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寧夏銀川:“煤改電”補貼8000元

寧夏銀川:“煤改電”補貼8000元/戶,鼓勵空氣源熱泵採暖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銀川市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

銀川市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最大限度減少散煤燃燒造的大氣汙染,進一步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踐行“綠色、高端、和諧、宜居”城市發展理念,依據《自治區黨委 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生態立區戰略的實施意見》(寧黨發〔2017〕35號)、《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生態立市戰略2018年實施方案〉的通知》(銀黨辦〔2018〕5號)、《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2018年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銀黨辦〔2018〕26號)有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國家、自治區加強散煤汙染治理工作部署,針對居民冬季採暖和炊事用煤,按照全面整治、重點突破、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對燃煤汙染進行治理,有效解決我市冬季採暖期大氣汙染問題。大力實施集中供熱併網、“氣代煤”、“電代煤”,大幅度減少燃煤散燒汙染;加強散煤銷售點執法監管,全面取締劣質散煤銷售點;落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汙染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的影響,為完成全市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治理範圍、對象和原則

(一)範圍: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賀蘭縣繞城高速內區域。

(二)對象:整治範圍內所有生活、生產用的燃煤小鍋爐、茶爐、煤爐和其它燃煤設施。

(三)原則:對採暖用的燃煤設施,有條件併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優先全部併入集中供熱管網。集中供熱管網覆蓋不到位,燃氣管網覆蓋到位的,積極實施“煤改氣”。集中供熱管網、燃氣管網均覆蓋不到位的,鼓勵實施“煤改電”。生產、經營用的燃煤設施優先改用天然氣、甲醇等清潔能源。

鼓勵實施太陽能+電能、空氣源熱泵等清潔能源的利用。

三、工作目標

2018年9底前,完成治理範圍內11510戶燃煤小鍋爐、茶爐、煤爐和其它燃煤設施整治,其中興慶區5670戶、金鳳區1548戶、西夏區3925戶、賀蘭縣367戶。治理圍內的餐飲企業全部採用清潔能源。治理範圍內禁止銷售使用散煤,散煤銷售點全部取締。減少散煤消耗約4萬噸,減少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汙染物排放約1500噸。建立散煤燃燒管控長效機制,通過多部門聯合執法和督促檢查,杜絕散煤復燒,大幅降低燃煤汙染。

四、重點任務

(一)優先實施集中供熱。把推進集中供熱作為治理分散燃煤的主要任務和根本措施。“東熱西送”(一期)、西夏熱電集中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的供熱燃煤小鍋爐、茶爐、煤爐和其它燃煤設施全部拆除,供熱面積全部併入城市管網。“東熱西送”(一期)、西夏熱電項目集中供熱管網未覆蓋,而周邊有大型集中供熱點的,全部併入大型集中供熱點。2018年9月底前,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各完成3034戶、61戶、1553戶燃煤設施拆除,併入集中供熱管網。

責任單位:興慶區政府、金鳳區政府、西夏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住建局、規劃局、城管局、環保局

(二)積極實施“煤改氣”。對不具備中供熱條件,但具備燃氣管道條件的,由轄區政府組織統一、成片實施“煤改氣”;對分散居民,鼓勵居民使用燃氣壁掛爐取代燃煤採暖爐具實現“氣代煤”;對餐飲企業、生產經營單位,強制實施“煤改氣”改造。2018年9月底前,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賀蘭縣政府各完成1179戶、411戶、354戶、335戶清潔能源設施改造任務。

責任單位:興慶區政府、金鳳區政府、西夏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住建局、規劃局、城管局、環保局、國資委,寧夏哈納斯天然氣公司

(三)鼓勵實施“煤改電”。對集中供熱、燃氣管道均沒有覆蓋的區域。由轄區政府組織統一、成片實施“煤改電”;對分散的居民,鼓勵居民使用電採暖設施取代燃煤採暖爐具實現“電代煤”。2018年10月底前,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賀蘭縣各完成1457戶、1076戶、2018戶、32戶清潔能源設施改造任務。

責任單位:興慶區政府、金鳳區政府、西夏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住建局、規劃局、市場監管局、環保局,國網銀川供電公司

(四)取締散煤經營行為。2018年6月底前,由頒發營業執照的審批部門依法取締繞城高速範圍內全部煤炭經營場所;整治期間,一律停止審批與散煤銷售有關經營行為的營業執照申領及換證。轄區政府負責,各鄉鎮、農戶不得為散煤經營戶提供場地;任何單位、個人嚴禁囤積和銷售散煤,現有散煤由經營者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的,由轄區政府統一組織回收,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局協調燃煤電廠予以處置。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門牽頭,聯合市場監管、環保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對進入市區內的煤炭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嚴禁散煤流入。

責任單位:興慶區政府、金鳳區政府、西夏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交通局、環保局、城管局、公安交警分局。

五、支持政策

對居民採暖、居民炊事予以補貼,個體工商餐飲業、個體經營、種養殖業和企事業單位集體食堂不執行支持政策;對非法建設的違章建築,不執行支持政策,具體支持對象、額度依據本文件要求,由三區、賀蘭縣政府核實上報。支持政策及標準暫定為2年。

(一)集中供熱支持政策。對拆除燃煤設施,併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的,由轄區政府統一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合同,市財政按照建築面積以40元/平方米標準予以補貼,其餘建設資金由轄區政府、住戶解決。補貼資金按各區實際任務統一撥付,由各轄區政府統籌使用。

(二)“煤改氣”支持政策。對拆除燃煤設施,進行“煤改氣”的,由轄區政府統一與寧夏哈納斯天然氣公司統一簽訂合同,市財政給予“煤改氣”燃氣工程改造、設備購置補貼,按照每戶補貼6000元標準予以補貼,其餘建設資金由轄區政府、用戶解決。補貼資金按各區實際任務,統一撥付,由各轄區政府統籌使用。煤改甲醇、液化氣參照煤改氣標準執行。

(三)“煤改電”支持政策。對拆除燃煤設施,進行“煤改電”的,由轄區政府統一籌劃、招標和施工,市財政給予“煤改電”工程改造、設備購置補貼,按照每戶8000元標準予以補貼,其餘建設資金由轄區政府、用戶解決。補貼資金按各區實際任務,統一撥付,由各轄區政府統籌使用。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電存儲改造參照煤改電標準參照執行。

(四)用氣用電支持政策。給予“煤改氣”居民戶採暖 用氣1元/立方米的氣價補貼,每戶每個採暖季最高補貼氣量600立方米,費用由市、區財政按照1:1比例承擔,超過補貼定額的,由用戶自行承擔。給予“煤改電”居民戶採暖期用電0.2元/千瓦時補貼,每戶最高補貼電量3000千瓦時,市、區財政按照1:1比例承擔,超過補貼定額的,由用戶自行承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銀川市散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研究制定散煤治理的政策和措施。領導小組由楊玉經市長任組長,分管城建、環保的副市長任副組長,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廳,由分管環保的副秘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區同步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統籌散煤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實施。

(二)加強協調聯動。各區政府是散煤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做好群眾宣傳發動、細化年度方案、推進散煤治理各項工作,依法依規建立健全相關監管體系,以及設備招標、資金使用、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安全生產,確保目標任務按期完成。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制定有利於散煤治理的具體政策措施,形成散煤治理的強大合力,發改部門負責做好新增氣量資源預測和協調保障工作,【熱泵市場 水印】牽頭與寧夏哈納斯天然氣公司協商,出臺統一的收費標準,協調電力公司做好電力增容建設和供電保障工作,出臺統一的初裝費和增容費收費標準;環保部門配合轄區政府牽頭做好全市“煤改氣”、“煤改電”和潔淨燃料替代工作;市場監管部負責按照散煤治理時間節點,做好散煤銷售企業監督管理、規範市場銷售行為,依法查處職責範圍內無照經營和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煤炭的行為;財政部門負責制定財政支持資金管理辦法,籌措財政支持資金,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依法合規使用;審計部門負責做好各項補貼資金支出、使用的監督和審計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各區散煤治理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三)強化過程管控。各轄區政府和市相關部門,要按照屬地和職責分工,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紅線”意識,把安全和質量工作貫穿於散煤治理工作全過程;各相關企業要文明施工、環保施工、安全施工,嚴把工程質量關,確保又好又快實現工程目標。

(四)嚴格資金管理。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住建局、環保局等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國家、自治區節能環保政策,積極爭取各級資金支持,嚴格落實補貼政策。各區政府要加強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嚴防騙取套取補貼行為。

(五)保障資源供應。市發展改革委要及時向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和上游氣源企業通報全市“煤改氣”情況,全力做好“煤改氣”新增氣量協調保障工作。各“煤改氣”實施企業要做好新增氣量測算和資源爭取工,確保供氣安全。國網銀川供電公司要加大配套供電設施建設力度,滿足“煤改電”用戶供電保障和增容需求。

(六)強化督導檢查。建立市領導分包機制和市政府督查室督導機制,定期集中調度,定期考核通報制度,對進展快、成效好的轄區給予表彰獎勵,對進展緩慢、工作不力的進行問責,對套取補貼資金、虛報改造任務與成效等失職瀆職、違法違紀行為,要嚴肅追究各級政府的屬地責任、部門的管理責任和冒領、不按規定使用的主體責任。發揮網格化管理在散煤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對不按要求使用節能爐具和節能燃料的行為及時發現並報告。

(七)加強宣傳引導。各轄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散煤治理的正面輿論引導,加大對“煤改氣”和“煤改電”工作宣傳力度,引導城鄉居民積極使用清潔能源,不斷增強環保意識和安全意識,為我市大氣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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