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子公司與海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全面合作協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793 證券簡稱:華聞傳媒 公告編號:2018-102

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子公司與海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全面合作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省文創旅遊產業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文旅”)與海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銀行”)於2018年9月13日在海口市簽署了《全面合作協議》,現就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海南文旅基本情況

名稱:海南省文創旅遊產業園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四東路民生大廈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方懷

註冊資本:70,000.00萬元

經營期限:2018年6月26日至長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100MA5T52LK22

經營範圍:旅遊產業園投資開發建設,企業投資策劃、工程項目投資策劃,房地產開發投資策劃,物業服務,旅遊項目開發與服務,園林設計與維護,酒店管理服務(不含經營),高新技術開發、轉讓,經濟信息諮詢,會務會展服務,公關活動策劃,文化活動策劃,體育賽事策劃,影視策劃,舞臺藝術造型策劃,美術設計製作,日用百貨、家用電器、農副產品、水產品、土特產品的銷售,廣告策劃與服務,農業項目開發及諮詢,公路項目、碼頭項目、市政項目的投資。

股東及其出資情況:

海南文旅購買了位於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中段、大英山CBD核心區的5A甲級寫字樓——雙創大廈(高30層,建築面積約54,000平方米)。雙創大廈緊鄰海南省政府,周邊匯聚了大型綜合商業廣場,區位優勢明顯。海南文旅將做好雙創大廈的運營工作。

二、海南銀行基本情況

名稱:海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海秀東路31號

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年生

註冊資本:300,000.00萬元

經營期限:2015年8月14日至長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000348086474N

經營範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

公司及子公司海南文旅與海南銀行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全面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

海南文旅與海南銀行於2018年9月13日簽署的《全面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則

雙方同意建立長期、全面的合作關係。海南文旅視海南銀行為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在同等條件下,結合海南文旅的實際情況優先選擇海南銀行作為金融服務的主辦銀行,使用海南銀行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海南銀行將海南文旅視作重要合作伙伴,結合海南文旅的整體發展規劃,在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積極統籌海南銀行資源,為海南文旅提供包括綠色通道、利率優惠、一戶一策等全方位、便捷、優質的金融服務,全力支持海南文旅的發展。

本協議是指導雙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雙方簽訂的各項具體業務協議、合同均應遵照本協議所確立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合作主體範圍包括:海南文旅及其下屬成員企業,海南銀行及其分支機構。

本協議框架下涉及的具體業務,均須另行簽訂業務合同,並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雙方的業務審批條件和辦理程序的前提下進行。本協議約定事項與業務合同不一致的,以業務合同為準;業務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事項參考本協議。

(二)業務合作領域及內容

雙方業務合作領域包括以下內容:

1、授信業務

根據海南文旅的經營及資金需求情況,海南銀行擬給予海南文旅合計人民幣10億元的意向性授信額度,額度的具體使用須在不違反國家信貸政策且符合海南銀行授信審批條件的前提下,按照海南銀行的業務程序進行授信審批後辦理。授信品種包括但不限於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票據融資、保函等,具體授信業務以海南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與海南文旅簽署的相關業務合作協議為準。

2、結算業務

海南銀行根據有關規定為海南文旅開立所需的各類本幣賬戶,為海南文旅提供轉賬、匯票、支票、本票、託收承付、委託收款等人民幣結算服務。海南文旅將海南銀行作為業務主辦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海南銀行提供的結算、代收代付(含代理收費、工資代發)等服務。

3、現金管理服務

海南銀行為海南文旅提供網上銀行服務,通過各種結算服務和授信產品的組合運用,建立滿足海南文旅個性化需求的資金管理模式和運作方案,協助海南文旅在財務管理、流動資金安排、票據集中管理等領域優化流程、提升效率,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海南文旅優先選擇海南銀行作為現金管理服務銀行。

5、投資銀行業務

海南銀行充分利用本地總行一級法人靈活、高效的優勢和自身資源,為海南文旅提供併購貸款、短期融資券承銷發行、中期票據承銷發行等多種投資銀行業務。海南文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海南銀行為投資銀行業務的主辦銀行。

(1)資管計劃。海南文旅在股權投資和進行項目融資時,海南銀行可通過資管計劃的方式,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在滿足外部監管要求的基礎上,為海南文旅提供股權融資支持。

(2)投貸聯動。海南文旅在產業整合、土地流轉和項目招商中引入專業的PE、VC或合夥人時,海南銀行可通過參股基金直投或者配套提供信貸支持的方式,共同支持企業和項目的建設與發展,為海南文旅在發展戰略、經營理念、融資渠道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合作和服務。

(3)併購貸款。海南文旅對外進行產業鏈整合時,可能產生一系列併購活動的資金需要,海南銀行可通過併購貸款的方式提供資金支持。

(4)信託業務合作。海南銀行充分利用合作的專業信託公司資源,為海南文旅量身定製各類信託計劃: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等,開展信託業務合作。一方面幫助海南文旅實現資金保值增值,提高閒散資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通過信託貸款等多種形式,有效滿足海南文旅融資需求,幫助海南文旅節約融資成本,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

(5)其它投行業務。海南銀行在海南文旅未來的股權投資和運營中,可提供債券承銷、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等投資銀行產品,為企業的投融資提供更多、更靈活的業務選擇渠道。

5、理財服務

海南銀行藉助強大的資金管理能力和廣泛的資金運用渠道,協同基金、證券、保險、信託等金融合作夥伴,為海南文旅提供權益類、固定收益類、衍生工具類等各項代理投資理財服務,為海南文旅度身定製資金運用配置方案,提高閒置資金使用效率,獲得穩健投資回報。在同等條件下,由海南銀行優先為海南文旅提供理財及資金存管業務。

6、私人金融服務

海南銀行利用自身私人金融業務優勢,向海南文旅員工提供高水平和便捷的私人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各類卡業務、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代收發業務(代收費、代發工資等)、特色存款、理財產品等。

7、其他服務

海南銀行根據海南文旅發展業務的需要,積極向海南文旅推介各種現有和創新的金融產品,並給予海南文旅優惠的條件,協助海南文旅實現更好更快發展。

(三)建立雙方合作的組織體系和相關機制

雙方建立雙方領導定期會晤和日常工作聯繫制度。為密切雙方合作關係,增進友誼,不斷拓寬合作領域,雙方領導定期或不定期會晤。同時為加強溝通,落實合作事宜,及時解決合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障雙方業務合作順利開展,雙方建立日常工作聯繫制度,並指定對口聯繫部門。

雙方建立信息溝通和反饋機制,對合作協議實施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及時協商解決。

(四)服務與承諾

海南文旅承諾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全面適當地履行義務:

(1)將海南銀行作為金融業務往來的主辦行之一,在統籌兼顧的前提下,優先將自有資金存放於海南銀行。

(2)海南文旅應切實履行還款責任,按時向海南銀行歸還貸款本息,以保證海南銀行授信安排的有序性和授信資金的安全性,避免海南銀行遭受損失。

(3)海南文旅應積極與海南銀行在金融產品服務、資金融通、開發新項目等方面開展合作,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海南銀行辦理各項金融業務。

海南銀行承諾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全面適當地履行如下義務:

(1)保障海南文旅經營所需的合理資金需要,優先審批和安排海南文旅的融資申請,在國家政策許可的前提下,在國家規定的利率、期限等範圍內,給予海南文旅最大程度的優惠。

(2)按照約定的業務合作範圍,為海南文旅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並對海南文旅就所提供服務的監督、質詢、批評和投訴,給予高度重視和迅速妥善處理。

(3)積極開發新產品,努力滿足海南文旅提出的各項合理的金融業務需求。

(4)海南銀行的業務操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與海南文旅達成的協議的規定。

(五)其他事項

雙方承諾將嚴守對方商業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對外界提供任何對方商業秘密,但依據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應司法、行政等機關要求對外提供,向所聘請的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顧問提供的以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方簽訂和履行本合作協議項下所知悉的對方及對方提供的產品、服務等信息均屬於商業秘密。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有效期三年。如一方需要變更本協議,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修改或補充,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一方需要終止本協議,應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在終止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兩個月屆滿後終止。但本協議終止的,不影響雙方有關本協議項下已經簽署的專項業務合作協議的效力。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監管政策調整,致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監管政策不符的,雙方應立即協商調整相應內容。

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可根據情況變化,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為框架性協議,是對雙方權利義務的原則性約定,實施過程中如有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開展具體業務合作時,應在符合法律法規及符合各自業務政策前提下,經雙方有權審批人批准後,另行簽訂專項業務合作協議。本協議與專項業務合作協議發生衝突時,根據專項業務合作協議中的約定進行處理。本協議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雙方已經簽署的專項業務合作協議的效力。

四、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為建立長期、穩定的業務聯繫和友好的雙邊合作關係,經海南文旅與海南銀行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願、互利、守信的原則,以共同發展和長期合作為目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機構有關規定,簽署《全面合作協議》。本次簽署《全面合作協議》對公司短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暫無影響,如果後續推進有關合作,對公司加快海南文旅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五、備查文件

(一)海南銀行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全面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000793 證券簡稱:華聞傳媒 公告編號:2018-103

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補充披露涉及更正事項的2017年度與2018年半年度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的公告

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1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於前期會計差錯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97),公司對2014年度至2017 年度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及追溯調整。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的有關規定,公司現補充披露涉及更正事項的2017年度與2018年半年度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具體詳見公司於同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調整後)》、《2018年半年度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調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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