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劉強東的事,你們說的都不算

劉強東的事,你們說的都不算

劉強東的案子最近網上炒的白熱化,明明還未蓋棺定論,但是網友的評論好像已經摸清了事件的來龍去脈一樣:

我早就知道他不是個好人,這下真相大白了!

男人嘛,既然不知妻美,那也不知好歹!

可憐奶茶一夜之間變綠茶咯!

劉強東的事,你們說的都不算

Insight視界更是從案發後按天連發原創文章,由《從哥大到明大,奶茶妹妹和劉強東的這5年》、《劉強東在美國的“開學第一課”》到《劉強東事件背後:超級富豪們的這些麻煩,有錢都解決不了?》、《重磅!美國警方公佈最新報告:劉強東涉嫌一級強姦罪,可能面臨12年監禁》,敘事順序嚴格遵循了回顧過去美好,論述現實窘迫,預測未來走勢的時間表述原則,以上種種足以顯示出該案件的受重視程度。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這事還沒完,法庭未宣判,也就說官方還沒有對外發言,更別提出具證據了。什麼都沒有公佈的節奏,但是民間七言八語的碎碎念,抽取其中心思想,可以匯成一句話:這件事就說明他不是個好人,以前做的好事都是假的。

劉強東的事,你們說的都不算

小編在這裡無意顛倒黑白,因為壓根還不知道該事件何謂黑白。在劉強東與京東一夜之間成為眾矢之的,股票跌15%,個人市值縮水60億的背後,到底什麼才是元兇?

很多文章會從群體心理學的理論出發,即一呼百應。第一個人的主觀認識會影響第二個人的判斷,滾雪球效應會讓個人意志形成主觀、誇張、更不容辯駁的群體意識,在情感凌駕於理智後,群體力量將主導整個事件評論的發展。即使有不同的聲音,也會很快淹沒於討伐聲中,激不起一點希望的浪花。

那麼除了主觀性極強的群體心理造出聲勢,還有什麼理由可以解釋眾人一夜之間推倒劉強東“為京東快遞員買房”、“為7年以上老員工謀福利”、“為母親過壽並親自下麵條”等的美好形象呢?

心理學中有一種認知傾向叫做,公正世界信念。主要指人們都願意相信世界是公平的,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公正世界信念會導致一些極端信念,比如“受害者有罪論”。這樣做可以啟動世界觀的防禦機制,控制自身的恐懼感,來應對認知失調。

劉強東的事,你們說的都不算

為了保住三觀不塌,民眾自然要對一些看似不合理的時間進行合理解釋。為什麼人設不差的劉強東要做出這種事?在人們公平公正的信念裡,好人不會做壞事啊!那怎麼擺正?

1、要麼這個人不是好人;

2、要麼他是個好人,被逼著做了壞事。

第一種自我安慰的想法直接掀翻了劉強東的人設,過去有爭議的事蹟如今全都是負面新聞,才有了網民(其中不乏噴子)直接越過證據下論斷。第二種協調認知的想法,鑄就了“受害人有罪論”。既然他是好人,那麼一定是受害人不好,才會害的好人變壞。這就延伸出了對受害人的有罪推論,直接痛擊受害人。在這種想法的引導下,很多事情都會最終變味,所有的討論都是拿著放大鏡盯住受害人,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更不是潛在責任方。

如果你受害人想要提出任何主張,那麼,你在各種質疑之下,首先得去證明自己渾身上下沒有任何瑕疵,無論是表述上、事實上、經濟上、道德上、品格上都不能有任何毛病。否則,別人就可以站在“理性、中立、客觀”的角度上加以分析,論證受害人其實是別有用心、顛倒黑白、自作自受......於是,大家就忘記了受害人最初的主張是什麼,而是忙於討論受害人是個什麼人。不然那個明尼蘇達的女學生也不會被人肉出那麼多直播視頻及靚照了。

劉強東的事,你們說的都不算

難道我們是第一次被認知忽悠做出許多看起來匪夷所思的判斷嗎?當然不是。因為是基於人類本能的認知偏差,偏頗的、非理性的邏輯。

例如被性侵的女孩是因為自己穿的太暴露,言辭行為過於輕浮給人誤導,比如被大學室友毒害的案子,有人說如果受害人不經常在同伴前炫耀自己的成就,就不會引得對方嫉妒產生殺意等等,甚至印度公交車上被強暴女孩案中,也有人說也許她反應不那麼過激就不會被殺害。

劉強東的事,你們說的都不算

美國堪薩斯大學和比利時聖約翰社區中心相繼舉辦了一場名為《What were you wearing? 》的展覽,意味“遭遇性侵時,你穿了什麼?”

她們根據一些曾經經歷過性騷擾和性侵犯的學生所分享的真人真事,收集了他們的衣物,並依據受訪者們的描述,重組出他們當時所穿的衣服,構建成了一個這樣讓人省思的展覽。

在展覽牆上,釘著受害者們被性騷擾和性侵犯時所穿的衣服,發現每一件衣服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穿的普普通通的衣服,有運動套裝、睡衣、襯衫、洋裝、制服等等等等。這些被掛在牆上展覽的衣服和受害者一樣無辜,但卻要迎來更可怕的二次傷害。

劉強東的事,你們說的都不算

在女性地位極低的印度,強暴事件持續不斷的發生。曾經有個短片問印度男人對此事的看法,絕大多數人的回答都是:那是因為她們穿著太暴露、回家晚,才誘惑男人們強暴。

很多曾遭遇性侵的女性表示,在她們經歷了那樣的“黑色恐怖”後,甚至還未開口講述,就被問“你當時穿了什麼”這樣的問題。這些問題無疑是恥辱性的,是在傷口上撒了一把濃鹽,受傷害的明明是自己,為什麼就好像錯的是自己一樣。

有些人,很難接受沒有因果關係的事。對受害者進行“有罪推論”,好像就能把事情的因給理出來了。這樣也就圓滿了,事出必有因,對有些人來說,是一種安定感的來源。但是對於當事人來說,是痛到無以言說的折磨。

劉強東的事,你們說的都不算

寫完這些,覺得做人愈發艱難了。站的太高,要麼不被群體理解,要麼自己恪守準則,還要求別人這麼做,十足道德婊;站的太低,要麼隨便被風吹草動帶著跑,要麼靜等著高處的人偶爾低下來拉自己一把。如同《芳華》小說裡的話:

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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