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廣西金嗓子拖欠廣告費,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

最近有消息在網上流傳,廣西金嗓子掌門人“江佩珍”被法院列為“限制消費人員”,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到底是什麼原因這麼大的老闆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了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廣西金嗓子拖欠廣告費,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

廣西金嗓子拖欠廣告費,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

金嗓子食品對這兩個節目的收視率不滿意,拒絕支付被後者起訴的代理商星華剩餘的廣告費。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最終裁定,金喉食品支付5100多萬欠星空傳媒的廣告費,但金喉食品拒絕執行。記者多次試圖聯繫金嗓子食品公司,但沒有人接他們的電話。

廣西金嗓子由廣西柳州糖廠二廠改制而來,江佩珍13歲進入柳州糖果二廠,18歲當選副廠長,33歲當選廠長。1993年,柳州糖果廠2號改變策略,在治療慢性咽炎的配方中加入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教授王耀發,將糖果變成具有藥用性質的含片。王耀發的頭像印在金嗓子產品的包裝上,震驚了當時的廣告業。

廣西金嗓子拖欠廣告費,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

公司債務可以找法人要嗎?

公司的欠款不能找法定代表人償還。公司屬於企業法人,應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資產來對外承擔責任,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其個人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所以,公司的債務應以公司資產來進行償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個人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不能要求法定代表人個人來承擔公司債務。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通過廣西金嗓子拖欠廣告費的案例,為大家解答了公司債務可不可以找法人要的相關回答,公司的欠款不能找法定代表人償還,公司的債務應以公司資產來進行償還。大家還有其他疑問歡迎撥打我們的諮詢電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