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70多歲的女兒還有義務贍養近百歲的母親嗎?

龍神145632130


先回答問題:你就是活一萬歲,只要父母還活著,就有贍養義務。

贍養義務的核心其實主要體現在“生命權”上,這是獲取生命過程中,所天然攜帶的一種義務。用通俗一點的話來理解,那就是父母給了自己生命,父母給了自己養育,所以當他們老了,要回報。

所以在贍養義務履行這個問題上,根本沒什麼好討論的,如果不滿父母給予自己的生命,可以向後轉,重新投胎。

不過對於這個問題來說,筆者在描述中看到了發人深省的一點,如今的醫學昌明,我們可以活的時間越來越久,而當出現百歲父母,七八十歲子女的情況時,老人養老問題該怎麼解決。

這裡其實已經不是義務的問題了,我們司法實踐中,對於履行贍養義務的要求一般不高,一般物質攻擊只要能滿足當地平均生活標準就行,而且老人年齡大了,通常會有當地的福利支持,雖然生活未必大富大貴,但起碼能保證吃喝不愁。

而這裡的關鍵是,贍養義務不僅包括物質供給,還有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無非就是膝下行孝,伺候老人,這時候七八十歲的老人伺候不動了啊。

至於精神慰藉還行,專業點說叫心理疏導和精神陪伴,但其實就是聊聊天,別讓老人覺得孤單,這點歲數再大也能辦得到,只要能說話就行。

所以,我們現在的核心問題是在於生活照料該怎麼解決

如果能僱保姆,或者是送到養老院,這當然沒問題,可是未必家家都有這樣的條件。這種情況下,除了兒女要力所能及的去做之外,下一代也要參與進來才行。這一方面其實有法律規定,《婚姻法》第28條是這麼說的: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當然,搬出法律來,並不是一定要求誰來做養老這件事情,無非是為了這種情況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罷了。可是,下一代要是上班呢?他們給錢或許行,但是也未必有時間直接照料啊?

根據這個問題提出的內容,媽媽高血壓、糖尿病,姥姥快一百歲了,身體一直不好需要照料。這種長壽但是不多福的情況,真是讓很多人覺得頭疼。

對此筆者的建議是:採取基金制

這種情況就沒必要談非得誰照顧了,大家掏錢吧,送到養老院,或者誰家大放在誰家,然後僱保姆、護工。按照題主描述,家裡第二代是四兒一女,在往下一代應該也不少,因為按照年齡大體推算,那個時候還沒有計劃生育。

這麼多人就湊錢吧,沒必要讓老人硬上,姥姥這麼大的年歲,為什麼不交給更專業的人來照料呢?而且成立了基金之後,完全可以大家共管,賬目有明細,子女看望起來也方便,沒必要非得來回推諉。

至於題主提出的意見,非常不可取。

在其看來,心疼自己的母親和姥姥,這無可厚非,問題是怎麼舅舅家就沒付出了?姥姥住在舅舅家,自己的母親和另外三個姨輪流去舅舅家照顧,合著舅舅一直在旁邊看著?

如果一定要論付出,這種情況下付出最大的是舅舅才對,他付出了四份,其他四個姐妹各付出一份。舅舅之所以讓姐姐妹妹來照顧,不就是因為自己照顧老媽不方便嗎?連這道理都不懂?

而且那麼多人住舅舅家,舅舅這錢能少花?能短了吃喝?如果說舅舅對老人不好,其他人早就把老人接走了,還會同意去舅舅照顧?

說句難聽的,按照年歲推斷,題主也應該是近50的人了,在遇到這種問題的時候不會解決,不知道梳理關係,不知道怎麼協調資源。當然,不會也就算了,竟然還跳出來製造矛盾,一個近百歲的外婆,生生聊成了籌碼,不覺得尷尬嗎?

老人最大的不幸不是壽不足享天倫之樂,而是沒有兒孫福啊。


小言詹詹


因為最近為岳母的養老,操心操勞,突然對養老問題關心很多。

我夫人70週歲,老大。下有二妹一弟,和問者情況類似。不用的是,岳母89歲,差百歲老太10歲。

首先家有一老如有一寶,恭喜你們有長壽星一位。

我岳母原與兒子同住,現在老太太身體差了,有點糊塗。兒子還沒退休,工作又忙,媳婦顯然…於是送進醫養院。

高價請了保姆,3個女兒,週一、三、五去陪伴,兒子在週末兩天任選一天。這4位姐弟都屬,原發性高血壓患者。可在媽媽面前,這又能算什麼理由?大家都不希望"子欲養而親不待"。

老太太去了一個月,身體和精神狀態好多了。我們希望她長命百歲。

處理這類事,靠兩點:子女孝心和資金保證。

當然姐姐兄弟也要互相理解、謙讓。否則媽媽沒照顧好,手足卻在相殘了,合適嗎?對不起在天的父親喲!


被叫作黃老師的1948


多幸福啊!70多歲了,母親還健在。昨天還和小女兒說:我媽媽要再活100年,我還伺候她。歲數越大,越希望父母康泰長壽,即使沒有太多的力氣了,還可以和老人說說話,聊聊天,體會父母健在的幸福。歲數大了,事情少了,生活安穩了,多陪陪父母,即使沒有錢,也能陪著他們一起慢慢變老。

想到他們終將有離開的那一天,禁不住淚流滿面……


心爾


從法律層面來講,即使你100歲,你的老媽老爹120歲,你們互相之間相互輔助贍養的義務也依舊存在的。

你現在問這個問題,說70歲的老人應不應該再贍養自己的父母了,這說明這個70歲的老人現在已經到了年邁的年齡,他自己都需要兒女們的贍養了,所以沒有能力繼續贍養上一輩兒的父母的,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問題。

70歲的人了,還有父母在自己的頭上,應該為這件事情感到高興,因為這是一個和睦的幸福的大家庭,並且是一個有長壽基因的大家族,至於說到需不需要贍養自己的父母,無論經濟上精神上都需要的,70多歲也已經退休了,到了退休的年齡跟自己的父母,常見見面,跟父母多聊聊天說說話,這是精神上的贍養,如果有退休金而父母沒有退休金的話,把自己那份錢拿出來一份給自己的父母花,這是經濟上的贍養,不管精神上還是經濟上,只要沒有得重病臥床不起。那麼去和自己的父母過天倫之樂的日子,那真是人間一件美好的事情。


順其自然2019917


義務是義務,能力是能力。小區一八十二歲老太太,跳廣場舞,買菜吵架都不輸給六七十歲的人,兒子剛退休,糖尿病高血壓,,兒媳病逝四五年了,孫子三十多了跑外賣還沒成家。老太太跳舞崴著腳了,要兒子給請保姆,兒子沒錢就說在家養著不缺你吃喝就行了。老太太不幹了,半年腳好了,但法院告兒子要每月贍養費2000。(老太太自己有退休金3000+,兒子的退休金是4000+)兒子當庭腦出血,現在都不能自理了。也不知到底怎麼判的。現在,小區裡已經看不到那爺倆的身影了,還能看到老太太在跳舞。


麻辣雪花


這位年已近百歲,老人生了4女1兒,從描述中看來,壽星所生兒女,個個年事已高無能為力,去照顧自己母親生活,輪流讓自己兒女,及第三代協助照管,但是作為老人的兒女,贍養百歲母親是應盡的義務和責職,只要兄弟姐妹們,共同協商出一個,最切實可行的合理方法來解決,讓百歲老人在兒女們,和小字輩關愛下,度好老人家的晚年生活。


靠山4


母女倆都是老太太了,按中國的道德倫禮和法律,那怕女兒都古希之年,對父母的贍養義務還是存在的。現在的情況是女兒也要人照顧了,當女兒的如果身體狀況和經濟狀況都不好的話,那就要求助自己的親生兄弟姐妹們,找出解決的辦法。這大年紀的老人,生活都不能自理,風前殘燭為時不多,堅持一下就過去了,盡忠盡孝是有好報的。


縱深968


現在國家一直提倡65週歲退休,70歲也就是剛退休5年,能做為老人不動嗎?

現在公園裡、小區邊常常聚集一大堆60、70、80歲的人舉胳膊甩腿跳舞,扯著嗓子唱歌,燒包勁頭十足,比二三十歲的年輕人還嗨。70歲完全有能力照顧近百歲的老母親,只需要你少到外面燒包一會兒就行了。

現在生活在農村的人,去田地裡勞作的主力軍,都是六十五歲以上的人,如果你生活在農村,70歲還是種地的主要勞動力,能去地裡幹活,就不能照顧自己近百歲的老母親?

如果你覺得自己70歲,就沒有照顧近百歲的老母親,你覺得還有一個做人的基本道德嗎!

尊老敬老,是人類的傳統美德。不管你活多大歲數,永遠是父母的兒女,照顧母親是你應盡的責任。孝敬近百歲的母親,只是犧牲了你到外面燒包的機會,請你放下燒包心,一心一意照顧近百歲的母親。


施工616


從法律上來說,不管子女多少歲都應該贍養父母。

我母親70歲,外公91歲了,母親是老大,和妹妹弟弟年齡相差比較大,二姨60多歲,小姨54歲,小舅50歲。外公之前和舅舅一起住在鄉下,身體也還英朗,可是去年開始身體越來越差了,大小便老年性失禁,我媽和小姨回去照顧過一段時間,我媽甲減容易頭暈腰也有毛病,長期熬夜收不了就回來了,小姨一個人照顧得就更吃力,考慮到城裡醫療條件要好一些和便於照顧,小姨後來把外公接進城裡住他們家裡,但是大小便失禁的病治療不好,成人紙料褲老人也不願意穿,一會兒就把褲子打溼弄髒了。真的很難啊。現在的情況就是外公由小姨照顧,其餘的人出錢。因為我媽雖然住得和小姨近,但確實自顧不暇,只能輔助一下。二姨遠在新疆,舅舅也離得遠沒法照顧。

你們家最好商量一下,由有能力照顧的人照顧,其他人出錢,或者大家出錢請護工。


素黎姐姐


我爸爸住院,看見有兩家兩個女兒68 69,為了護理媽媽,人都瘦的脫了形,再看看兩位媽媽92 93雪白粉嫩,感覺像姐姐,兩個女兒都骷髏像,挺瞎人的,感覺有點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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