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減持股份比例達到1% 暨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公告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周文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9 年11月23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及部分董監高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周文先生計劃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 31,689,447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

2020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周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上海翼鵬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翼鵬發展”)的告知函,周文先生及翼鵬發展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4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5,298,338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1.00%。本公司於 2020 年1月16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比例達到1%暨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周文先生的告知函,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2日,周文先生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6,558,159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24%;自本次減持計劃開始日至2020年1月22日,周文先生及翼鵬發展累計減持股份數量已達公司總股本的2.24%(已累計減持11,856,497股)。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將具體減持情況披露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1. 減持股份情況

周文先生本次減持的股份來源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該等股份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而相應增加的股份)。

2. 減持前後的持股情況

注: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關說明

1、周文先生本次減持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周文先生本次減持情況與此前已披露的減持計劃和相關承諾一致,不存在違規情形;本次減持前,周文先生未在相關文件中做出最低減持價格的承諾。截至本公告日,周文先生實際減持股份數量未超過計劃減持股份數量。

3、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也不會對公司的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4、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讓方在受讓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受讓的股份。

5、公司將繼續關注上述減持計劃後續的實施情況,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周文先生《關於股份減持計劃進展情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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