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貴州省水礦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祺受賄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4月3日下午,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水礦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祺受賄一案。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高峰擔任審判長並主審該案,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青出庭支持公訴。

贵州省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祺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王祺利用擔任畢節地區行署副專員,畢節市委常委、副市長及畢節地區煤礦兼併重組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5.9275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王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發表了意見,王祺還作了最後的陳述,並對自己的犯罪行為進行了深刻的反思,當庭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決定休庭,擇期宣判。

贵州省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祺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黔西南州法檢“兩長”同時出庭參與公訴、審判重大刑事案件,是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實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的重要舉措,對司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廣泛推動,廉潔高效的法治環境建設起到了良好的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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