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大病(補充)保險政策調整 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至7500元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張瞧

核心提示|5月28日,大河報記者瞭解到,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聯合發佈通知,為更好發揮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和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大病補充保險)的制度保障功能,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調整後,我省大病保險籌資標準被提高,此外,在2018年至2020年脫貧攻堅期內,參加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險“一降一提高”傾斜政策。

我省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8年,大病保險繼續實行差異化籌資。根據全省大病保險政策調整情況和各地2017年度大病保險受益情況、資金使用情況等確定分檔籌資標準。2018年度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分為75元、54元、50元、46元四個檔次,相比2017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52元、32元、30元、28元四個檔次,有所提高。

各地標準

籌資標準為75元的是鄭州市;籌資標準為54元的為:鶴壁市、周口市、駐馬店市、鞏義市、滑縣、固始縣、新蔡縣;籌資標準為50元的為:開封市、平頂山市、新鄉市、焦作市、濮陽市、許昌市、漯河市、商丘市、信陽市、濟源市、長垣縣、鹿邑縣。籌資標準為46元的為:洛陽市、安陽市、三門峽市、南陽市、蘭考縣、汝州市、鄧州市、永城市。

大病補充保險實行差異化籌資

據瞭解,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由省、市、縣財政分擔出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商保公司具體承辦,重點對四類群體進行保障,包括參加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困境兒童。困難群眾患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規定的門診重特大疾病和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按規定報銷後,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再次給予報銷。

截至2017年12月底,河南共有860萬困難群眾進入大病補充保險數據庫,70.76萬人次享受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政策範圍內報銷水平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基礎上,平均提高了10.89個百分點。

2018年起,大病補充保險參照大病保險做法實行差異化籌資。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大病補充保險籌資標準根據上年度大病補充保險受益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和相關政策調整情況等確定。

數說

2018年度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大病補充保險籌資標準分為130元、110元、90元、70元四個檔次。省、省轄市、縣(市、區)財政按30%、30%、40%的比例分級承擔;對省直管縣(市)和財政直管縣(市),省財政負擔60%,縣(市)財政負擔40%。

農村貧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險傾斜政策

據我省最新規定,2018年至2020年脫貧攻堅期內,參加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險“一降一提高”傾斜政策。

農村貧困人口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的實施意見(試行)》(豫政辦[2018]12號)確定,即農村貧困人口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含貧困殘疾人)、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

“一降一提高”

起付線:由1.5萬元降至0.75萬元;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0.75萬元~5萬元(含5萬元)的由50%提高至80%,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的由60%提高至85%,10萬元以上由70%提高至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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