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公婆意外去世,我媽:你們自己要當小叔子的“父母”,怪誰呢?

我叫張丹,老公有一個親兄弟,他們相差10歲,他們的父母一次意外雙雙去世,老公當起了弟弟的監護人,那一年老公25歲,弟弟15歲。

老公一直帶著弟弟打工,本來談了好幾個女朋友,但是人家女孩知道他還有一個“拖油瓶”弟弟,都跟他吹了,我知道他重情重義,再加上對他的同情,所以願意嫁給他。

我們兩個人把這個家撐起來了,我們都是苦命的孩子,沒有婚禮,只有一張大紅顏色的結婚證。

夫妻同心,其利斷金,婚後我們兩個人做起了小生意,小生意越做真大,用了10年的時間,開了自己的公司,手裡也有了點小錢。這時候,弟弟長大了,因為我們的寵愛,這個孩子被寵壞了。

弟弟談了女朋友,那個女孩一出口就是要我們買房買車,還要寫上那女孩兒的名字。我們的錢不是大風颳來的,只好告訴他們結婚就買,不結婚就不買,弟弟和那女孩同意結婚了,我們也鬆了口:買!

公婆意外去世,我媽:你們自己要當小叔子的“父母”,怪誰呢?

應弟弟的要求,房子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可是那女孩兒不是過日子的人,沒過半年呢,就和弟弟離了婚,分了一半房子錢走了。

沒過多久,弟弟又帶回一個女孩兒,這次要求的是20萬的彩禮,為了弟弟有個家,我們又出了這個錢,可是這女孩走的更早,不到三個月。不能再讓弟弟這樣下去,我們是開了公司,但也不能讓他這樣敗。

我們勸弟弟找個安心的女人過日子吧,可是弟弟說什麼也得找自己喜歡的,不然以後就不結婚了。真拿他沒辦法,也只能由著他來。

第三個女孩兒出現了,這是個實心實意過日子的人,還為弟弟生了孩子,沒想到弟弟突然不喜歡她了,說什麼也不想過了,我們勸他過下去吧,有個人和你踏實過日子不容易。最後弟弟妥協了,因為我們不再給他生活費了。

公婆意外去世,我媽:你們自己要當小叔子的“父母”,怪誰呢?

因為弟弟,我們操碎了心,可是那能怎麼樣呢,弟弟不領情啊!

我終於受不了了,回了趟孃家,我和老公過得最艱苦的時候都沒有說什麼,我向母親訴說對弟弟的不滿,沒想到母親卻說:這是你們自己要當他的“父母”的,怪誰呢?

母親說的很有道理,是啊,我自己願意的,所以變成現在這樣,除了接受還能改變什麼呢?

公婆意外去世,我媽:你們自己要當小叔子的“父母”,怪誰呢?

現在後悔了,在小叔子成年後就應該把話說到明處,我們管你,是盡情分,所以對於我的付出,不要當成理所應當,在我的經濟範圍內,力能所及的幫你是應該的,但是超過我的範圍了,你要承擔對於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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