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東方原紀委書記周雷被控收受車輛、錢款,共計價值380.6萬元

東方原紀委書記周雷被控收受車輛、錢款,共計價值380.6萬元

東方市原紀委書記周雷

被控收受車輛、錢款,共計價值380.6萬元

東方市委原常委、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周雷涉嫌受賄案近日開庭。周雷被控收受車輛、錢款,摺合人民幣共計價值380.6萬元。該案目前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家裡建房

他讓弟弟找兩名老闆要了175萬

周雷涉嫌受賄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因周雷被羈押在海口,該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省檢二分院派員出庭公訴,該院指控:2010年至2018年,周雷利用擔任中共海南省紀委海南省監察廳第三紀檢監察室副處級紀檢員、監察員,中共東方市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陳某等3人摺合人民幣共計價值380.6萬元的財物。

東方某公司法人代表陳某給周雷送了250萬元。在周雷的關照和幫助下,他通過掛靠公司,拿到了東方多條道路工程、東方主城區排水溝截汙等多個工程。對周雷滿懷感激的陳某多次表示要給周雷送錢,周雷告訴陳某,需要用錢時會告訴他。“時機”在2016年來了,當時周雷家裡蓋樓房,需要用錢,周雷便讓弟弟周某聯繫陳某,要了150萬元。

後來,周雷兄弟與陳某一起喝茶時,說起周某種植無核荔枝時,陳某又表示要給周某送錢,周雷予以默許。之後,陳某給周某指定的銀行卡賬號轉了100萬元。

因為蓋房的事,周雷還讓弟弟周某找另外一個通過他拿到工程的老闆楊某要了25萬元。

老闆送車

他曾用借條、轉讓協議遮掩受賄

周雷的弟弟周某是周雷受賄的一個“掩護”。除了建房時開口向陳某、楊某分別要了150萬、25萬元,另外陳某送的100萬,都被周雷兄弟二人拿去建房、個人開銷,以及周某投資酒樓、支付菸酒行貨款等等。

除了錢款外,周雷一直使用的一輛大眾越野車也是楊某送的。2010年9月,楊某花93萬餘元買了一輛新車,登記在他自己名下,但直接就交給周雷使用。周雷開了多年,之後又“借用”弟弟周某的名義,讓周某與楊某簽訂一份虛假的車輛轉讓協議,將這輛車過戶到了周某名下,但該車仍是由周雷使用。

案發前,周雷擔心被查處,退了20萬元給陳某,還準備了假的借條、種植協議等。這些“掩耳盜鈴”的手法,周雷在到案後均坦白交代。他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表示認罪悔罪。

據瞭解,案發後,涉案的大眾越野車被扣押。周雷的家屬代為退了部分贓款。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东方原纪委书记周雷被控收受车辆、钱款,共计价值380.6万元

任職8年受賄近250萬元

瓊臺師範原校長程立生獲刑5年,被罰50萬

吳坤鴻、詹道祥、李向國、程立生等,都曾擔任過瓊臺師範學院的校長或黨委書記,可都陷入了貪腐案。近日,瓊臺師範學院原黨委副書記、校長程立生因受賄近250萬元被海口瓊山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

程立生今年56歲,湖南嶽陽人,博士研究生文化。從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教師到瓊臺師範擔任校長(副廳級),程立生的仕途在2009年7月達到頂峰。在程立生走馬上任不久,吳某就因為想承攬工程找上門來。在程立生的支持和幫助下,吳某分別承接了瓊臺師範學院府城校區中山路、文莊路、高登街臨街鋪面重建和高登街廁所改造鋪面投資合作項目。為了感謝程立生的支持和幫助,吳某在2009年至2015年分11次送給程立生共計79萬元。

之後,瓊臺師範學院桂林洋新校區學生公寓太陽能熱水供應設備施工工程、瓊臺師範學院計算機實訓室和監控項目、桂林洋新校區生活區設備房基坑支護工程、校園圍牆維修等眾多工程的開展,讓程立生成為老闆們討好的對象,他們對程立生展開了金錢攻勢,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的好處費,程立生均“笑納”。此外,在教師招聘、孩子入學等問題上,程立生同樣插手,收到1萬元到2萬元不等的感謝費。

2017年9月,海口市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程立生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8年1月2日,程立生被檢方提起公訴。經查,2009年至2017年,程立生利用擔任瓊臺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校長的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請託人吳某、許某等15人賄賂款共計249.3萬元,為請託人謀取利益。

案發前及案件偵查階段,程立生及其家屬已退還贓款43萬元。案件審理過程中,家屬代為向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退繳贓款206.3萬元,已退還全部贓款,並預交罰金50萬元。

近日,海口市瓊山區法院一審以被告人程立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50萬元。沒收贓款249.3萬元,上繳國庫。

瓊臺師範多名校領導陷貪腐案。原校長吳坤鴻在任期間受賄57萬元,在全額退贓後,海口瓊山區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吳坤鴻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

瓊臺師範原校長詹道祥在1999年至2009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益,收受他人送的好處費44萬元。案發後已退繳全部贓款,瓊山法院故依法判決,詹道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間,李向國在擔任瓊臺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先後收受吳某某、郭某某、許某某等10人的賄賂款共計165萬元。今年4月底,海口市美蘭區法院以李向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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