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權威發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組織推薦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的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組織推薦

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的通知

辦科字〔2018〕74號

「权威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联盟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有關直屬單位,各有關林業行業協會(學會):

黨的十九大提出“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實施《“十三五”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規劃》和《國家林業侷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我局將組織開展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以下簡稱“聯盟”)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聯盟是實施國家科技創新工程的重要載體,有利於整合優勢技術創新資源,開展協同攻關,著力解決林業全局性重大戰略與共性技術難題,以及區域性林業發展重大關鍵性技術問題;有利於保障科研與生產緊密銜接,加速創新成果的轉移轉化,提升科技創新水平,推進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為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中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促進我國林業現代化建設更好更快發展。

二、組織方式

(一)推薦範圍

重點圍繞生態建設、產業發展和區域行業發展的實際需求,整合優勢科技資源,強化協同創新,開展聯盟建設,促進產學研用資緊密結合。

1.生態類型

根據生態建設需求,整合優勢技術創新資源,明確生態建設的重點方向和關鍵領域,開展科技協同創新,提升鄉村振興和美麗中國的建設水平。

2.產業類型

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圍繞產業鏈組織創新鏈,明確產業發展的重點方向和關鍵領域,開展產業技術協同創新,提升產業鏈整體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實力。

3.區域類型

根據區域林業發展需求,集聚優勢科技資源,搭建區域林業科技和草原創新與交流平臺,組織協同攻關,突破限制區域林業和草原發展的核心技術,推進區域林業和草原可持續發展。

(二)具備的基本條件

1.要由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等多個獨立法人組成。企業處於行業骨幹地位;大學、科研機構在技術領域具有前沿水平;中介機構等可作為參加成員發揮積極的作用。

2.聯盟牽頭單位可為企業、大學、科研機構或協會等。企業應是行業龍頭企業或知名品牌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應具有科研成果豐富、人才隊伍齊全等條件;協會等應具備組織機構健全、管理規範、具有較強影響力等條件。

3. 要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聯盟協議,協議必須由成員單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生效。設立決策、諮詢和執行等組織機構,建立有效的決策與執行機制。

4. 要明確具體的技術創新的目標和任務,落實成員單位之間的任務分工,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

(三)推薦程序

1.具備條件的有關方面自願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申請書》(見附件1),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後,將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報送到聯盟秘書處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學會)。

2.聯盟秘書處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作為推薦部門,需擇優推薦聯盟,並填寫《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推薦表》(見附件2)和出具推薦函,報送到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科技司。

三、認定程序

(一)我局負責對報送的《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申請書》進行審核,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的聯盟進行評審,並形成評審意見。

(二)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提出擬批准成立的聯盟名單,報局領導審定,公示無異議後,下發認定通知。

四、報送材料要求

請於2018年6月30日前將推薦函和《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推薦表》各1份,《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申請書》一式5份(原件1份、複印件4份)報送(寄送)到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科技司,以上材料均需同時報送電子版光盤1份。

五、聯繫人及方式

聯繫人:劉慶新

電 話:010-84238715

傳 真:010-84239221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七區國林賓館335室

附件:

1.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申請書

2.國家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聯盟推薦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权威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联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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