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以下簡稱“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前兌付“16中牧01”債券本息的議案》。

●依據《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面向合格投資者)》(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及《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作為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16中牧01”或“本期債券”)的受託管理人,召集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會議通知已於2019年3月15日以公告方式發出,債券持有人會議如期召開。

一、會議召開的基本情況

(一)召集人:中信建投。

(二)會議召開時間:2019年4月2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三)會議召開形式和投票方式:以通訊方式(郵寄或傳真)召開,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四)出席會議情況:本期債券未償還債券總張數為10張(面值人民幣100元/張),出席本次會議的債券持有人為1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債券10張,佔本期債券總張數的100%。

二、議案審議情況

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了《關於提前兌付“16中牧01”債券本息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0張,佔持有本期有表決權債券總張數的100%;反對0張,佔持有本期有表決權債券總張數的0%;棄權0張,佔持有本期有表決權債券總張數的0%,該議案獲得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參加了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募集說明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相關規定,出席本次會議的人員均具有相應的資格。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符合相關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受託管理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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