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時遷和楊雄、石秀一起投奔水泊梁山,到了祝家莊的酒店裡,因為沒有肉來吃,時遷就把店裡報曉的公雞偷出來,拔了毛,燉了一鍋雞肉,端上桌。三條好漢吃著雞肉喝著酒,好不痛快。只是,時遷偷雞的行為被店主人發現了,店主人以雞毛和一鍋雞湯為證據,不依不饒,要逮住他們三個,押往祝家莊。三個人要賠錢,店主人不答應,於是,三人憤而反抗,打傷一部分莊客,奪路而走。時遷被草叢裡伸出的撓鉤搭住,走不了了,被祝家莊的莊客生擒活捉。楊雄、石秀跑到李家莊,求李應幫忙。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時遷如果不偷雞就不會引出衝突,也不會把事情弄得一發不可收拾。可是,為什麼時遷要偷雞呢?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除了他的賊性不改,就要從好漢文化說起。既然是英雄好漢就要喝酒吃肉,不能整天吃餅子就鹹菜,喝一些菜飯。普通老百姓整天吃的都是一些能夠填飽肚子的菜飯,並不是每天都要吃肉的,而是等到過年的時候,才把自家養的豬殺掉,一家子吃上一陣子豬肉,喝點自家釀的酒。如果有哪個莊稼人跑到酒店裡喝酒吃肉,那就被認為不過日子,不是個正經莊稼人————畢竟,酒肉都是要花錢的,那不是一般節儉的莊稼人所喜歡的。而好漢就大大不同了,他們要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大秤分金銀,圖個一世快活,當然每天甚至頓頓離不了酒肉了。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酒和肉一定是在一塊出現的,只有肉沒有酒不行,俗話說“無酒不成席”,只是喝酒也能解決問題,但大多數情況下要用肉來配,鑑於條件限制,沒有肉了,就只能喝酒。也就是說,好漢們喝酒就一定要吃肉的————他們有錢,能消費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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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沖殺陸虞候和富安以及差撥之前,冒著風雪,到店裡吃了些熟牛肉,喝了數杯酒,又買了一葫蘆酒,包了兩塊牛肉,把牛肉揣在懷裡才回去。只喝酒不吃牛肉,林沖就沒那麼大的神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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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出家做了和尚,在五臺山耐不住清淨,跑到山下喝酒吃肉。店裡的牛肉賣完了,沒肉可賣,他看到店家在牆邊砂鍋裡煮著一隻狗,就要吃狗肉。店家賣給他半隻熟狗肉,搗些蒜泥給他。他用手扯狗肉,蘸著蒜泥吃,一連吃了十來碗酒,把那店家都驚呆了。這還不夠,他又向店家要了一桶酒,吃完了,懷揣一條熟狗腿上山去了。他藉著酒勁兒,半路撞折了亭子,到山門打壞了兩個泥塑金剛,撞開山門,到了禪房,吐得滿地汙穢,把那些禪和子弄得紛紛躲避。這還不算,他拿著半條熟狗腿硬往下首的禪和子嘴裡塞,鬧了個“卷堂大散”。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魯智深沒有吃到牛肉,只能吃狗肉。也就是說,好漢們吃牛肉是上選,沒有牛肉,其他肉也可以對付一下。

魯智深到了桃花村的劉太公家裡,說是要給劉太公解除強盜強娶他家女兒的婚約,劉太公大喜,叫莊客取一支熟鵝,大碗將酒斟來,叫智深盡意吃了三二十碗。魯智深把那支熟鵝也吃了,才有了力氣打怕了小霸王周通。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到了瓦罐寺,沒有吃肉,就打不過生鐵佛崔道成和飛天夜叉邱小乙,路遇剪徑的史進,吃了史進給他的乾肉燒餅,才有了力氣,和史進一起殺回去,殺了惡人崔道成和邱小乙。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吳用說動阮氏三雄的時候,和他們兄弟三人到一處酒店。店小二上了四盤菜蔬,一桶酒,阮小七說:“有什麼下口?”店小二說:“新宰得一頭黃牛,花糕也似好肥肉!”阮小二說:“大塊切十斤。”店小二上了十斤花糕似的肥牛肉,吳用吃了幾塊就吃不下了,阮氏三兄弟狼餐虎食般吃了一回。阮小七弄了一桶小魚,到灶上做熟,盛做三盤,端上桌來,四人又吃一回。要走的時候,吳用出了一兩銀子,要阮小七向店家買了一甕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到阮小二家,阮小七宰了雞,在廚下安排。一切停當之後,他們開始喝酒吃肉,喝的酒是店裡面的酒,吃的肉是牛肉和雞肉。牛肉是主菜,雞肉只是副菜。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武松過景陽岡的時候,喝了十八碗綽號叫做“三碗不過岡”的好酒,一連吃了四斤熟牛肉,才生出無窮的力量,赤手空拳打死一隻白額吊睛猛虎。打虎英雄當然要吃牛肉了,如果吃了狗肉或者雞肉斷然生不出那打虎的神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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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和戴宗在江州城酒肆中安排了酒果、餚饌、菜蔬————有酒有肉,有菜有果子。李逵得了宋江的十兩銀子,惹出事來之後,宋江給他平了事。三人就到能看潯陽江景色的琵琶亭酒館喝酒吃肉,三人坐定,酒保鋪下菜蔬 、果品、海鮮、按酒之類,還拿出剛開了泥頭的兩樽“玉壺春”酒——──此是江州有名的上色好酒,只是李逵要大碗喝才過癮。宋江想喝魚辣湯醒酒,店家端上來三分加辣點紅白魚湯,宋江感覺與不新鮮,吃了兩口就不吃了,李逵則不然,不僅喝了魚湯,而且連魚骨頭都嚼碎吃了。宋江看李逵飢餓,讓店家切二斤大塊的肉來————當然是指牛肉。店家說,沒有牛肉,只賣羊肉————肥羊有的是。李逵把那魚湯潑了酒保一身,怒道:“叵耐這廝無禮,欺負我只吃牛肉,不賣羊肉與我!”酒保忍氣吞聲,去切了三斤羊肉端上來,李逵頃刻之間就把三斤羊肉吃完。宋江還要鮮魚湯醒酒,李逵才自告奮勇去買鮮魚。看來,是好漢就要吃牛肉,李逵甚至認為沒有牛肉吃就好像被侮辱了似的,就算不得好漢了。但他並不認死理,沒有牛肉,對羊肉也是情有獨鍾。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宋江和戴宗和解了浪裡白條張順和李逵的誤會之後,張順提了四尾大的金色鯉魚到酒館來,再叫酒保討兩樽“玉壺春”上色酒來,上些海鮮按酒果品之類的吃食。張順吩咐酒保把一尾魚做辣湯,用酒蒸一尾,叫酒保切鱠。四人一起飲酒,各敘胸中之事。這次吃的主菜不是牛肉也不是羊肉,而是魚肉。一盤魚辣湯,一盤酒蒸魚肉,算是對吃肉的好漢一種入鄉隨俗的招待了。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當牛肉沒有,羊肉沒有,雞肉沒有,魚肉也沒有的時候,黑旋風李逵竟然吃起了人肉。

李逵下山,一天離了酒肉都不行。他殺了李鬼之後,從李鬼的大腿上割下兩條肉,在火上烤熟了吃掉————沒有肉,連人肉都吃。此前,他還吃過陷害宋江的黃文炳的肉。他殺掉四虎之後,被曹太公宴請,看到大盤肉、大壺酒,就再也忍不住————他忘了下山時宋江和他約定不能飲酒的事,直到被很多人勸酒,喝得爛醉如泥,被曹太公派人綁住,要送到縣裡。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武松到孫二孃的黑店的時候,問饅頭是什麼肉餡做的。孫二孃說,饅頭從祖上以來就是用黃牛肉做餡的————其實賣的是人肉饅頭。孫二孃要把肥胖的武松,當做黃牛肉賣,把那兩個瘦蠻子只好做水牛肉賣。金聖嘆夾批道:“祖之言不謬。”

等到張青出現之後,孫二孃、張青和武松相認,為了招待武松,兩個火家宰殺雞鵝。煮熟之後,端上桌來。孫二孃店裡根本就沒有牛肉,連羊肉也沒有,只能用雞鵝肉來招待武松。看來,孫二孃把人肉當成牛肉來賣,是要適應當時好漢們的食性——————牛肉是上選,其他肉次之。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水泊梁山下朱貴經營的的酒店,以及揭陽嶺上李立經營的酒店,都和孫二孃經營的酒店是一個路數,屬於黑店,拿人肉做牛肉來賣。

武松在孟州牢城營的時候,管營的施恩派人給他送來一大旋酒,一盤肉,一盤子面,又是一大碗汁;第二次又送來幾般菜蔬,一大旋酒,一大盤煎肉,一碗魚羹,一大碗飯;第三次是菜蔬下飯,一大碗肉湯,一大碗飯;第四次是一注子酒,四般果子,一隻熟雞。武松吃的肉肯定是牛肉,還有魚肉、雞肉。醉打蔣門神之前,他要到沿路的每個酒鋪子喝上三碗酒,後面跟著一個挑著食擔的僕人,食擔裡的餚饌肯定缺不了牛肉,不然武松只憑那些不論好壞的酒,不一定能夠打得過蔣門神。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武松大鬧飛雲浦之前,施恩在他的刑枷上掛了兩隻熟鵝,還給他衣服和銀兩。武松把兩隻熟鵝都吃完了,才有了氣力殺死兩個防送工人和蔣門神的徒弟,又殺了張督監一家以及張團練和蔣門神。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武松一路買酒買肉吃,到了白虎山下的酒店裡,因為店家不賣給他酒肉,而孔亮帶人卻能要來店家煮的肉和雞,還有剛開了泥封,倒在大白盆裡的青花甕酒。武松雖然知道那酒和肉是人家自家帶來的,但是飢饞難耐,忍無可忍,出手打了孔亮,把那酒和肉吃了八分。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好漢們要吃肉就吃牛肉,雞肉只是作為副菜來陪襯的,羊肉、狗肉、魚肉、熟鵝也是陪襯,如果沒有牛肉,就吃這些作為陪襯的副菜。時遷偷雞,是因為店裡沒有其他的肉可賣。好漢們要喝酒吃肉,時遷只能自己想辦法。

從時遷偷的雞看好漢們吃的肉

《水滸傳》中餐館多於戰場,酒肉多於刀槍。一部書就是一部酒肉文化史,無酒不成席,無肉不成歡。英雄們大塊吃肉,大碗喝酒,才能生出無限的力量,才能得到大秤分金銀的結果。肉與酒與力與財似乎有著天然的聯繫,也是綠林文化所倡導的承載好漢們願景的特定符號,更是英雄好漢們不可或缺的身份標誌與特徵。

沒有肉就沒有好漢,沒有肉就不能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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