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前防控形勢需要和市政府相關要求,為加強人員管理,現將“洛康碼”使用通知如下:
1、全縣所有居民小區(村)、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商場、超市、商業樓宇、農貿市場、金融經營網點、景區景點、賓館、車站、文化體育場館等場所以及公交車、出租車(含網約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一律檢驗“洛康碼”後通行(乘坐)。
2、標註為“紅碼”人員,嚴格採取相應的隔離管控措施;標註為“黃碼”的人員實施居家隔離措施;標註為“綠碼”的人員,可在全市範圍內“亮碼+測體溫”後通行。
3、老人、小孩等無智能終端、無法申領“洛康碼”的人員,憑小區出入證、健康證明或單位工作證明,測量體溫後通行。
4、各鄉(鎮)、各行業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督促分管行業和區域全面落實使用“洛康碼”。
從3月6日起,市、縣兩級將對此項工作進行督查督辦,對工作落實不力、群眾反映不認可、不使用的單位,啟動問責機制。
宜陽縣疫情防控辦公室
2020年3月5日
瞭解“洛康碼”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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