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銀行疫情期間貸款業務
優惠政策
第一部分:公司貸款
為做好在疫情期間對小微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工作,廊坊銀行推出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專項優惠政策,一期優惠授信額度5000萬元,最低利率不高於最近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 50 個基點,重點用於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或為抗疫情作出重要貢獻的民營小微企業。具體內容如下:
一、客戶標準:
1.符合國家工信部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業(以信貸系統錄入為準)標準;
2.需為民營企業;
3.客戶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4.河北省內企業;
5.企業所屬行業以實體經濟為主,重點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製造業、旅遊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的小微企業,不得為房地產及兩高一剩行業;
6.我行存量客戶業務不屬於本次優惠範疇。
二、授信內容:
1.貸款金額:單戶累計提款額不高於1000萬元。
2.貸款利率:不高於最近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 50 個基點(2月20日一年期 LPR 報價4.05%,即不高於 4.55%,且每月調整)。
3.貸款期限:一年。
4.貸款用途:限於短期流動資金貸款規定的用途。
注:本次優惠政策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先到先得。
廊坊銀行公司業務對接人:
韓 濤 0316-2397151 15075637182;
李 泊 0316-2397120 13803221221。
第二部分:零售貸款
按照央行專項支小再貸款申請政策要求,廊坊銀行已向人行申請專用支小再貸款額度,支小業務即為房產抵押業務,用於小微企業主及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使用。
一、客戶標準
使用支小再貸款發放的支小貸款業務必需符合以下標準:
(一)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包括小型企業、微型企業)且營業執照法人或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為借款人本人;
(二)借款用途為經營;
(三)借款人經營住所及實際經營所在地在河北省內;
(四)重點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製造業、旅遊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二、授信要素
(一)額度要求: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
(二)期限要求:12個月,循環授信,第一次提款期限1年;
(三)執行利率:年利率不超過4.55%;
(四)最高抵押率:70%;
(五)還款方式:多次還息一次還本、等額本息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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