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三長”共同出庭辦案,所為何事?(547)

“三長”共同出庭辦案,所為何事?(547)

“三長”共同出庭辦案,所為何事?(547)

“三長”共同出庭辦案,所為何事?(547)

寧德 法 檢 監 “三長”

首次同堂審理案件

究竟為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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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後悔,也十分愧疚自己曾犯下這些罪行,懇請審判長、審判員再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迴歸社會後,我會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併為曾經犯下的罪繼續贖罪。

“三長”共同出庭辦案,所為何事?(547)

日前,在寧德監獄法庭,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由院長董明亮擔任審判長,對罪犯張某等三人減刑案進行開庭審理。寧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施忠華、寧德監獄監獄長黃義權分別代表檢察機關和執行機關出庭履行職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旁聽了庭審。據瞭解,這是自《福建省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實施細則(試行)》施行以來,我省首次“三長”共同出庭辦案。

“三長”共同出庭辦案,所為何事?(547)

“三長”同堂 推動新規落實

罪犯張某是閩侯縣青口鎮人,因曾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於2012年10月11日被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5000元。張某上訴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12月25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其所有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今年5月,鑑於張某自服刑以來能認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遵守監規紀律,確有悔改表現,經寧德監獄二監區、獄政管理科、罪犯減刑假釋評審委員會研究,根據《監獄提請減刑假釋工作程序規定》,同意對張某呈報減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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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德監獄監獄長黃義權(前排左一)

6月22日,寧德市人民檢察院收到寧德監獄報送的對張某提請減刑建議書以及相應證據材料後,隨即介入調查,檢察長施忠華作為該案的承辦人,在審核把關提請減刑程序是否合法的同時,著手閱卷、調查取證等工作,從實體和程序兩方面開展監督,確保案件辦理程序合法、規範,並就罪犯張某減刑一案提出檢察建議。寧德中院立案受理後,對張某的減刑就寧德監獄的減刑意見上網對社會進行了公開公示,徵求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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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德中院院長董明亮

庭審當天,在審判長董明亮的主持下,檢察長施忠華當庭訊問罪犯張某、詢問監管幹警及同監區服刑人員,監獄長黃義權依法出示相關書面證據材料,進一步查明瞭罪犯張某的認罪悔罪表現、其在監區內的勞動積分真實有效且沒有違反監規情況、財產刑已履行到位、減刑間隔時間符合法律規定等情況。最後,檢察長施忠華對法庭審理過程發表了監督意見。

而面對審判人員與檢察人員的發問,原本尚算平靜的張某卻在庭審中幾度低下了頭,逐漸低沉的音量似乎也顯示了其對曾犯下的罪行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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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庭審中,執行機關、司法機關無論是在減刑實體條件的把握、證據的核查、案件的審理、程序的規範上,都很嚴格,執行、檢察、審判三機關在庭審中各自充分發揮作用,通過庭審也使我對減刑假釋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瞭解,感受到了減刑工作的公開、透明和規範。” 寧德市人大代表石峰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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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減刑 踐行寬嚴相濟

根據執行機關《減刑建議書》顯示,早在2009年,張某就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閩侯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一個有劣跡前科的罪犯,再次犯罪後,為何還適用減刑?

如果說法律對罪犯的刑罰,直接目的是懲罰犯罪,最終目的是預防犯罪。那麼,作為重要的刑罰變更手段,減刑假釋則彰顯了司法文明、節約了司法資源,鼓勵了服刑人員改過自新,確保每一個改造後的罪犯能以法治‘合格品’的身份重新步入社會。

以罪犯有無悔罪表現及危險性消長情況為根據的減刑制度,是對我國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生動實踐,它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發揮了刑罰的功能,對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犯罪、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寧德檢察院檢察長施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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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德檢察院檢察長施忠華(前排右一)

對提請減刑的案件,檢察機關主動介入,在合議庭作出減刑裁定前充分履行法律監督的職能,掌握工作的主動性。派駐監獄檢察人員同步對刑罰執行進行監督,對減刑案件予以審核,圍繞罪犯的犯罪性質、在服刑期間的認罪悔罪表現、勞動改造、學習教育以及財產刑執行情況等進行綜合考量,就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減刑條件提出檢察建議。

就罪犯張某減刑一案,寧德市人民檢察院全面審查了寧德監獄提交的書面材料,深入調查罪犯的服刑表現、日常消費情況,並結合日常檢察及罪犯財產刑執行情況,提出了“張某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減刑條件,但鑑於當前全國正在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建議法庭對該類罪犯減刑宜從嚴把握”的檢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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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採納了該檢察建議,認為張某服刑期間能積極參加勞動改造,完成勞動任務,遵守監規紀律,獲得獎勵。已繳納原判罰金,確有悔罪表現。但其系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觸犯多個罪名,社會危害性較大,且有劣跡前科。綜合其犯罪性質、情節和服刑表現考量,只可適當減刑。據此,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張某減去有期徒刑4個月。

當天,法庭還對餘某、何某二人的減刑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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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歸一線 司法辦案新常態

“減刑假釋工作作為一項激勵罪犯改造的刑罰制度,公開、公正尤其重要。而這次‘三長’同堂辦案,不僅在程序上十分規範,在對罪犯進行法制教育、釋法說理,督促罪犯認罪悔罪、接受改造等工作上,也十分到位,可以說是一個很好的樣本。”寧德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王和庭旁聽完此次庭審後,對本次減刑案件的辦理給予了高度評價。

“三長”共同出庭辦案,所為何事?(547)

近年來,寧德中院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將院長、副院長帶頭辦案作為一項剛性任務,在全市兩級法院推行。院長除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相關審判職責外,還從宏觀上指導法院各項審判工作,組織研究相關重大問題和制定相關管理制度,綜合負責審判管理工作,主持審判委員會討論審判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依法主持法官考評委員會對法官進行評鑑,以及履行其他必要的審判管理和監督職責。

按照司法責任制改革要求,寧德市人民檢察院則出臺了《寧德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細則》,對檢察長辦案方式、辦案數等方面進行規定,並組建辦案單元和辦案組。通過檢察長辦案,對全院辦案起督導引領作用,而且也深入瞭解及時解決辦案程序、日常管理中的問題,推動整個院的辦案層次水平再上新臺階,形成以辦案為中心,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的良好態勢。

“三長”共同出庭辦案,所為何事?(547)

↑ 代表委員旁聽

寧德市人大代表傅建珠:“院長、檢察長帶頭辦案,是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重要舉措。這不僅有利於院長、檢察長更好地發揮業務能力強、辦案經驗豐富的優勢,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而且也能夠更好地發揮領導幹部示範帶頭作用,引領員額法官、檢察官更好地嚴格公正辦案,真正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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