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古時候,誅九族到底會誅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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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刑法殘酷

我們都知道在古代封建社會里統治者為了起到更好的威懾作用,都會制定許許多多嚴苛的刑法來制約天下百姓。在我們現代的法律是一人做錯一人承擔,不會殃及無辜的家人們。但是在古代可不是這樣子的了,一人犯罪往往是全家跟著受罰。


在古代眾多殘酷的刑罰之中有一項叫作誅九族的律法,一般這種屬於罰了滔天大罪的人才會承受的,說白了就是殃及國家的安全,背叛了國家才會遭受誅九族的處罰。我們經常聽說誅九族,那麼誅九族到底要誅多少人呢?

子子孫孫一律誅殺

誅九族這項罪名在先秦時期就已經存在了,不過一開始是殺掉全家,到後來律法越來越嚴苛,誅六族誅八族到最後的誅九族甚至是誅十族。說到底這個刑法就是要從頭到尾,從腳到根全部誅殺,不留一個活口。


所謂的株連九族究竟是哪九族,會被算計在內的九族分別是:玄孫、曾孫、乃孫、子、己、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就是這九族的輩分在內的所有人一律誅殺,不管是老人小孩還是孕婦等等。朝廷還害怕誅九族還留下哪一個幸運兒沒有殺盡的,日後向朝廷報仇,生出不必要的禍端。

誅九族能夠殺掉一百多人

在古代一家人大多是生了幾個孩子,然後孩子下面又是許許多多的孩子。如果是誅九族在平常百姓家的話,最起碼也要殺掉幾十個人。要是在富貴的大戶人家誅九族的話,一般都是殺掉一百多人的。所以說這刑罰還是能夠起到十分警示的作用所在,世人們一聽到誅九族就不禁要毛骨悚然。


還有最殘酷的是誅十族的情況,這個就是連犯人的朋友們都一律殺光的情況。朋友就是第十族的人,可想而知連自己的朋友都要被牽連到,這個刑法是多麼的殘酷。一旦皇帝下令誅九族就是真的對一個家族來說是在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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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九族一詞我們並不陌生,看電視時經常會看到君王說,小心朕滅你九族。那麼,問題來了,誅九族到底會誅多少人?

先看誅九族的釋義:九族就是指自己的親屬,也就是自己的親戚。而九族卻有不同的說法。

  • 第一種說法:是上達高祖,下到玄孫,即玄孫、曾孫、第八世孫子(任孫)、子、自己、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 第二種說法:是被統一概括為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包括父親姑姑的後代、父親姐妹的後代、父親女兒的後代、父親的同族類(指父親父母、父親兄弟、父親姐妹、父親兒女);母族三包括母親的父親即外祖父、母親的母親即外祖母、母親的兄弟即舅舅;妻族二包括岳父和岳母。

以上說法是古代之釋,而在社會歷史的不斷推進中,九族的意思也有了很大改變,它的親戚之意逐漸淡出,演變成跟它對應的一切人的泛稱。

父族四就變成了父親自己的一族,父親出嫁的姑姑及其子女、父親出嫁的姐妹及其子女、父親出嫁的女兒及其子女;母族三就是指母親孃家一家子、母親的母親的孃家一家子、還有孃家出嫁的女兒及其子女;妻族三就是包括了岳父的一家,岳母的一家。

九族的現世,是因為在封建社會下與其對應的法制。

封建社會中有很多慘絕人寰的刑罰,一人犯法,連累一族,就是誅九族。這應該是屬於封建社會中最殘酷的刑罰了。所以,歷史中如果被扣上了需要誅九族的罪名,那麼就不是一人做事一人當的衝動了,是需要你同族都付出代價的,所以古往中被誅九族的人也是屈指可數的。

歷史中被誅九族的有明代的胡惟庸、李善長、黃子澄、及被誅了十族的方孝孺,還有戰國的孟賁,三國的曹操等等。

具體的被誅九族是多少人,我們來看個具體的例子。

方孝孺是明朝時期人物,當時在位皇帝是燕王朱棣,事情具體是怎麼樣的?朱棣和方孝孺到底發生了何事,才使得明成祖朱棣不僅要將方孝孺誅了九族,而又加了一族,將其誅了十族?

具體事情是這樣的,方孝孺當時是建文帝朱允炆的支持者,明成祖朱棣是一個睚眥必報的人,他在奪取了侄子建文帝朱允炆的皇位併成功坐上皇帝寶座後,就開始瘋狂報復那些曾經反對,不支持他的人,方孝孺就是其中之一。

方孝孺是當時著名的儒學大師,博學多識、才華橫溢的他就被明成祖看中,把他從獄中拉出來,並要求他寫出即位詔書,就是電視中通常讀的“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的那個,不屈服在明成祖威嚴下的他不但沒有草擬詔書,並開始當著所有人的面開始大哭,用這種方式來紀念不知所蹤的先帝建文帝朱允炆。

看到這樣的情況,明成祖也很是感動還安慰了他,但是明成祖也是下了決心執意要他擬詔書,但是方孝孺也不是隨便說幾句就可以糊弄過去的,下了更大決心的他連生死都置之度外了。

看著決絕的方孝孺,明成祖也沒有辦法,也不想失了自己的威嚴,便對方孝孺說:“你這樣做,難道連你的九族也全然不在乎了嗎”,方孝孺回答道:“你就算滅了我的十族也不能讓我臣服於你”。

聽到這話,不論什麼人都會生氣的,更何況是君臨天下的人,於是就下令滅了方孝孺的九族,把他的朋友學生作為他的第十族也被一起殺了,總的算下來有873人。

這就是歷史有名的誅九族,嚴酷而又慘絕人寰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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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誅九族到底會誅多少人,古語有云,犯下誅九族的大罪: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全鄉驚駭,十家奔亡。甚至朋友、賓黨、朋客都會受到連累。

滅九族主要是為了震懾想要犯罪之人,也為了防止其親人、朋友來尋仇,起到了永絕後患的作用。那麼誅九族到底會牽連多少人呢,誅九族按親疏來算的話所有人都算上能達到上千人,流傳最廣的誅九族的說法指父族四、母族三和妻族二:父族四:爺爺、父親、自己、兒子、孫子一族。2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孃家和其兒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再加上岳母的孃家。由此看來,一人有錯全家受罰不止,誅九族是直接把整個村子都能滅了。

明朝皇帝朱棣,因為名士方孝孺不肯順從,竟一怒之下,滅了方鴻儒“十族”,也就是出了九族人之外,還加上了他的老師,史書記載總計873人。這樣看來這個家族還不是很大,如果這個人家族非常龐大,各種親戚都在世的話,最多的情況誅九族可惜連累3300人。

秦漢時期沒有誅九族,常見的是“夷三族,三族即父族、母族及妻族,唐宋以來滅族之事,一般是殺同謀和近親,滅九族的事比較少見,相比動輒夷人三族的秦漢,實在是文明的進步。

相對現在的美好生活,一人犯錯只會懲罰個人,不會牽連家人,真是法治的進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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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九族”脫胎於在秦文公二十年所實行的“夷三族”法,如明末史學界張岱所言:“秦文公始族誅,公孫鞅始連坐”。《史記.秦本紀》載:“文公二十年,(秦國)初有夷三族之罪” ,如秦時李斯就因被趙高誣陷謀反,從而被秦二世下令夷三族,《資治通鑑.秦紀》載:“遂具斯五刑論,腰斬於咸陽市…夷三族”(五刑即指墨、劓、剕、宮、大辟)。



當然,秦國除了實行“夷三族”,還實行夷五族、夷七族等,如荊軻刺殺秦王失敗後,就被夷七族,《獄中上樑王書》載:“然則荊軻湛七族,要離燔妻子,豈足為大王道哉”。只得說,秦國律法的確是很森嚴的,也是很殘酷的,如范曄所言:“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一人犯法,牽連三族實在是有些過於殘忍。

同時對於秦國實行的“夷三族”到底是哪三族,現在尚未有定論。目前關於“夷三族”的三族一說,現主要流行三種說法:

一、父族、兒族、孫族。《周禮·春官·小宗伯》載:“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東漢末經學家鄭玄注曰:“三族,謂父、子、孫”。

二、父族、母族、妻族。《大戴禮記·保傅》載:“三族輔之” ,北周大將軍盧辯注曰:“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三、父母、兄弟、妻子。裴駰《史記集解》引張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



三種說法以第二種說法最為殘酷。當然無論哪一種說法,其所牽扯的人多數都是無辜的,畢竟犯法的只有一個人,可卻是要牽連那些與他有血緣關係的無辜之人,這真得是很殘忍。但無論如何,自秦國實行族誅刑罰後,歷朝歷代凡犯特大重罪,如謀反謀判謀大逆等十惡之罪名者,皇帝就有可能對其實行族誅的極刑,以此來警戒世人不得有反對朝廷之心,藉此來維護自家對於天下的統治。

且自秦國開始實施“夷三族”的刑罰後,歷代不但沿用,且將其誅殺的範圍不斷擴大,從“夷三族”逐步發展到“夷五族、七族、八族、九族”,乃至是“夷十族”(《明實錄》載:“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讀學士直文淵閣。當靖難師入,以草詔不從,致夷十族”)。



“夷九族”到底起源於何時,尚不可知。直知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唯一一次明確記載有“誅九族”的是發生在隋末,《隋書.刑法志》載:“及楊玄感反,帝誅之罪及九族”,613年,隋煬帝二次出征高句麗時,楊玄感趁機反叛,屯兵於黎陽,後為大將軍宇文述所敗,隨後隋煬帝下詔誅其九族。因此,從史書寥寥記載來看,夷九族非是正規記載在律書上的律法,它非律令,而只是根據皇帝的意思來執行的一種懲罰的方式,簡單說就是“潛規則”。



總得說,誅滅九族這樣殘酷的刑罰,就是用來威懾天下臣民的,它有點類似於現在的核彈,威懾大於實際,就是用來嚇人的,不是真的拿來用的。如荀子所說:“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讓那些心有不軌的人知道刑法之酷烈,從而不敢去做出不利於天下統治的事情,這也不失為一種針對犯罪行為的預防措施。

而對於“夷九族”到底是誅殺哪九族,因史料缺失更是無從知曉。目前對於“夷九族”的九族之說,一共有四種說法:

第一種、父族九。東漢經學家鄭玄曾言:“九族,上至高祖,下至玄孫,凡九族”,九族指的就是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兒子、孫子、仍孫、曾孫、玄孫這九代。

第二種、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即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孃舅)。“妻族二”即岳父、岳母。

第三種、父族四、母族三、姥族二。“父族四”即父族上下4代(老太奶爺、太奶爺、奶爺、爸爸),姑母一家、姊妹一家、女兒一家。 “母族三”即母族上下4代(老太姥姥、太姥姥、姥姥、媽媽),姥爺一家、從母一家。“姥族二”即姥族上下4代(老太姥岳母、太姥岳母、姥丈母孃、丈母),岳父一家。

第四種、父五族,母四族。“父五族”即玄孫、曾孫、孫、子、身。“母四族”即母、王母(祖母)、曾王母、高王母。



以上不管是哪種,牽連的人都是十分廣的,若是真的誅殺九族,這人數少則千人,多則萬人,可謂是牽連甚廣。如此,也因誅殺九族牽連的人實在是太多太多,這等殺戮實在是有傷天和,因此歷代君王甚少會用到這個刑罰,畢竟他們也怕死後會下十八層地獄,所以歷史上對實行誅九族的記載甚少,這也就能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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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誅九族是誅族的一種情況,用於最為嚴重的罪犯。

基本上,誅九族的倒黴鬼都是謀反罪或者是通敵賣國(一般會直接威脅到國家生死存亡),沒有其他罪行會有這麼嚴重的結果。

為什麼會誅族?

原因主要2個:

第一,讓這些傢伙動手之前有顧慮。

這世界上有很多亡命徒,不在乎自己的生死,比如這些敢於謀反的人。

然而,如果他們的罪行會株連很多家人,這些人多少會有顧慮。

以謀反為例,如果只是殺謀反的幾個人,死就死了,有什麼了不起,就當做風險投資了。

但如果謀反失敗以後,直接將你家族殺光,一般人都會猶豫。

第二,斬草除根。

古代謀反這種罪通常不會一兩個人來做,往往是整個家族殘餘。

如果只殺死某幾個人,等於留下了隱患,剩下的家族成員很可能繼續謀反為族人報仇。

比如三國時期的十常侍下毒手殺死大將軍何進,卻無法剷除他的部署袁紹等人。

結果袁紹、曹操等人帶兵殺入宮內,將大小太監全部殺死,連一些沒有鬍鬚的男僕也被當做太監殺了。

就是這樣了。

誅族最早是在商代,當時只是殺掉謀反者全家,包括老婆、孩子、父母、兄弟姐妹。

到了秦代,由於秦王殘忍,變為誅三族。

誅三族就是殺掉父、母和妻的三個家族,會死很多人。

秦末時期被處以誅三族的丞相李斯和趙高,都是被誅三族。

到了隋朝時被隋文帝廢除,但在隋煬帝復行並擴至誅九族。

誅九族,殺的九族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是:父母兄弟姐妹兒女,另及姑母和其兒、外甥、外孫。

母族三是:外祖父母、姨母、姨夫以及他們的後代。

妻族二是:岳父和岳母。

還有種說法,由被處以者上推四代至高祖,下推四代至玄孫;橫推三從兄弟。即上至高祖、曾祖、祖及父,下至兒、孫、曾孫及玄孫,旁則由兄弟、堂兄弟(二從兄弟)、表兄弟、乃至三從兄弟為止,通被誅連。


所以,一旦誅九族就會殺很多人。

御史大夫景清計劃刺殺明成祖朱棣為明惠帝報仇不成,自己被殺。朱棣餘怒未消,又下令誅其九族,並將景家祖墳全部破壞,一共殺了好幾百人。


薩沙


公元1403年,明成祖朱棣從他的侄子建文帝朱允炆手中,成功地奪取了皇位,如願當上了皇帝,史稱“靖難之役”。

朱棣稱帝后,原建文帝的臣子們選擇不一,有的自殺殉節、有的投靠新主、還有的歸隱山林……,這其中不得不提到一個人——方孝孺。

方孝孺是建文帝近臣,深得建文帝倚重。朱棣稱帝后也非常看重他,讓他寫即位詔書,卻遭到方孝孺破口大罵其亂臣賊子。朱棣大怒,問方孝孺說:難道不怕我誅你九族?方孝孺回答說:就是十族又能怎樣?

由於朱棣下令處死方孝孺親友門生共計873人,共包括:父四族(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一族、出嫁的姐妹一族、出嫁的女兒一族)、母三族(外祖父一族、外祖母一族、姨媽一族)、妻二族(岳父一族、岳母一族),第十族是門生。

方孝孺被誅十族,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被誅十族之人。

現在看來,在“家天下”的歷史時期,為誰當皇帝而被誅十族真不值得。因為這僅僅就是別人家的戶口本上誰是戶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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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中誅九族是中國古代最殘酷的刑罰。那麼究竟怎麼是誅九族呢?歷史上哪些人被誅九族了呢?先了解什麼是九族。

所謂九族:父族四、母族三和妻族二。

“父族四”,就是指自己一族,再加上已經出嫁的姑母和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母族三”,是指自己的外祖父全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妻族二”,則是指自己的岳父的一家和岳母的孃家。

很明顯,九族人數非常大,牽連甚廣。古代本來就是人情社會,如果真的實行誅九族,很可能牽涉到王公貴族、皇親國戚。

其實,誅九族這種說法並不準確。歷史上並沒有記載“誅九族”這個刑罰,甚至在《二十四史》和其他史籍中,完全沒有出現“誅九族”這三個字,歷史上也沒有人被執行過誅九族。至於明朝的方孝孺誅十族,當然是以訛傳訛,並不存在。

正史上只有滅三族,而非誅九族。在各種史籍中,經常出現“夷族”、“夷三族”、“誅三族”這樣的記載。反而沒有“誅九族”。足見“誅九族”只是“誅三族”的民間傳說。

如魏晉時期,自取滅亡的曹爽、被司馬昭拿來當替罪羊的成濟、起兵反司馬昭的諸葛誕,都被滅了三族。特別是成濟弒君,並沒有滅九族,而是滅三族。足以說明,誅九族是不存在的。只有滅三族的真實存在的。


袁衛宇


誅族這種刑罰最早開始於商朝,但在很長一段時期,最多也就是誅三族,即父、兄、子三族。

但是,等到秦國商鞅變法之後,誅族的面積便不斷背擴大,先是五族、後是七族,最後由秦始皇擴大到九族,由此“誅九族”便也成為歷朝歷代的最高刑罰。

一直以來,誅九族有兩種說法,其中最流行的說法是:父族四、母族三和妻族二。

所謂“父族四”,就是指自己一族,再加上已經出嫁的姑母和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所謂“母族三”,是指自己的外祖父全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至於妻族二,則是指自己的岳父的一家和岳母的孃家。



第二種說法,是“高、曾、祖、考、己身、子、孫、曾、玄”這九族。如果按照這九族來說,那打擊的範圍實在太廣。

舉個列子,這就好比西漢的皇族,從漢高祖劉邦開始,一直到漢宣帝劉病已的兒子,這近150年間的所有皇室子弟及其家人都要被殺,這一代代算下來,恐怕至少有好幾萬人,這實在有點誇張。

更重要的是,除了皇室和那些功勳貴族子弟,對於古代絕大部分人來說,他們的這九族的成員,恐怕早已經很難再分辨清楚,尤其是普通老百姓,他們恐怕連族譜都沒有,甚至是很多功勳子弟,他們這九族也很難一直傳承下來。

所以,如果古代皇帝按照這個標準來誅九族的話,恐怕很難實際操作下去,因為實在很難找到這九族內全部對應的人,即便找到,恐怕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也太大,而且打擊面也實在太廣,最後搞不好還會把自己給牽連進去。

從這層意義上說,古代實際操作中的誅九族,應該是第一種說法。至於第二種,更多是用來告訴大傢什麼是九族。換句話說,就是讓大家直到九族傳承下來後,每個族對應該怎麼稱呼。



那麼,按照第一種誅九族的說法來算,將會有多少人被處死呢?我們按照一個家庭有四個兒子和三個女兒來算,如果這個家庭種的長子不幸被誅九族,他的“父族四”這邊算下來大概要被誅殺3242個人。

至於母族三這邊稍微好一些。往上數,會涉及外公外婆。比如,外公的一家,也包括舅舅的一家人,接下來就要在外婆的祖輩上往上數,那就是外婆的孃家。而母親的姐妹的一家也是要包含在內的。

這樣算下來就要牽連三輩人,差不多需要殺57個人。至於妻族,主要是妻子的父親一家以及妻子的母親一家被牽連到三代,大概有42個人。這樣合計算下來,誅九族大概會涉及3341個人。

當然,這個人數已經算是比較大的家族,廣大普通百姓肯定是不會有這樣龐大的家族。事實上,古代醫療條件有限,而且生活條件也不好,人的平均壽命基本上在三十到四十歲之間,所以通常情況下,即便是大戶人家被誅九族,人數恐怕也就在600—800人左右。

對此,我們可以看下明朝方孝孺被誅十族,把他的門生都算在內,史書上記載的被殺人數,總計也就873人。不過,值得一說的是,雖然誅九族在電視劇中經常出現,但在歷史上,被明確記載誅九族的人,只有明朝的景清一人,外加方孝孺的誅十族。反倒是夷三族和誅族,在史書上經常出現。


我是趙帥鍋


古時候,誅九族到底會誅多少人?

題主,俺來回答下這個提問。

誅滅九族,這是古代封建王朝對一個主犯,最大最重的刑罰了,一般能被這樣重治罪的多是官宦家庭,平民百姓也沒有這個犯罪的機會。

題意解釋,很明顯,這個提問裡,涉及倆個問:一是關於“九族”;二是“多少人”。

咱縣來說說九族

九族就是指一個家族的九代人,這個是顯而易見,沒有爭議的。但這個提問說的是“誅滅九族”。這就得從被誅滅九族的主犯這個主體說起了。

《三字經》上有:高曾祖,父及身,子子孫,有玄孫。從12個字上看得很清楚,就是一個人從自身向上溯四代人:我、父親、爺爺、曾爺爺、祖爺爺;這是五代人了。我、兒子、孫子、曾孫、玄孫,這從自身向下也是五代人。

自身就像一箇中間的紀年軸,向上四代人,向下四代人,加上自身,這剛好是九代人。也就是誅滅九族的這九族。

往往是一個罪犯犯了十惡不赦的誤國重罪,才會施行這樣的重罰。

另外,滅門九族後面還有一句:滿門抄斬。

就是讓這個對國家犯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亡族,把家裡的祖墳都刨開鞭屍,把在懷抱中的嬰兒也溺亡。並且抄沒家財,宅院府邸充公。

這就是滅門九族,滿門抄斬,斬草除根。

其次咱說說這滅九族是多少人

這個是沒有定數的。如果這個犯罪的大壞蛋主體,上溯到五代人,都是官宦人家,那麼人口就不計其數了,何況古代男人有錢有權後,可以隨便納妾生孩子。

在就說這個犯罪主體的下面的人吧!他要有八個兒子,他有在快告老還鄉的時候犯法,自己都熬成祖爺爺了。古代結婚早,十三四歲就有當爹的。

你可以這麼展開想象這滅門九族應該有多少人吧!

只能說,最少也有百人吧!因此可以斷定,被滅門九族的十惡的大壞蛋,怎麼也要一百人口以上吧!

其三咱再說說北大孔教授

北京大學有關著名教授,叫孔慶東,這個教授嘴大,又憤世嫉俗。孔教授就經常在微博上或者做客的節目裡,對當下社會腐敗官員,提倡恢復古代的滅門九族的刑罰。

很顯然,孔教授這是對當今腐敗現象的矯枉過正的一種個人觀點而已。當下文明社會,一人犯法一人擔當,怎麼還會學習古代那樣的慘無人道的刑罰呢?

總結:就古今腐敗官員犯罪來說,很多都是家族化的。一人得道雞狗昇天。古代誅九族的罪罰,其族人可以警示做官人,監督規勸他們奉公守法,千萬別禍國殃民,因為你一個人做官,觸犯了禍國殃民的大罪,刑罰會連累他們。這才有了族人舉報自家人的大義滅親。

關於誅九族這個提問,俺就說這些,題主你覺得俺說的咋樣?喜歡,就點下“關注”,我們一起閒話古今多少事。


太行讀評


古代誅九族的時候,會誅殺多少人?下面來說說。

九族的概念

九族的概念在下在一個類似的問題中回答過,這裡再簡要的說說。所謂九族通常指的是本族宗親,《禮記·喪服小記》曰:“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就描述了九族的範圍,如果把這句話用圖表的形式表示出來的話,是一個菱形的形狀。菱形的中間是自己,“三”就是從自己出發,上面是自己的父母,下面是自己的子女;然後再上下各推一代(總共兩代),即祖父母和孫子女,這就是“五”;再上下各推二代(總共四代),到高祖父母以及玄孫為止,這就是“九”,也就是“上殺”和“下殺”,這個“殺”是止的意思,以上就是縱向的軸。

講完了縱向的軸,再來講橫軸,即“旁殺”。所謂的旁殺也就是旁系親屬的範圍,也是從已自己為中心到“三”,即右至兄弟,左至姊妹;然後按照上文的推演方式,推到“五”,即從父兄弟(堂兄弟),從父姊妹(堂姊妹),“從”音縱,是堂房親屬的意思;再往左右推至三從兄弟(族兄弟)和三從姊妹(族姊妹),也是共九代,這就是橫軸。

古人制定這些本來是服喪用的,所謂五服制度就是根據親疏關係制定的五種服飾制度,古代以“上殺”和“下殺”為縱軸,以“旁殺”為橫軸制定了一個菱形的圖來表示以自己為中心的親屬要服的五服圖表。然而古人又把這個和法律相結合,就有了所謂的“誅九族”。

要誅多少人?

那麼古人要誅九族的時候要誅殺多少人呢?

理想的計算方式

就根據這個菱形的圖表來算算。如果菱形圖表上每個都只算一個人的話,且都在世的話,那麼就是41個人,然後“上殺”算夫妻雙方的話,那麼就是45個,在加上自己的妻子就是46個。當然自己的子女、兄弟姊妹、從兄弟姊妹等不止一個,所以就會在這個基礎上再增加人數,達到幾百甚至上千的規模。以上這個也只是理想的狀況。

實際的計算方式

實際的情況五服圖上的親屬不可能都存活於世,特別是那種關係越疏的親屬,要麼就是已經離世,要麼就是沒有出生。而在誅九族的時候,很多朝代已經出嫁的女子是不受此牽連的,這樣“誅九族”的時候“旁殺”姊妹這一支就不會誅這麼多人。如果統治者仁慈的話,也就誅殺“上殺”、“下殺”中已經成年的男性成員(年歲很長的可能會不誅殺),那麼人數並不多。如果統治者弒殺的話,那麼誅殺的就遠遠不止這點人了,像是當年朱棣誅方孝孺的“十族”就殺了蠻多。如果朝代的律法“仁慈”的話,那麼也不會牽連多少親屬,《唐律》算是牽連親屬最少的律法了,就算是謀反也只株連本宗直系親屬和期親。所以實際誅殺多少人,會根據各朝的律法不同,統治者的憤怒程度不同,以及實際的親屬人數不同等方面來確定。少則幾人,多則幾百上千人。




總的來說,而古人誅九族會誅殺多少人,得看具體情況。比如朱棣當時誅十族如果算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的,那麼異姓都會牽連,又是大族的話,那麼幾百人的規模是有的。若是統治者誅九族的時候只誅高祖至玄孫的話,那麼誅殺的人數就不多,甚至可能只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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