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日暮漢宮傳蠟燭,輕煙散入五侯家。看漢代的三次“五侯干政”


漢朝是繼秦代之後的又一個帝制王朝,兩漢統治時間長達四百年。在其建立之初高祖劉邦就宣佈了“非劉氏不得稱王,非有功者不得封侯”的規定。但是在兩漢時期,曾經有三次大規模的侯爵氾濫。一日之內連封五侯,且都是無功無德之輩。這些人對於政權妄加干預,直接導致了漢朝的統治基礎受到了動搖。眾所周知,外戚和宦官是漢代禍國亂政的兩大罪魁,他們憑藉著和皇帝的親密關係竊取權位,黨同伐異禍亂國政。西漢時期,外戚坐大最終導致王莽篡漢。東漢時期,閹黨作亂終致董卓入京。而這三次“五侯干政”就是源自於外戚和宦官集團,分別導致了漢代的皇統崩潰,天下動盪,可謂是殊途同歸,遺禍無窮。其具體為何,且待筆者慢慢道來。


日暮漢宮傳蠟燭,輕煙散入五侯家。看漢代的三次“五侯干政”

日暮漢宮傳蠟燭,輕煙散入五侯家。


漢代三次“五侯干政”為禍至深

“五侯干政”指的是兩漢時期的三個勢力集團,分別是西漢王氏外戚集團、東漢梁氏外戚集團和桓帝時期的宦官集團。這三個勢力集團中的首腦在一日之內皆有五人封侯,後世稱之為“五侯”。西漢王氏外戚集團是漢元帝皇后王政君的本家。王政君在成帝時期被尊為太后,其同母兄長王鳳被封為大司馬大將軍,同母兄弟王崇為安成侯。其餘的兄弟五人在同一天被封為列侯。據史書記載:

“成帝悉封舅王譚、王立、王根、王逢時、王商為列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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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元皇后王氏陵


在具體的封邑上漢成帝封其舅王譚為平阿侯、王商為成都侯、王立為紅陽侯、王根為曲陽侯、王逢時為高平侯。這些縣邑都是富庶的大縣,產出豐饒,財力雄厚。可見成帝對其幾位舅父是非常關愛的,不過這幾位舅父卻逐漸將西漢王朝帶上了毀滅的道路。按照漢朝的官員體系規定,政務官不得世襲,要在廣闊的範圍內選賢與能。但是王氏家族卻破壞了這一規定,自王鳳之後,大司馬一職就長期把持在王氏家族手中。五侯之中的王商、王根都曾繼任了大司馬一職,在王根臨終前又將這一職位傳給了自己的侄子——王莽,西漢滅亡的大幕正式拉開。五侯之中也多有與王莽相互勾結、從旁協助者,比如其叔父王商曾經親自上書皇帝為王莽請封,雖然名義上是將自己的封邑分出一部分給王莽,但實際上就是希望皇帝封王莽為列侯。史書記載:

“叔父成都侯商上書,願分戶邑以封莽,及長樂少府戴崇、侍中金涉、胡騎校尉箕閎、上谷都尉陽並、中郎陳湯,皆當世名士,鹹為莽言,上由是賢莽。永始元年,封莽為新都侯,國南陽新野之都鄉,千五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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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五侯干政直接導致王莽篡國


自此之後,王莽正式擁有了列侯的身份和家族的支持,從此平步青雲,當時他才二十餘歲。第一次“五侯干政”由此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王莽在執政的數十年中黨同伐異,權勢熏天,最終篡奪西漢江山而自立。他的國號“新”就是來源自其叔父為他請來的“新都侯”之名。這一次的“五侯干政”所造成的結果是三次之中最為惡劣的,王氏外戚直接干涉政務,破壞國家制度從而導致西漢滅亡,罪莫大焉。

第二次“五侯干政”發生於東漢中期。漢順帝駕崩之後,其幼子漢衝帝劉炳繼位,因為皇帝太小無法理政,由皇太后梁氏臨朝聽政。從此開始了近二十年的梁氏專權時期,梁太后的哥哥梁冀任大將軍,獨攬大權,囂張跋扈,史書上稱其為“跋扈將軍”。梁冀掌權後,其子梁胤、叔父梁讓及親屬梁淑、梁忠、梁戟皆封侯。《後漢書·陳蕃傳》:

“前梁氏五侯,毒徧海內。”李賢注:“五侯謂胤、讓、淑、忠、戟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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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扈將軍梁冀


這就是漢代第二次“五侯干政”,這五人貪汙納賄,專橫跋扈,干政程度尤甚王氏。梁讓在陳留太守任上貪汙高達千萬以上,被太中大夫杜喬上奏彈劾。梁胤“一名胡狗,時年十六,容貌甚陋,不勝冠帶,道路見者,莫不蚩笑焉”。梁冀本人也是兇殘成性,據《後漢書》記載:“冀二弟嘗私遣人出獵上黨,冀聞而捕其賓客,一時殺三十餘人,無生還者。冀又起別第於城西,以納奸亡。”東漢朝廷從此而開始了衰落之路,朝廷中的三公諸卿幾乎全部是梁氏的黨羽,盤根錯節。梁氏一門前後計七侯,三皇后,六貴人,兩位大將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餘卿、將、尹、校五十七人。史書記載:“在位二十餘年,究極滿盛,威行內外,百僚側目。”而後梁冀毒殺漢質帝,擁立蠡吾侯劉志為天子,是為漢桓帝。桓帝繼位後對於梁冀表面順從,內心憤恨,暗中聯合了宮內的宦官勢力發動政變誅滅梁冀。《後漢書》載:

“梁冀及妻孫壽即日皆自殺。悉收子河南尹胤、叔父屯騎校尉讓,及親從衛尉淑、越騎校尉忠、長水校尉戟等,諸梁及孫氏中外宗親送詔獄,無長少皆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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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小人,遠賢臣的漢桓帝


梁氏當國二十餘年,驟然被連根拔起雖然是合乎天意人心,但是卻對於國本有了很大的傷害。梁氏覆滅後,太尉胡廣坐免,司徒韓縯、司空孫朗下獄,三公全部獲罪出缺。“其它所連及公卿、列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由此可見梁氏當道,五侯干政對於整個朝廷的危害。

梁氏被誅滅後好景不長,漢桓帝藉助宦官勢力重拾權威,事成之後自然要論功行賞。其中有五人功勞最大,同時被封為列侯,這就是第三次“五侯干政”的由來。史書記載:

“左悺、唐衡遷中常侍。封單超新豐侯,二萬戶,徐璜武原侯,具瑗東武陽侯,各萬五千戶,賜錢各千五百萬;悺上蔡侯,衡汝陽侯,各萬三千戶,賜錢各千三百萬。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

自此之後開始了東漢末年宦官干政的序幕,也直接導致了十常侍之亂和董卓入京,東漢王朝被地方軍閥所蠶食消解,萬劫不復。宦官比之於權臣外戚,破壞力度更大,危害也更明顯。宦官普遍沒有接受過良好的教育,只有服侍後宮的能力而沒有治國理政的水平。史書記載:

“其兄弟姻戚皆宰州臨郡,辜較百姓,與盜賊無異。......時中常侍單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縱其奸慝。海內慍曰:一將軍死,五將軍出。家有數侯,子弟列布州郡,賓客雜襲騰翥,上短下長,與梁冀同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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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之亂


宦官的干政主要表現在對於其他大臣的欺侮和對於基層社會的破壞上。東漢末期的世家大族已經初見規模,黨錮之禍牽連甚廣已經影響了國家人才的使用。宦官“五侯”干政之後,人才凋零,民眾疾苦,才最終釀成了黃巾軍起義。正如同史書記載:“自是權歸宦官,朝廷日亂矣”。

“五侯干政”的危害為何會如此劇烈?

漢代的三次“五侯干政”直接造成了兩漢的滅亡,國家陷入到了戰亂之中,生靈塗炭。筆者認為其本質上的原因在於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大肆封侯破壞了原本的政治格局,致使國家出現了“親小人,遠賢臣”的局面。眾所周知,一個國家的政治秩序有其固定的格局,漢高祖大封功臣之後即規定“非有功者不得為侯”,其目的就在於保證政治秩序的穩定性。列侯的爵位是平民與貴族的分界點,如果皇帝大肆濫封列侯就會造成列侯的“貶值”。三次“五侯干政”中獲封的列侯大多都是無功無德之人,僅憑著和皇帝的特殊關係而平步青雲。這就會造成原本的功臣侯爵側目,天下的儒生士子寒心。特別是漢桓帝封卑賤的宦官為列侯,而其封邑數量更是遠超其他的功臣。這令旁人作何感想?宦官五侯中:

“單超新豐侯,二萬戶,徐璜武原侯,具瑗東武陽侯,各萬五千戶,悺上蔡侯,衡汝陽侯,各萬三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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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列侯印


封邑的數額之高几乎讓人歎為觀止。縱觀漢朝史料可知,西漢初年蕭何終其一生的封邑不過一萬五千戶;曹參有一萬零六百三十戶;張良有萬戶;周勃:八千二百八十戶。樊噲:五千四百戶。西漢建國的功臣集團中品級最高的五位都沒有人能夠榮膺兩萬戶的誥封,這樣荒唐的分封根本不能讓天下人心服。

其次,“五侯”的出現不僅是爵位上的濫封,皇帝更默許他們大肆干政,這是致使國家傾頹的重要原因。西漢的王氏五侯先後承襲了原本屬於國家公職人員的大司馬一職。其餘的王氏子弟中,王音、王舜父子先後為車騎將軍,王鳳外甥淳于長為衛尉,權傾朝野。當時的朝廷中王氏一黨如日中天,群臣百官爭相依附。以至於王莽篡逆之時,眾臣皆俯首聽命,馬首是瞻。東漢梁氏五侯之中,梁胤為河南尹、梁讓為屯騎校尉,梁淑為衛尉、梁忠為越騎校尉、梁戟為長水校尉。當時京都洛陽的全部軍政大權幾乎都在梁氏手中,這也難怪身為皇帝的劉志只得求助於宦官勢力討伐梁冀。在梁氏當政的二十餘年中,三公諸卿都是其門徒,以至於一損俱損。宦官五侯興起後由於其身份的特殊性,更是在朝廷中羅織黨羽,安插私人。忠臣李固、杜喬彈劾宦官,被其陷害致死。《後漢書》:

“宦者唐衡、左悺等因共譖於帝曰:‘陛下前當即位,喬與李固抗議言上不堪奉漢宗祀。’帝亦怨之。.......喬與李固俱暴屍於城北,家屬故人莫敢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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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亂政直接導致董卓進京


由此可見,“五侯”的最大危害在於其禍亂國政,將國家公器視為私人財物。政令的施行,人才的選拔,刑獄的裁決全部由其竊掌專斷,僅憑個人好惡而淆亂國務。這就使得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漢代的中樞機構失去了原本的公信力和判斷力,因而導致國家動盪。

“五侯干政”對於後代的影響?

漢朝四百年江山亡於三次“五侯干政”之下,這也使得後代君王加以警醒。魏晉之後,國家逐漸以文官政治取代貴族政治。魏晉時期的九品官人法使世家大族成為了國家政務官員的首選,傳統貴族基本上只能影響部分軍事和皇族內部事物。而晉代之後國家對於外姓侯爵的賜予也逐漸嚴格,基本上不會讓一日“五侯”的情況重演。隋唐之後,公侯的爵位已經只具有經濟意義,並沒有實際的權力。國家採取了嚴格的官爵分離的任官原則,以科舉制為基礎的人才選拔制度也正式建立了起來。國家在政策層面禁止非科舉出身的官員擔任要職,貴族之家的子弟只能選擇相對清閒的散官出任。比如唐高宗時期將太尉長孫無忌的四位幼子封為朝散大夫,朝散大夫就是沒有實權的文散官。到了宋代以後,文官制度逐漸發展成型,文人士大夫成為了國家的中流砥柱,貴族慢慢被排擠出了核心政治區。所以自漢代之後,外戚貴族難以專擅朝政,宦官雖然時而得以掌權但也沒有了東漢時期的氣焰。這對於後代王朝的發展有很大的參考意義,也不斷被延續了下去。

日暮漢宮傳蠟燭,輕煙散入五侯家。看漢代的三次“五侯干政”

五侯干政到了唐代已基本消失


綜上所述,漢代時期的三次“五侯干政”徹底摧毀了劉姓皇族的統治基礎。外戚五侯囂張跋扈,結黨擅權。宦官五侯貪婪成性,禍亂朝政。由於列侯的爵位被不斷地濫封,致使民間的有志之士寒心束手,嚴重破壞了原有的政治秩序。加上毫無節制地干涉朝政致使國家的大政方針在一定時間內失去了原本的指向意義。國家內外掌握在無才無德的外戚宦官手中,自然會出現民不聊生、篡國謀逆的現象。有鑑於此,後代君王逐漸以文官政治來取代貴族政治,從而防止爵位的泛濫與干政的存在。這對於中國歷史的發展有很大的推動作用,對於後世有非常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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