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欒川縣人民政府關於中央環保督察組轉交欒川縣合峪鎮康莊村一硫砂廠汙染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公示

2018年6月2日,接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材料交辦單(第1批)2號反映“欒川縣合峪鎮康莊村欒川到合峪鎮的公路邊有一家硫砂廠,生產中產生揚塵,下雨時廠裡流出黃色的水並伴有難聞氣味。廢渣傾倒在廠隔壁的竹園附近。該廠大門不開,從後門進廠”的信訪件後,欒川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組織調查組於2018年6月2日進行現場調查。經調查,該投訴人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現將調查處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經查,被投訴硫砂廠名稱為無名硫砂廠(無註冊工商營業執照,下稱:劉政敏硫砂廠),位於欒川縣合峪鎮康莊村,負責人劉政敏。該廠佔地面積為1.8畝,建設有封閉的廠房一座,宿舍及辦公用房等,廠區地面全部水泥硬化,主要從事硫鐵精礦砂貯存、晾曬、攪拌、分裝、外售等業務。

二、調查內容

該廠前身為合峪鎮政鑫硫砂包裝廠,系利用外購的成品硫鐵精礦砂進行篩分、水洗、分裝後外售,無任何環保手續和汙染防治設施。2017年5月16日,由合峪鎮人民政府按照“散、亂、汙”企業取締標準,對合峪鎮政鑫硫砂包裝廠實施了斷電、清除原料、拆除了生產設備,並由欒川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工商營業執照。

(一)關於“生產中產生揚塵,下雨時廠裡流出黃色的水並伴有難聞氣味”問題

經調查,2018年5月18日開始,劉政敏陸續從外省購買成品硫鐵精礦砂,共計169.3噸,臨時存放於封閉的廠房內,並在廠區露天進行人工晾曬、攪拌、分裝後外售。在對硫鐵精礦砂進行攪拌、分裝過程中會產生粉塵。

2018年6月2日對該廠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廠沒有進行晾曬、攪拌、分裝活動,晾曬場的地面遺留有硫鐵精礦砂;廠區外無黃色廢水外排的痕跡。

(二)關於“廢渣傾倒在廠隔壁的竹園附近”問題

經調查,竹園位於該廠西側圍牆外約15米處,竹園旁堆放有部分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沒有發現工業廢渣。

三、存在問題及原因

劉政敏硫砂廠屬於“散、亂、汙”企業被取締後死灰復燃情況。合峪鎮人民政府沒有履行好屬地管理的責任,欒川縣商工委沒有履行好行業監管的責任。

四、處理情況

欒川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一是要求合峪鎮人民政府立即採取措施,對劉政敏硫砂廠現存的所有原料硫鐵精礦砂全部外運至租賃的倉庫存放,對廠區地面遺留的硫鐵精礦砂進行清掃。二是安排人員、機械設備,對竹園旁堆放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進行清理,並運至合峪鎮垃圾填埋場處理。

截至6月3日下午,劉政敏硫砂廠現有的成品硫鐵精礦砂已全部外運至租賃的倉庫存放;廠區地面遺留的硫鐵精礦砂全部清理完畢;竹園旁堆放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運至合峪鎮垃圾填埋場填埋。

五、責任追究

經研究,由合峪鎮黨委、政府向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給予合峪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吳曉坡同志誡勉談話;給予合峪鎮環保所所長戴海洲同志誡勉談話;給予合峪鎮網格員、康莊村支部書記原海偉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縣商工委副主任賈丙西同志談話提醒;責令縣商工委安環科科長姚立新同志作出書面檢查。責令縣環保局環境監察一中隊隊長譚銀強同志作出書面檢查。對整個事件涉及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全縣通報批評。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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