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咸陽旬邑男子殺害妻子及親屬致四死一傷,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你怎麼看?

liwei2004


咸陽男子殺害妻子及親屬4人,並傷害一人。屬於故意殺人,且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一審法院判處其死刑,這也是罪有應得,沒有什麼好說的。

根據《刑法》第132條的規定:犯故意殺人罪的,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男子故意殺人致4死1傷,被依法判處死刑,這屬於量刑適當,判決正確。

當然,因為法律規定對於犯故意殺人罪的,是有一定的量刑幅度的。對於犯故意殺人罪的,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並不一定必須都會判處死刑的。但是針對本案,該男子殺死多人,不判處死刑簡直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該男子一審被判處死刑,這都是合理合法的。當然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

因此有一些被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求生慾望都非常強,大部分人都是要上訴的。但是針對於本案,該男子即使是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的可能性也極大,只不過能多活幾天而已。


法重情深



用戶王禕諾


有因必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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