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屈原致自殺者:不能創造一種食物、假期、非遺、龍舟,別談自殺

吾羋姓,屈氏,名平,字原;又自雲名正則,字靈均,乃楚武王熊通之子屈瑕的後代。後世稱我:

屈原

吾生於約公元前340,卒於公元前278年,中國戰國時期楚國詩人、政治家,出生於楚國丹陽秭歸(今湖北宜昌)。

吾早年受楚懷王信任,任左徒、三閭大夫,兼管內政外交大事,他提倡“美政”,主張對內舉賢任能,修明法度,對外力主聯齊抗秦。

後因遭貴族排擠誹謗,被先後流放至漢北和沅湘流域。楚國郢都被秦軍攻破後,吾才自沉於汨羅江,以身殉國。

縱然,吾這是自殺行為,但吾的自殺行為為後世社會帶來了若干利民之事:

一、因為紀念吾,民眾創造了粽子,為後世帶來了一種新式食物。

二、因為紀念吾,後世的端午節為公眾假期,這可是實實在在的利民之事!

三、因為紀念吾的端午節活動,還成為了世界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四、因為紀念吾,後世民眾還多了一項龍舟競渡的活動。

縱觀後世,有因被男友拋棄為情自殺、有因婚姻失敗而自殺、有因無法適應環境而自殺、有因對未來生活的無助而自殺、有因被人嘲笑而自殺、有因工作不順而自殺、有因被人拒絕而自殺,甚至還有青少年有因遊戲的裝逼被偷而自殺,或者欲買某款手機不得父母同意而自殺等等。

在此,吾深感不解,吾不求自殺者皆能做到吾以上有利於社會的四點,若能做到其中一項,才有資格談自殺。不然,還是老老實實蓬勃的努力生活著,為能達到資格而奮鬥!屆時,再審視自己是否還是想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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