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2月4日訊(通訊員 邵曦樂 記者 畢俊星)近年來,隨著我國國際影響力的不斷上升,跨國婚姻日益增多。然而,一些適齡青年對於跨國婚姻有關的法律條款並不清楚,引發了不少外籍人員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問題。近日,溧陽市公安局社渚派出所就聯合出入境管理大隊,將一名非法居留在該市的老撾籍女子遣返回國。
近期,社渚派出所民警在走村入戶時瞭解到,在某村上有名疑似外籍女子,較長時間居住在當地村民家中。經調查走訪,民警找到了這位被群眾懷疑是外國人的女子。
原來,女子來自老撾,通過他人介紹嫁到了溧陽市社渚鎮。
“我們瞭解到,這名女子在這裡已經生活半年了,雖說是經人介紹,但是他們沒有相關的、正規的法律手續,因為語言交流等問題,雙方都生活得十分別扭,這位老撾女子也有意向回自己的國家。”社渚派出所教導員羅輝說,通過進一步調查他們得知,這名女子是通過旅遊簽證到我國境內的,而旅遊簽證在我國最長時間是待一個月,女子在這邊已超過半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該老撾籍女子涉嫌非法居留,溧陽市公安局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11月30日下午,社渚鎮派出所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民警一同將這位老撾籍女子帶至常州奔牛機場,對其進行遣返回國。在機場,得知女子身無分文,羅輝自己掏了400元現金。
溧陽市公安局民警提醒市民涉外婚姻一定要走合法的跨國婚姻流程,這樣的跨國婚姻才會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我國國內人員非法容留或者窩藏境外人員,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有市民對涉及涉外婚姻、勞務之類問題存在疑惑,要第一時間到公安機關或出入境部門進行諮詢,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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