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7 傾心守護勞動者 智慧化解結三案

固鎮縣經濟開發區位於固鎮法院南部轄區,園區現已進駐企業百餘家,勞資糾紛多發。為及時高效化解勞動爭議矛盾,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固鎮法院組織專業法官專門處理勞動爭議案件。

2018年4月,原告薛某、徐某、李某分別起訴被告甲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立案後,法官僅用一個月時間便成功化解三案,三名勞動者也當庭領取相應的經濟賠償。 原告薛某、徐某、李某於2012年10月份到甲公司工作,被安排在綜合處做保衛。2018年1月甲公司通知解聘三原告。甲公司至今未與原告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給三人辦理和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用,解聘三人時亦未發放任何補助。三人無奈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仲裁委員會裁決駁回了三原告的全部仲裁請求。原告不服,訴至法院。

訴訟中,甲公司辯稱三原告從事的工作系由乙公司勞務承包,甲公司每月向乙公司支付勞務費,原告的工資由乙公司支付,三原告與甲公司之間沒有勞動合同關係,要求判決駁回三原告請求。

法官審理後認為,本案仲裁時遺漏了必須共同參加仲裁的乙公司,遂依法追加乙公司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至此甲公司察覺自己“甩鍋”的行為即將被揭開,敗訴已成定局,遂主動要求法官組織調解,在法官的精心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三原告分別當庭領取了各項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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