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重磅!銀保監會推動意外險改革:統一意外險專項監管制度等

剛剛,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加快推進意外險改革的意見》

重磅!銀保監會推動意外險改革:統一意外險專項監管制度等

1.強調用兩年的時間,扭轉意外險市場亂象叢生的局面

1. 2020年-2021年:兩年的具體目標

2020年底

①意外險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基本建立

②發展環境持續優化

③產品供給更加豐富

2021年底

①意外險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基本健全

②標準化水平明顯提升

③市場格局更加規範有序

④服務領域更加廣泛,廣大群眾更加認可


2. N多項改革:時間緊任務重

關於具體改革的內容,後面我們詳細說~

我們先來說一下,為什麼要推進意外險改革?在近年來快速發展的背後都有哪些市場亂象?


2.快速發展的背後是需求,也有亂象:強制搭售,手續費飆漲


1. 近年來,快速發展的意外險

意外險是一種保費低廉、保障範圍靈活、保障功能較強的險種。

一般來講,由於意外險槓桿較高,且保障因意外事故發生造成的傷殘和身故,甚至醫療費用等,屬於最底層的保險配置。

隨著,人們健康意識的不斷加強,對保險產品需求也日益增長,意外險作為最基礎的保險配置社會需求更為廣泛,近年保費快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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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圖可以看到,意外險保費近六年來持續在20%左右,2019年受壽險公司意外險增速下降影響有所降低。

熟悉保險業的人都知道,財險公司和人身險公司都能經營意外險,但是財險公司只能經營短期意外險(即一年期以下的意外險)。

從2019年的數據看,財險公司的意外險保費為527億元,佔意外險市場份額的45%。如果考慮人身險公司中仍有一部分為短期意外險的話,意外險中的大部分市場份額還是屬於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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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圖可以看到,近年來財險公司經營的短期意外險增速不斷攀升,再加上車險增速低迷,使得意外險在財險市場中的份額不斷攀升,與近年同樣高速增長的健康險、農業保險、保證險、責任險等併成為“四朵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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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是“13精”在分析2019年11月保險業經營情況時提到的,意外險的增速僅次於健康險,是財產險種增長第二快的險種。

也正是由於意外險的快速增長,為財險業保費的增長做出了較大的貢獻,參見往期文章《8月保險業數據:壽險增速再降,車險難守60%份額?》。

2. 不斷出現的市場亂象:強制搭售、手續費飆漲

但是,增長背後總是伴隨著市場亂象,近年來以航空意外險不斷飆升的手續費(有的甚至高達90%),現金貸等網貸平臺強制搭售意外險等尤為突出!

①強制搭售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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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P2P問題的不斷湧現,與之而生的保險問題也備受關注,2019年7月和8月銀保監會分別要求財險公司和人身險公司,開展“借意險”的自查清理工作,全面叫停現金貸平臺搭售意外險。

針對此次清理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監管對部分公司採取了監管談話、公開通報批評等措施。

重磅!銀保監會推動意外險改革:統一意外險專項監管制度等

參見《頂風作案,點名8家壽險公司,換個方式接著在現金貸平臺搭售保險!》

②手續費高漲

2019年,銀保監會持續對人身保險產品監管中發現的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從2019年至今,已經通報了4次,共計50多家公司,在2020年年初的點名中,指出部分壽險公司存在意外險經營違法違規問題。

其中,指出海保人壽在銷售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過程中,一是沒有完全按照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對費率浮動進行管理,二是與易康吉經紀約定的佣金費用率大幅高出精算報告中的預定費用率水平。

參見《重磅!銀保監會點名19家壽險公司產品問題:劍指醫療險,重疾險,護理險!》

正是出於在當前快速增長背後亂象問題治理的考慮,銀保監會出臺意外險的這些改革都是為了更好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意外險市場高質量發展。

上面都是說保險公司的,還有針對騙保、騙賠等保險欺詐的,看完了市場亂象,再來看下監管這次要怎麼改革吧!

3.整治市場亂象:價格定期回溯、自查+監管檢查


1. 建立產品價格回溯調整機制

①施行意外險價格定期回顧分析制度。

②採取市場主體自查、監管部門抽查、引導公眾監督等方式,使產品定價“回頭看”成為新常態。

③探索建立與內控水平、銷售渠道、銷售方式、賠付情況等因素掛鉤的費率調整機制

④逐步淘汰賠付率過低、渠道費用過高、定價明顯不合理的產品。

2. 制定統一的意外險專項監管制度

①制定統一的意外險專項監管制度,明確監管原則和尺度,維護市場競爭公平性。

②研究完善重點領域團體意外險與責任險監管制度,防止不正當競爭,促進團體意外險與責任險規範、協調發展。

③加強信息系統建設,研究豐富意外險統計分析指標,提高監管的信息化水平。

3. 自查自糾+監管檢查:嚴格執行機構和責任人的雙罰制度

針對搭售和捆綁銷售、手續費畸高、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問題:

①按照市場主體全面自查自糾、監管部門進行重點檢查的方式,組織開展意外險市場清理整頓。

②嚴格依法執行對機構和責任人的雙罰制度,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人員依法清理一批、處罰一批、規範一批,並向社會公開通報處理情況。

據瞭解,此項工作很可能在今年就開始開展!

4.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機制

①完善市場主體意外險信息披露制度

②按照試點先行、逐步鋪開、由簡到詳的原則

逐步公開定價依據、經營數據、理賠機構、典型案例、合作機構等信息,提高意外險市場透明度

對信息披露不及時,內容不完整、不準確等問題,依法嚴肅處理。

5. 研究制定“黑名單”“灰名單”

著力防範騙保、騙賠等保險欺詐行為。

①依託保單信息登記平臺,在保障客戶信息安全基礎上,建立健全意外險保單信息共享機制。

②研究制定“黑名單”“灰名單”標準,針對惡意重複投保、高額投保等高風險客戶,及時進行風險提示。

③建立反保險欺詐長效協作機制

發揮行業自律組織和基礎平臺作用,組織建立行業意外險反欺詐工作聯盟,提升行業整體防控欺詐風險的水平。


4.編制意外險發生率表,制定意外險風險等級和職業分類標準


1. 健全意外險精算體系,支持創新

①進一步完善意外險定價假設規定

②強化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切實防範風險

③健全價格形成機制,鼓勵市場主體根據自身歷史數據、行業經驗、市場情況等因素科學釐定符合市場實際的費率,增強保險消費者獲得感。

④健全以市場主體為主、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引進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產品創新機制

⑤支持研發滿足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不同場景人群需求的意外險產品,積極探索“意外險+服務”創新模式,不斷優化產品結構。

2. 編制意外險發生率表

①充分借鑑國際經驗,全面收集整理歷史數據,建立保險行業意外險數據庫

②編制意外傷殘、死亡等發生率表,提高定價精細化水平

③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處理、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探索建立意外傷害發生率表動態修訂機制

3. 加快推進標準化建設

①研究制定意外險風險等級和職業分類標準

②完善保險業意外傷殘評定標準,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努力爭取納入國家標準體系

③探索制定意外險基本條目示範寫法,推動產品條款標準化、簡單化、通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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