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第552期」接待日|检察长到看守所与来访群众聊聊天

「第552期」接待日|检察长到看守所与来访群众聊聊天

6月19日,是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当天上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大春身着检察制服,来到北海市第一看守所接待大厅,开始接待工作。

「第552期」接待日|检察长到看守所与来访群众聊聊天

相比以往,本次检察长接待日特意将地点改在看守所内。王大春检察长介绍,通过深入监区,与来访群众、在押人员家属“面对面,聊聊天”,可以帮助检察机关更好维护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等权利。

“孩子改变很大,听驻所检察干警介绍,他现在情绪比较稳定,读了几本书,还能认认真真撰写读书心得……”当日,未成年罪犯房某的父母专程过来,询问孩子情况。王大春检察长耐心细致地回答问题,详细介绍房某的情况:“考虑到孩子改造情况良好,检察机关决定在看守所内继续对其开展帮教工作。但作为家长,你们要履行好监管责任。”

「第552期」接待日|检察长到看守所与来访群众聊聊天

据悉,2018年4月,未成年罪犯房某在缓刑考验期因涉嫌毒品交易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北海市检察机关向执行机关发出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4月24日,房某被收监执行。两个月过去了,检察院监所科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积极对房某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第552期」接待日|检察长到看守所与来访群众聊聊天

“检察长,我想问一下如何聘请辩护律师?”“ 我写了一封信,希望送进去?”……针对此次接访中了解到的情况,王大春要求,监所检察部门要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会见律师、控告申诉等权利,对在押人员、群众反映的诉求,要确保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反馈,件件有落实;要严格监督看守所依法组织在押人员从事生产劳动和学习,重点关注和预防强迫在押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等问题,使在押人员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又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文、图丨刘锦昊

编丨陈芊颖

审核丨谈隽鑫、莫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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