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東方:清明期間這些區域禁放煙花爆竹 違反者將處罰款

今年清明節期間,東方八所城區、全市公益性公墓及公墓周邊100米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煙花爆竹時限為4月5日至4月7日期間。違反者將被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禁放煙花爆竹區域包括:八所城區區域範圍內為禁燃區;全市公益性公墓及周邊100米範圍內;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居民住宅、學校、公園、商場、車站、碼頭、機場、加油站、液化氣站等場所及其周邊100米內;林地等重點防火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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