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浙江龍遊檢方訴前建議:撤銷野生動物養殖許可並研判補償問題

3月4日,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檢察院向縣相關部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撤回並註銷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這是浙江省首起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

“收到檢察建議後,我們已通知相關野生動物養殖場將給予2個月的過渡期。同時,我們還在等待上級部門對野生動物繁育、飼養出臺的具體法規。”3月6日,龍游縣林業水利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

浙江龙游检方诉前建议:撤销野生动物养殖许可并研判补偿问题

本文圖片均來自“龍游檢察”微信公眾號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決定》,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浙江龙游检方诉前建议:撤销野生动物养殖许可并研判补偿问题

2月27日,為在源頭上治理革除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龍游縣檢察院開展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領域專項檢察行動,對全縣13家野生動物養殖場摸底調查。調查發現,有7家野生動物養殖場養殖省重點保護的尖吻蝮、舟山眼鏡蛇、豪豬、綠頭野鴨、棘胸蛙等動物,6家野生動物養殖場養殖省一般保護的黑斑側褶蛙、中華蟾蜍等動物,共計13萬多隻。且有些野生動物養殖場未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部分野生動物養殖場未經過檢驗檢疫,沒有建立防疫制度,更不用說配備無害化處理設備和清洗消毒設施設備了。大部分養殖場主稱,他們有行政許可證,已經經營多年。

浙江龙游检方诉前建议:撤销野生动物养殖许可并研判补偿问题
浙江龙游检方诉前建议:撤销野生动物养殖许可并研判补偿问题

3月4日,龍游縣檢察院發出向縣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撤回並註銷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並進行周密部署安排,對可能面臨的野生動物收容安置和一定補償等問題預先進行研判,科學妥善處置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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