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無證還飲酒駕駛 膽大司機被處罰

一直以來,酒後駕車令人詬病,因為酒後駕車引起的慘痛教訓實在太多太多了。反覆在絮叨,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重壓之下仍有“勇夫”。

12月5日16時35分,襄垣縣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長興路執勤時發現一輛晉D69XXX小型轎車看見警車後突然減速,引起了民警懷疑,民警隨即將車輛攔下,示意駕駛人出示證件接受檢查,楊某無法出示證件,民警通過公安網查詢發現楊某屬於無證駕駛,當民警對其進行詢問時,楊某神情慌張,面色微紅,說話帶有酒氣,民警懷疑其涉嫌飲酒駕駛,隨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其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38mg/100ml,已構成飲酒駕駛。民警對其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並依法對其處1000元罰款,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交警提醒:生命安全無僥倖,“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個硬道理,交警處罰從來都不是目的,路暢人安才是我們的追求。(劉鶴)

編審 | 楊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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