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創建榆樹市城區平安暢通和諧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長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按照吉林省公安斤交警總隊統一安排部署,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榆樹市區內設置10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抓拍點位,現通告如下:
一、抓拍內容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二、處罰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九十條,《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九條第六項、《長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一項規定,給予機動車駕駛人100元罰款,並記3分。
三、抓拍地點
(一)鐵北路一承恩街路口
(二)二實驗小學門前
(三)榆樹一中門前
(四)榆三公路一保健院門前
(七)榆樹大廈商場路口
(八)中心街一實驗北路路口
(九)健康路公園北門
(十)工農大街公園東門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為通告期,12月20日開始,公安機關將對上述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行為實施抓拍處罰。
特此通告。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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