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宇宙中的萬事萬物,越是優秀、越是高等,他們成熟的時間就越遲

宇宙中的萬事萬物,越是優秀、越是高等,他們成熟的時間就越遲

席勒的“女人的品位”一詩,韻律和諧,對仗工整,頗能動人心絃,是一篇很成熟的作品。但依我個人的看法,讚美女人最中肯、最得當的,當是法國作家朱伊所寫的幾句話。他說:“如果沒有女人,在我們生命的起點將失去扶持的力量;中年失去歡樂;老年失去安慰。”拜倫在他的劇作《薩丹那帕露斯》也曾有幾句感傷的道白:“在人類呱呱墜地之始,就必須靠女人的乳房始能賴以生長;嬰兒的呀呀學語也是出自女人的口中所傳授;我們最初的眼淚是女人給我們溫柔的撫慰;我們最後的一口氣也大都是在女人的身旁吐出來,在一般男人猶疑不前時,她們出來為曾指揮自己的男人做臨終的守護。”

以上兩者的話語,都頗能真切、具體、傳神的道出女人的價值所在。

因為只須從女人的體態來看,便可瞭然女人天生就不適於從事精神或肉體上的重大工作,她們在行動上無法承當“人生的債務”,所以,造物老特別安排一些受苦難的事情加在女人身上,以求補償,諸如分娩的痛苦,子女的照顧,對於丈大的服從等——通常女人對丈夫總具有高度忍耐力,且能給予慰藉。——女人很少表現強烈的悲哀、歡喜等情緒,所以她們的生活在本質上來說,無所謂比男人幸福或不幸,她們只是冀求恬靜、平穩的度其一生。

女人最適於擔任養育嬰兒及教育孩童的工作,為什麼呢?因為女人本身就像個小孩,既愚蠢又淺見——一言以蔽之,她們的思想是介於男性成人和小孩之間。一個少女能夠一年到頭成天和小孩兒一起唱歌、跳舞、嬉戲,打發歲月。如果換成男人,即使他能耐下心來做這種事,但請大家試想看看,其結果將是如何?

造物者似乎把戲劇中所謂的“驚人效果”應用在年輕女孩身上。造化給她們的財富只是短短几年的美麗,賜予她們暫時的豐滿和魅力——甚至透支她們此後所有的姿色。所以在這短暫的幾年間,她們可以虜獲男人的愛情,叫男人承諾對她們的照顧——一直到死為止。因為欲使男人動心以至承諾,光憑理性的成熟還不能確保有效。是以上蒼創造女人也和創造萬物一般,採用經濟的手段,只是在生存必需時才賦予她(它)們信用的武器或器械。雌蟻在交尾之後,便失去翅翼,因為翅膀已成了多餘,並且對於產卵和撫養還是一種危險;同樣的,在生下幾個小孩之後,一個女人通常也失去了美麗和嬌豔。

在年輕小姐們的心意中,對於家務及其他女紅,只是次要的工作,甚至當做遊戲看待。她們惟一所思慮的,不外是如何戀愛、如何捕獲男人,以及與此有關的事情而已,如化妝、跳舞等等。

宇宙中的萬事萬物,越是優秀、越是高等,他們達到成熟的時間就來得越遲。男人在28歲以前,理智和精神能力成熟的並不多見,女子卻在十八九歲便屆成熟期。雖稱“成熟”,她們在理性方面仍是十分薄弱,所以,女人終其一生也只能像個小孩,她們往往只看到眼前的事情,執著於現實,其思維僅及於皮相不能深入,不重視大問題,只喜歡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人,不同於一般動物只生存在“現在”,人類有理性,靠著它,由檢討過去而瞻顧未來。人類之有遠見、懸念及憂悶等,都是因理性而發。因為女人的理性非常薄弱,由理性所帶來的利與弊,也遠較男性為少。不,毋寧說女人是精神上的近視者更為確當,她們直覺的理解力,對周身的事物,觀察力非常敏銳,但遠距離的東西則無法人目,所以,凡是在她們的視界所不存在的,不管是有關過去的也好,有關未來的也好,她們都漠不關心,無動於衷。固然男人也有這種現象,但總不如女性來得普遍,而且她們厲害的程度,有的幾近瘋狂。女人的浪費癖就是因為這種心理,在她們的觀念中,認為賺錢是男人的本分,而儘可能花完它(在丈夫逝前或去世後),是她們應盡的義務。尤其是,丈夫為了家庭生計把薪俸轉交她們後,她們更增強了這種信念。——上述的做法和信念,當然有許多弊端,但也有一些優點,因為女人是生活於現實,所以她們很瞭解及時行樂的道理,女人眼看著整日辛勞的丈夫,心裡難免有所不忍,所以為了調劑丈夫的身心,在必要的場合會設法給丈夫種種慰藉,增加生活的情趣。

古日耳曼人的風俗,每當男人遭遇困難之際,往往移樽就教於婦女,此事實無可非議。是什麼原因?因為女人對於事物的理解方法和男人截然不同,最顯著之點是,她們的眼中只有近的事物,做起事來總是選擇達到目的的最便捷的路徑。而男人,對於眼前的事物,起先是毫不在意的一眼晃過去,但思前想後,繞了幾個圈子,最後的結論,重點仍在眼前的事物上。加之,大抵說來,女人較冷靜、不猶豫,對於事物的見解,只就存在的事實,頭緒單純,不會被那些紛然雜陳的思想所混亂。而男人則不然,一激動起來,往往把存在的事物加以想像或擴大,結果不是小事變大就是鑽進牛角尖。

女人比男人更具憐憫之心,因此,對於那些不幸的人,容易表現出仁愛和同情的言行。但由於現實的心理,關於正義感、誠實、正直等德性,卻比男人為劣。這是因為女人理性薄弱,所以只有現實、具體、直接的東西能在她們身上發生力量,對於與之相反的抽象的思想、堅定的決心以及那些有關過去、未來或遠隔的事事物物,女人根本無暇去顧及,也不願去想它。所以,她們先天上雖具那些德性,卻無法發揮展開,在這方面來說,女人很可以和有肝臟而缺膽囊的生物相比擬(參閱叔本華著《道德基礎論》第十七節)。同時,我們可以發現女人的根本和最大的缺陷——不正經。這個缺陷也是由理性欠成熟產生而來,女人是弱者,沒有雄渾的力量,造物者就賦予她們一種法寶——“狡詐”以便賴以生存。她們先天上就有譎詐、虛偽的本能,這是上蒼的巧妙安排,此正如獅子有銳爪和利齒、象有牙、牛有角及烏賊有墨汁一樣,造物者使男人具有強壯的體魄和理性,對女人也賦予防衛武裝的力量——佯裝的力量。虛偽和佯裝可以說是女人的天性,即使是賢女和愚婦也沒有太大的差別。所以她們便儘量利用機會,運用這種力量,這也和上述動物受到攻擊時使用它的武器一般,是天經地義、順理成章的事。在某種程度內,她們覺得如同在行使自己的權利一般。所以,絕對誠實、絲毫不虛偽的女人幾乎難得一見。正因為如此,女人對於他人的虛假極容易發覺出來,因此,我們還是不要以虛偽對待女人才是上策。因為女人有這個根本缺陷,因之虛偽不貞、背信、忘恩等毛病隨之而來,法庭上的“偽證”,女人就遠比男性為多。所以,女人的證言是否適宜於採信,實頗值得商榷。——我們不是經常聽到一些豐衣足食的貴婦人,在店鋪中竟順手牽羊的幹起三隻手的行徑嗎?

為了人類的繁殖,為了預防種族的退化,年輕、強壯、俊美的男性,被造物者呼之而出。這是牢不可破的自然意志,它表現在女人的激情上。自古以來,這種法則始終凌駕其他一切的法則,所以,男人的權利和利益若和它相牴觸,勢必遭殃,在那“一見鍾情”的一剎那,他的權利利益就要支離破碎。因為女人在她們秘密的、潛意識的、不形之於外的、與生俱有的道德中,就告訴她們:“我們女人對於只為個體圖利、妄圖佔種族權利的男人有欺騙的權利。種族的構成和幸福,繫於我們所生的下一代,全賴我們女人養育和照顧。我們本著良心去盡我們的義務吧!”女人對這最高原則,不只是抽象的意識,還潛藏表現具體事實的意識,所以機會來臨時,除以行為表現外,再也沒有任何方法了。當她們這樣做時,其內心比我們所推想的還要平靜,因為在她們內心深處,已意識到種族的權利實遠比個體為大,也更該為種族盡義務,雖然個體的義務受到損害(請參照“性愛的形而上學”)。

總之,女人只是為種族的繁殖而生存,她們的天職也只有這一點而已,所以,她們情願為種族而犧牲個體,她們的思維也偏重於種族方面的事情。同時,也因此而在她們的性情和行為上,賦予某種輕佻的色彩,授予和男人完全不同的傾向。這在結婚生活中經常可發現到,不,幾乎通常所說的夫婦不諧和,就是肇因於此。

男人和男人間可以漫不經心的相處著,女人則似乎生來就彼此互相敵視,商場中所謂“同行相嫉”的心理,在男人來說,只是在某種特殊的情形下才會發生嫌隙,而女人則有一種獨霸市場的心理,她們所憎惡的對象包括所有的同性女人,連在路上相遇,也好像黨徒碰到黨徒一樣,彼此怒目相向(前者是意大利中世紀皇帝的反對黨,幫助法王,後者立場則相異,彼此積恨甚深)。對於初見面的朋友,女人顯然要比男人表現更多的矯揉造作,所以,那時她們問的客套話和奉承話,聽來就比男人們要滑稽多了。還有,男人們當著晚輩或下屬面前,尚能保持若干的客套和人情味交談;而高貴的婦女和身份較低賤的女人談話,態度大抵都很倨傲(不是她們的婢僕亦復如此),大有不屑與之一談的神氣。這大概是由於女人在階級上遠較男人不固定、變化較快、也容易消失之故。此外,男人所思慮的範圍大,雜事也多,而女人則只有一樁事情——如何虜獲男人的心,對其他的事都認為是無足輕重,毫不介意。還有,因為她們的“工作”性質非常接近,所以在同性間希冀以階級來區別,藉以炫耀自己身份的高貴。

惟有理性被性慾所矇蔽的男人,才會以“美麗的天使”——這個名贈給那矮小、窄肩、肥臀、短腿的女人,因為女性的美實際上只存於男人的性慾衝動之中。她們實是毫無審美觀念的,不論是對於音樂、詩歌或是美術,她們都沒有任何真實的感受。也許她們會顯出一份認真鑑賞、十分內行的神態,那也不過是為了迎合他人做做樣子罷了。總之,女人對上述的事情,不可能以純粹的客觀性介人。依我個人的見解,其來由是這樣的:男人對任何事物都是憑理性或智慧,努力去理解它們或親自去征服它們,而女人不論處於何時何地,都是通過丈夫的關係,間接支配一切,所以她們具有一種支配丈夫的力量。她們天生就有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一切得以丈夫為主。女人表現出關心他事的態度,實際都只是偽裝,是達到目的的迂迴戰術,究其實不過是模仿或媚態而已。盧梭在寫給法國哲學家達蘭倍爾的信中曾說道:“一般女人對任何藝術都沒有真正的熱愛,也沒有真正的理解,同時她們對藝術也沒有一點天才。”此語確是不差。例如在音樂會或歌劇等場合,我們且仔細觀察婦女們的“欣賞”態度,即使是對於最偉大的傑作,即使是演唱到最精彩的時候,她們仍然像小孩子似的,嘁嘁喳喳的,不知討論些什麼名堂。聽說古希臘人曾有禁止婦女觀劇之規定,此舉果是屬實,那倒是千該萬該的,最少可讓我們在劇院中不致受到打擾,能夠多聽出一點什麼。我們現在很有必要在“婦女在教會中宜靜肅”(《哥林多前書》十六節之二十四)的條規之後再附加一條,以大字書寫於布幕上:“婦女在劇院中宜靜肅。”

我們不能對女人期望太多,就以美術來說吧,在繪畫的技法上,男女同樣的適合,但有史以夾,即使最卓越的女人也從未在美術方面產生任何一件真正偉大或富獨創性的成就,在其他方面,也從未給世界留下任何具有永恆價值的貢獻。女人們看來對繪畫是那麼熱衷,為什麼不能產生傑作呢?“精神的客觀化”是繪畫的一大要素,而女性事事陷入主觀,由於這個缺陷,所以一般婦女對繪畫都沒有真實的感受性,連這基本條件都欠缺,自然不會有多大的成就。300年前的哈爾德在他的名著《對於科學的頭腦試驗》一書中,就曾下過這樣的斷言:“女人缺少任何高等的能力。”除了少數的例外之外,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大體看來,女人實是平凡俗氣得很,她們一輩子都不能擺脫俗不可耐的環境和生涯,妻子與丈夫共有身份和稱號是極不合理的社會組織。如讓她們指揮調配,由於女人的虛榮心,不斷地給予男人刺激,這是釀成近代社會腐敗的一大原因。婦女在社會中究竟應站在何種地位最為確當?拿破崙一世曾說“女人無階級”,我們不妨以此為準則。其他像馬德里作家夏佛茨倍利的見解也很正確。他說:“女人雖是為了男性的弱點和愚蠢而產生,但和男人的理性全無關係。男女之間,只有

表面的同感,實則在精神、感情、性格諸方面絕少有同感。”不論從任何方面來看,女人永遠是劣於男人的“第二性”,所以,我們對女性的弱點只有睜一閉一眼的裝糊塗,無須太認真;但對她們太過尊敬,也未免顯得可笑,在她們眼中看來,我們是在自貶身價。混沌初開,人類劃分為二之時,就不是真正的“等分\\",只是區別為“積極”和“消極”而已。——希臘羅馬人及東方民族,他們對女人的認識就比我們正確得多,他們給予婦女的地位,也遠比我們恰當。女性崇拜主義是基督教和日耳曼民族豐富感情的產物;它也是把感情、本能與意志高舉在理智之上的浪漫主義運動的起因,這種愚不可及的女性崇拜,往往使人聯想起印度教“聖城”貝那拉斯的神猿,這隻猴子當它知道自己被視為神聖而掛上“禁止殺傷”的招牌時,它便為所欲為的橫行起來。女人的橫行與任性似乎尤有過之。

西方諸國所給予女性的地位——尤其所謂“淑女”,實是大錯特錯。自古以來都稱為第二性的女人,絕不是我們所應尊敬和崇拜的對象,更不應該和男性享受同樣的權利,或享有特權。否則,則必發生不可收拾的後果。我們指定給予婦女相當的地位,不但會引起亞洲人民的笑話,古希臘羅馬人若泉下有知,也必會嗤笑我們的不智,但願“淑女”一詞從此變成陳跡。若如此,我相信不論在社會或政治上,都將會帶來無法數計的利益。

由於“淑女”的存在,使得歐洲絕大部分的女性(身份較低的女人),比東方女人的遭遇更為不幸。此類“淑女”完全沒有存在的價值。當然主婦及那些將成為主婦的少女,仍是非需要她們不可,對於後者,我們要好好的教育她們,使她們不再驕傲自大,而變成具有服從的美德和能夠適應家族生活。

拜倫說:“古希臘的婦女生活狀態,實是一面很好的借鏡。男人能夠充足的供給她們衣食,使她們不致拋頭露面的到社會去謀生,且能專心一意的照顧家庭。她們都得接受充分的宗教教育,詩與政治理論等書籍,不讀也無關緊要,只須閱讀有關‘敬神’及‘烹調’的書籍即可。休暇時,或繪畫、或跳舞、或撫琴唱歌,偶爾弄些園藝或下田耕作。伊比魯斯的婦女可以修築出一條非常漂亮的道路來,我們現在的女人有什麼理由不做那些砍枯草擠牛奶之類的輕便工作?”

歐洲的結婚法認為婦女應與男人取得同等的地位,這種措施出發點就錯了。歐洲人一夫一妻的制度,無異減少一半男人的權利,而增加他們一倍的義務。嚴格的說,若法律給予女人和男人相等的權利,便也應該賦予她們和男人相同的理性。法律違反大自然的原則,對女人愈是尊敬,賦予的權利愈多,相對的,所能享受到這些特權的婦女人數就愈為減少,剝奪了多數婦女的自然權利。為什麼會造成這種現象呢?因為一夫一妻的制度和與之而來的結婚法是以男女平等為基礎,而給婦女帶來反自然的地位和方便,男人結婚後勢必要做很大的犧牲,因此,一些聰明而深思熟慮的男人,面對結婚,往往感到猶疑躊躇,遲疑不前。如是,能夠結婚的婦女人數大為減少,社會上就產生大量失去扶助的怨女。這些女人,如果出身名門或上流社會,就成養尊處優的老處女;下層階級的女人則只有找些粗重的工作賴以維生,等而下之者,則流人花街柳巷,過著賣笑的生涯。後者說來雖是很不光彩、不體面的職業,但從世態的某一方面來說,她們是滿足男性不可或缺的一層階級,同時她們對於那些已經擁有丈夫——期待嫁人的幸運女人,也有一種特殊的保護作用——避免受到男人的誘惑或摧殘。目前在倫敦的賣春婦估計約達8萬人,這些女人不正是一夫一妻制度下最不幸的犧牲者嗎?她們不正是一夫一妻主義祭壇的供品嗎?這些陷於不幸境遇的女人,和歐洲矯飾傲慢的“淑女”正成了鮮明強烈的對比。所以,為全體女性著想,一夫多妻制度,對於彼等反而比較有利。退一步說,假如妻子罹患慢性疾病,或不幸競不能懷孕……這種情形下,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同意丈夫娶妾?摩門教所以能贏得眾多信徒的皈依,就是因撤廢反自然的一夫一妻制而獲得大眾的共鳴。況且,把不自然的權利賦予女人,因而也讓她們擔上不自然的義務,肩負此義務反而會使婦女帶來不幸。因為許多男人對於財產或階級常有所顧慮,若沒有附帶相當的條件,不足以慫恿男人結婚,因此,他們希望在保證妻子及兒女的條件下,得到其他的女人。在男人來說,這是正當合理的,但畢竟結婚制度是構成市民社會的基礎,若女人同意那些條件,放棄由結婚所得來的權利,因傳統觀念的作祟,難免喪失若干名譽,甚至因而過著悲慘的生活。反之,女人若不同意這些條件,那麼,她們只好和自己所嫌棄的男子結合,不然,就只有冒險當一輩子老處女了。——因為女人結婚的適齡期非常短暫。

有關一夫一妻制的問題,德國啟蒙運動之先驅湯瑪秀斯的一篇“蓄妾論”,頗有一讀的價值。他說,蓄妾的辦法在所有文明國家中都存在著。在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前,一直都為時代所默許,甚至在某種程度內連法律也予以承認。它並沒什麼不名譽,此制度之所以突然銷聲匿跡,純因路德的宗教革命。但此剝皮的撤廢,卻是承認僧侶結婚的前奏。舊教方面也亦步亦趨,不落人後。

關於一夫多妻制的是是非非,我們沒有多加議論的必要,這是到處都存在的事實,問題只是應該如何加以調整而已。到底哪裡有真正實行一夫一妻制的?男人中的大部分——雖是暫時性的,但卻是經常的——不是都過著一夫多妻的生活嗎?可見所有的男人都需要好幾個女人,所以,照顧多數的女性是男人的自由,甚至可說是男人的義務,這是再正當不過的事情。如此這般,應該把女人拉回到她們自然而正當的立腳地,回覆從屬的地位。歐洲文明和基督教、日耳曼的愚劣產物,滑稽的要求被尊敬和被崇拜的所謂“淑女”,如能從這世界銷聲匿跡,而只有真正的“女人\\"存在,我相信今日歐洲中充滿不幸的女人,必將完全絕跡。

在印度,不論任何女人,都不是獨立的,由《摩努法典》第五章第一四八節來看,女人也是居於“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地位。寡婦殉夫自焚,這風俗當然未免太殘酷不人道,但丈夫為了子女,以職業自慰,一生中千辛萬苦所掙得的產業,死後卻被其寡婦和該情夫共同蕩盡,這豈非也太殘忍?“中庸之道,才是幸福的。”——不論人或動物,原始的母愛,純粹是本能,因而子女肉體上的援助若不需要時,此愛情就消失了,此後,所表現的是以習慣和理性做基礎的母愛,取代那原始的本能,但這樣的愛,往往不再出現,尤其是在母親不愛他丈夫的時候。父子之間的愛情,則大異其趣,其具有持續耐久的性質,這是因為子女是父親自我的再認,具有形而上學的根源。

地球上幾乎所有的新舊民族,財產都只是傳給男孩,只有歐羅巴是惟一例外(但貴族又自不同)。丈夫長期辛勤勞苦所獲得的財產,一落入女人之手,由於她們的無知,在極短的時間中,便浪費殆盡,這雖是極不體面的事,但卻屢見不鮮。這一點,應該從限制婦女的財產繼承權著手,來預為防範。依我所見,女人,不論寡婦或閨女,不能賦予她們土地或資本的繼承權利,只能夠繼承相當於所有資產的利息。這才是最好的制度,但這也是在完全沒有男性繼承者的情形下才行此辦法。取得財產的是男人,不是女子,因此,女人絕對沒有“佔有財產”和“管理財產”的資格。女人所獲得的財產,如資本、土地、房子等,不能讓她們自由處置,應設個“財產監護人”。而且,女人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理由、資格當子女的“財產監護人”。有的場合女人的虛榮心也許不比男子大,但她們全都是傾向於物質方面,如美容、浮華、炫耀、虛飾等。所以,社交界成了她們最喜歡參與的天地,這也是由於她們理性的薄弱,而使之傾向於浪費。古希臘人說得好:“大體來說,女人生來就是浪費的。”男人的虛榮心適得其反,大都屬於非物質的理解力、博學、勇氣等方面,亞里士多德在其《政治論》第二卷第九章中,曾就上述諸事詳加討論,他說,斯巴達婦女因為具有“遺產”及“陪嫁金”的承繼權利,及其他太多的自由,惟其被允許的範圍太過廣泛,因此,給斯巴達帶來很大的不利,也因而促使斯巴達的沒落。從較近的事實來看,法國自路易十三以來,婦女勢力的漸次增大,對於宮廷和政府的逐漸腐敗糜爛,不是應負很大的責任嗎?由宮廷中女人的奢糜浪費,帶來政府的貪汙腐敗,由此腐敗而引起法國的第一次革命,由第一次革命而導致以後所有的革命。總之,這些都是歐洲“淑女”制度後果最鮮明的佐證。女人地位的錯置是社會狀態的根本缺陷,以此缺陷為中心,而波及其他所有的部分。

女人具有服從的天性,在這裡我可再提出另一個佐證:年輕的女性一向是逍遙自在、獨立不羈的(這是女人的自然地位),但沒多久,她們就要找個指揮統御自己的男士結合了,這就是女人所求的支配者。當她們年輕的時候,支配才是愛人、丈夫,年華老大時,則是聽取懺悔的僧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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