換個角度來思考:

項目不論是否盈利,不論任何情況,差旅費用都應該由公司承擔。

如果你是老闆,你覺得合理嗎?

其實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只要是合法的,就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任何決定都無非是某個群體的意志決定。

要麼是員工立場,要麼是客戶立場,要麼就是老闆立場。

職場管理中,從來都沒有“絕對有利”,因為一方的絕對“有利”,就是另一方的絕對“失利”。人的本性都是趨利避害的,越是絕對,越是動盪!

所以你問合理不合理,我覺得根本原因是,是不是有人在這個制度下是絕對有利的?

只有制衡彼此的關係,把絕對變成相對,才能從根本上解除敵視關係,才能讓彼此真的擁有安全感!

最後,我覺得不是合不合理,說個直接的,只要合法,老闆說的都是合理的!如果你覺得不爽,就去試著溝通和改變,而不是糾結合不合理。

環境,自己,老闆,這三者總要有一個被改變,就看是誰了。



大劉說創業


公司出了新制度,出差費用及商務費用由員工自己承擔,從項目提成中扣除,題主想知道公司將費用這樣操作是否合理,

我原來就業的一家生產銷售型公司,銷售人員的提成就是採用這樣的計費。

我個人的答案是:合理的。


我認為合理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01.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的費用開支無法預估與限制,把決定權下放給銷售人員決定。

我們清楚銷售人員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很多時間為了能夠促成業務談成,期間會涉到的請客請飯、送小禮品之類的商務活動。

而針對所宴請的客戶是否具備銷售價值,或者能夠產生多少銷售訂單完全只有銷售人員比較清楚。那麼由銷售人員來決定是否宴請,是否送小禮品的決定,更具有可操作性。

02.增加銷售人員的成本意識,讓他清楚,花出去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的錢,方便大家控制與節省。

我們清楚,我們在宴請客戶時,對於誰來埋單比較關注。

而銷售人員對涉及宴請等商務活動所產生的費用,要在自己所產生的提成中扣除,就好比自己從自己的腰包中掏錢出來請吃飯一樣的道理,這時多數銷售人員會更加節制,是根據商務對象確實不同的層次、檔次。無形中對費用的控制起到積極作用。

03.銷售年度時期內,所產生費用一樣由財務進行報銷,只是在年終提成中一併扣除。

公司採用這樣的方法,則通過頭兩年、三年的銷售成本支出與銷售業績百分比來確定年度銷售費用額度,同時提升銷售人員的年度銷售提成點,將同比例商務費用全部計入銷售人員的銷售提成中。這樣能夠讓銷售人員感受到,每一次商務活動所支出的費用,就表明自己的提成工資中又少了一筆費用。

而費用產生後,由銷售人員全部憑發票到公司預先進行核實報銷,只是在年度計算銷售個人年度銷售提成時,再一併扣除後,將剩餘費用發放給銷售人員的一種管理方式。

綜上所述:公司出的新財務管理制度,將出差費用及商務費用由員工自己承擔,並提高員工的年度提成點數,讓銷售人員自己控制商務費用、出差費用,這樣更能激發銷售人員的成本意識與費用管理,能夠讓銷售人員在相同銷售業績的情況下,能夠增加更多的收入,為此我認為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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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在職場


我們單位,一般出差沒人去,報賬太麻煩,和西天取經是的,九九八十一劫,完了就拿到報賬的錢,一有事出差領導就問我們誰願意去,就是沒人去,實在沒辦法了領導直接給現金,能開票的開票開不了的就他自己補,他去報賬,買一盒筆芯都要給機關打報告,制度沒錯,錯的是不人性化,


正義道道道


你這個是從項目提成里扣,提成哦,是員工的提成。

不應該是項目公司利潤嗎?

再而,用這個方案,提成點數有無上升。。

前期有困難,一般出差商務費,是員工自己先墊付,公司給與額度,回來後就憑發票報銷、大部分公司是這樣吧。時間差也就一個月。

假如成了按項目提成來扣,且員工提成點數是上升了。但是時間差變長了。前期對接,中間生產發貨,後期收款。不止一個月的。有些做工程的收款論年來算。而且我總不能幹等這一單業務吧,我得再出去跑業務。一個月可能跑兩趟,三趟。我自己的錢先墊出去了。但是提成可不是立馬到賬。用老方式,我的出差商務費回籠了,我自己可以繼續出差。如今成了,自己再掏第二份出差費,甚至第三份。。。

最後。

對方拖欠貨款怎麼辦

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老闆跑路怎麼辦

中間自己離職或者被辭退怎麼辦

在金錢上,員工原本只操心個工資問題,現在還生出個擔心出差商務費的問題。勞動局可以幫追工資,但是出差商務費這爭議很大呢。。

風險好大。

這分明就是代理人合夥方式。。

行業老手還行的通。這剛工作沒多久的年輕人吃不消。。哪有這麼多錢墊著。


千人廠的禁菸督導員


這種制度早有耳聞,反正是很不合理,銷售精英都會有所保留,也就是飛單,把一部分高額合同給別的公司,拿比本公司更高的提成,畢竟對別的公司來說,這個單是無銷售成本的,掙的都是利潤,即使少掙些,何樂而不為?甚至有些公司為了現金流,比成本高一點就出貨了,大部分利潤都給了這些外部銷售。說來說去,就是公司給別人養銷售團隊了。


往事如風孔雀君


這樣的垃圾企業好意思說合理?

如果公司的產品落後,沒市場,那豈不是員工每個月不掙錢還要虧本?那鬼願意留下來。

朋友之前他們公司百分之一的提成,一單下來最高一千多萬,但是公司還是會發最基本的底薪加補貼,出差費都可以按照程序報銷。因為不是每個員工一來就可以做出業績。

如果按照你們的邏輯,估計岳雲鵬早就被郭德綱趕走了。

搞不懂,領導大魚大肉吃著,員工最基本的補貼都不想掏,還有臉說出來。要不你僱你們家親戚幹吧!什麼都不用掏。


失落的俄羅斯電影


這個就是成本誰出的問題

比較合理的方式是算入成本,扣掉後再算提成,這樣雙方都應該能接受

但也得有個度,我幫老闆管部門,除了薪資都管,一個人幹幾個人的活,老闆最近提出庫損應該我承擔,我就拒絕了,表示可以剝離職權。因為前期沒有從庫存管理中拿錢,我管理下的庫損比以前降低了很多,但不可能歸零,再說我也是拿工資的,不是包乾制,於理不符


奈爾比威費


這個制度,從情感上感覺不合理,但實際中確實合法合理的,畢竟公司掌握著制定規則的權利。所以遇到這個問題,一般解決思維如下:

1、斤斤計較,心情變差,爭取抗議並且幾乎無法改變,從而消極怠工,最後憤而離職,吃虧的是自己;

2、感覺不合理,沒前途,離職;

3、覺得公司不錯,自己也能把項目完成得很好,先把工作卓越完成,再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去申請修改規則,那麼這時候進退自如。因為已收穫最寶貴的項目經驗,也證明了自己,如果收穫不合理,隨時可以跳。

所以公司的新制度,一般建議先支持,後證明,再爭取。希望對你有幫助。


風叔聊職場


所以,為了節約成本,商務選擇不出差,不請吃飯。能微信解決的就微信解決。。不能微信解決的,就不解決。畢竟要自己掏錢,而且提成多少是你老闆說幾個點就幾個點。。說不定還抵不上花費


kissblueice


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你不做別人做,都沒有人做,老闆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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