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0 案例說保險:騙保成功15萬,5年後終被抓,判刑3年!

騙保是一個技術活。騙終究是騙真相總會因為各種原因被揭露。

目前來說,車險是騙保案例中的高發和重災區域。有保司內部人員曾說,車險報案理賠中,有20%-30%的報案都是騙保的。

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本文講的就是一個2012年騙保成功,2017年因為被舉報,而在2018年被判刑的車險騙保案例。


案例說保險:騙保成功15萬,5年後終被抓,判刑3年!

案例始末

2017年的一天,國內某大型財險公司山東濟寧分公司理賠部連續接到了同一個人打來的匿名舉報電話,舉報的是一起車險騙保。因為某些無法得知的原因,舉報人沒有提供更加詳細的情況。但是經過保司理賠部工作人員反覆聽取電話錄音,提取了三個關鍵詞。

“三門峽”、“大車”、“活著”!

這三個關鍵詞,提供了很多信息。理賠部的工作人員判斷出案發地應該在河南三門峽市,而涉案的車輛應該是大車,並且涉及了交通事故人員傷亡!

帶著初步的判斷,濟寧分公司理賠部的工作員在該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理賠事業部的指導下,成功的調取了前5年在該公司投保車險、並且在河南省三門峽市有過出險報案的幾百份理賠資料。

經過繁瑣的篩查比對,理賠人員們最終鎖定了金鄉縣一輛解放重型倉柵式半掛車。


案例說保險:騙保成功15萬,5年後終被抓,判刑3年!

該車屬於大卡車,於2012年8月7日在河南省三門峽市出險,並且車毀人亡。符合舉報電話中的關鍵詞所指。

然而,讓調查人員疑惑的是,當翻看該車車主孟某玉當年的申請保險理賠卷宗時,並沒有任何破綻。理賠需要的各種資料,無論是“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還是民事賠償“法院裁定書”,以及駕駛員郝某超“死亡註銷戶口證明”等一應俱全。並且車主孟某玉於2013年8月領取148597.22元保險賠償款。

由於理賠資料卷宗沒有破綻,並且對於關鍵詞的“活著”還有未解之謎。

理賠調查人員遠赴河南三門峽市,進行實地核查當年事發後交警的現場處置情況。在三門峽市交警支隊存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上,遠道而來的理賠調查員們發現,孟某玉名下那輛半掛車當年出事時,死者駕駛員郝某順系無證駕駛,而其隨身攜帶的駕駛證系“郝某超”所有,兩人是弟兄的關係!

無證駕駛不僅屬於違法行為,也是保險拒賠的!

理賠人員根據經驗,懷疑車主孟某玉很有可能用了“調包計”。通過理賠資料,將郝某超“被死亡”,以此來騙取保險賠付?

案件已經涉及了違法犯罪,也陷入了撲朔迷離,理賠部門向公安機關報案。


案例說保險:騙保成功15萬,5年後終被抓,判刑3年!

金鄉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根據相關的資料分析案情後,決定進行立案,並將嫌疑人孟某玉控制了。在濟寧市經偵支隊指揮下,公安偵查員前往三門峽等地進一步蒐集相關證據。

經過公安部門的偵查,掌握了孟某玉私刻公章,偽造郝某超“死亡註銷戶口證明”、“火化證”、偽造“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偽造民事賠償“法院裁定書”等一系列犯罪證據,摸清了孟某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騙取保險賠償金148597.22元的全部真相。

2018年11月12日,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孟某玉犯保險詐騙罪,處以有期徒刑3年;鑑於其有自首情節且全部退繳違法所得,緩刑3年並處罰金2萬元。


案例說保險:騙保成功15萬,5年後終被抓,判刑3年!

海哥說險

1、騙保無處不在,當你認為你看到的很多合理的,不代表就是合理的。

2、案例中的孟某,我相信,他會成為堅定的反保險分子。他不給身邊人說他是騙保保險公司才會收回已賠付金額。

3、海哥寫了幾十個上百的案例。每個案例不代表都是保險公司都是錯的,也不代表投保人被保人是錯的,也不能說明業務員就是錯誤的。每個案例場景不一樣。我們不能因為一個案例,就否認全部。中國15億人,出現各種糾紛都是正常的。房子沒有糾紛?做生意沒有糾紛?買車沒有糾紛?幾個人吃一頓飯還有糾紛呢。如果因為個案就否定全部,不是自己傻就是自己笨。海哥寫的案例,都會在文末的“海哥說險”裡面寫出海哥自己對於案例的疑惑,憤怒等值的你思考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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