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嫖娼這種事情,當事人向來都是偷偷摸摸的,這兩人,卻主動找到了警察蜀黍……
5月28日上午10時許,餘杭公安良渚派出所接到劉某報案稱:在良渚街道某地有賣淫嫖娼行為,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令民警沒想到的是,賣淫嫖娼的兩人就在路口等著民警。民警剛一下車,一男子就走到警車邊上,指著路邊站的一女子說,“是她報的警!”
民警上前詢問,女子支支吾吾說不清楚,男子倒是挺坦然,“我們進行那個交易,完事我沒給錢,她就報警了。”
原來,5月28日凌晨4時59分許,男子李某通過微信向女子劉某提出給錢進行性交易,劉某開始沒同意,可李某向劉某拋出了一天一萬元的價格,一聽價格,劉某心動了。
當日早上8時許,劉某如約趕到了李某的租房,兩人隨即發生了性關係。
事後,劉某要求李某先給錢,李某以才發生一次為由只肯支付2000元。兩人爭執不下,劉某一氣之下報了警,想讓警察來評評理。
殊不知,兩人的行為已經構成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兩人將“攜手”走進拘留所的大門。
去派出所的路上,劉某心生怯意,“要不就算了吧!”
等到了派出所,劉某又謊稱男子是她男朋友,兩人只是吵了一架。
民警可不是這麼好糊弄的,再說了,就算真是男女朋友吵架,你舉報自己賣淫、舉報男友嫖娼可是報假警。
目前,李某、劉某因賣淫嫖娼已被餘杭公安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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