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作為大一統王朝,清朝為何能制定優秀且有延續性的頂層設計避免宦官專政?

閒時觀天下


我是秋草獨尋,有幸回答此問題,

清朝的制度改革,有兩個原因,一是吸引了前代的興亡之教訓,二是因為自已是異族入主中原,所以客觀上比較重視管理治理。

清朝不僅僅是限制了太監,其歷史的外戚、權臣、後宮、強藩等勢力對於朝廷的負面作用。

所以,1780年,乾隆很得意的宣稱自己解決了威脅歷代以來的所有隱患,比如強藩、權臣、外戚、後宮、太監、奸佞。(且前代所以亡國者,曰強藩,曰權臣,曰外戚,曰女謁,曰宦寺,曰奸臣,曰佞幸,今皆無一彷彿者)

清朝太監難以干政的背景

一、清朝皇帝勤政,以至於形成慣例

這裡存在一個較大的偶然性,就是清前期的皇帝個個都是雄才大略之主,且極為勤政。

所以從順治至乾隆歷來就沒有象明朝一樣把批紅權、用印權下放給太監。而是自已親自來做。

歷朝來,太監之所以能干預朝政,就是因為皇帝自身沒有時間料理政務,而讓太監幫忙,使太監有空間可以干政,所以,一旦太監失去權力空間,就沒有太多的機會可循。

二、清朝皇室歷史重視教育。

尤其皇子包括後宮也需要教育,清朝的帝師有著很大的權力來管理讀書之事。如經筵侍講,康熙帝最重視這一制度,堅持改成經筵日講,如康熙十六年(1677年),改隔日進講為日日進講,雖避暑瀛臺,未嘗間斷。更多的時候就是探討歷史教訓。儒家講師當然會更側重歷史興亡的教訓及如何防犯干政問題,包括宦官干政。

所以,一般來說,清朝皇帝很重視歷史教訓,尤其是明朝太監干政的教訓。



清朝太監難以干政的具體原因:形成了一個太監不能幹政的文化傳統。

一、歷代皇帝重視,三令五申,形成慣例。

順治二年(1645年),攝政王多爾袞十分不滿明制太監參與朝會的現象,下令“嗣後內監人員不許朝參,亦不必排列伺候”,剝奪了太監參與朝會的權利。

順治十年(1653年),隨著宮內事務越來越多,順治帝設立了太監衙門,即十三衙門。十三個衙門首領太監位高權重,其中乾清宮執事官稱為“都管中堂大人”,地位與內三院大學士相同,其他各監掌監太監稱為“部堂大人”,地位相當於各部尚書、侍郎。

1654年,順治皇帝下令鑄立十三衙門鐵牌,規定太監“但有犯法干政、竊權納賄、囑託內外衙門,交結滿漢官員,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賢劣者,即行凌遲處死,定不姑貸。特立鐵牌,世世遵守”,以嚴刑峻法恐嚇、制裁太監干政。


內務府舊址

典型的:如雍正皇帝規定太監官銜不得超過四品。在品級上預以限制。這個對於太監是一個明顯的權利限制。

乾隆皇帝頒發諭旨,宣稱“我朝家法,太監只供使令,從不許涉政務,至於外廷臣工,尤當禁絕往來”。不得與大臣往來,又如同緊箍咒的限制了太監。

嘉慶、道光下令在宮內各處張貼順治鐵牌上的“敕諭”,告誡人們“防範太監干政”要年年月月日日講。

歷代皇帝對太監干政時刻保持警惕,使得清朝對太監的打壓成了一種持續的慣性。


二、清朝在制度設置上對太監的防範比較重視——將太監的工作分配到很細緻的程度。

明朝初期,朱元璋也很警惕宦官干政,他做了一塊鐵牌樹在宮裡,上面寫著“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結果鐵牌被大太監王振給扔了。因此必須依靠制度形成對太監的長效制約機制。

康雍乾三代都對太監職責進行了明晰,在乾隆時定下章程。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國朝官史》一書編撰完成,該書對太監的名額、官職、職責範圍都做了詳盡的規定。

比如,敬事房設總管太監3名,其中四品宮殿監督領侍太監1名,四品宮殿監正侍2名,四品以下太監都有具體數額限制,其職責是根據皇帝命令辦理宮內事務;乾清宮設置太監首領4人,太監24人,負責管理皇帝實錄、聖訓等具體事宜。乾清門設置首領太監2人,太監12人等等事宜。

規範太監的職責,一個可以明晰太監的工作,同時可以更嚴密地監管控制太監。

讓違規太監時刻處於違法的境地,太監的地位就明顯下降,成為一種真正的奴僕。


三、清廷以內務府來對太監進行管理。

內務府作為管理皇宮的最高機構,能夠對太監出入門禁嚴格把關,防止太監與外人接觸;

其次,內務府負責承辦宮內一切事務,事無鉅細,無所不管,還需要對太監的行為進行登記,監管甚嚴

內務府管理太監的俸祿發放,太監犯法的懲罰,太監由內務府收錄分配,並進行訓導管教。

乾隆年間,有太監在背後直呼大臣梁國治的名字,內務府大臣和珅知道後,勃然大怒,當即打了這個太監幾十大板,勒令其向梁國治扣頭認罪。

清朝總管內務府大臣都是由皇帝從滿洲王公、內大臣、尚書、侍郎中選拔的,或從滿洲將軍、侍衛、郎中升補。


如晚清恭親王就曾任內務府總管,著名將領僧格林沁之子伯彥訥謨祜也曾任總管。作為官僚大臣對於太監監管的一種制度補充。

清朝太監劇照

四、太監監管的法規條例較為嚴密詳盡

自順治時期起,清廷就制定了一些對太監行為過失而懲罰的規定

清朝為規範太監製定的條例有:《逃走太監分別治罪條例》、《太監和女子自戕自盡分別治罪條例》、《太監私藏軍器治罪條例》、《太監偷竊官物治罪條例》、《逃走太監私投王公門下治罪條例》、《太監偷釣園庭魚蝦治罪條例》、《太監吸食鴉片治罪章程》、《各處首領太監處分則例》、《宮殿監處分則例》等等。以《各處首領太監處分則例》為例,條例共十六條,分為三個等次處分,對首領太監的職務過失和日常違紀做了詳細的規定。


李蓮英

五、在皇室的太監規模上預以控制,規模上不去,對於太監的權力也是一個打擊。

如乾隆帝時記載:高宗立法峻厲,太監高雲從稍豫外事,張鳳盜毀金冊,並正刑書。車駕幸灤陽時,巡檢張若瀛杖責不法內監,特擢七階,並頒則例,俾永遵守。又諭:“明代內監多至數萬人,蟒玉濫加。今制宮中苑囿,綜計不越三千。

(清史稿 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

相比明朝動輒數萬太監的規模,清朝的太監數量相對很少,乾隆十六年(1751年),皇帝諭旨將太監人數規定在3300人,此後太監人數始終沒有超過這個數。到了清末年間,加起來也就2000人左右。


實際上,客觀來說,不管制度上如何限制,太監仍然是有機可乘的。

但官員仍然還是害怕得罪太監。如告訴官員磕響頭時,哪塊磚是空心的,磕下去不頭痛。如瞭解皇帝的信息都是極為重要的事情。

但由於清朝在一系列皇帝的勤政,三令五申、制度限制、控制規模、主管機構上形成了一套慣例,進而形成了滿朝上下的一種抵制文化。


慈禧的特殊性:

所以太監雖然可能在某時能鑽營,但對於干政已經遠遠不能。因此即使後世如慈禧,因其為女主垂簾的身份,沒有僚屬,又不方便出外,必須要用到太監。但也會受到各方的掣肘,自已出行多有不便。


如清朝末年,1868年,安德海私自出京,即使得慈禧太后賞識,也被同治與恭王、丁寶楨一起殺掉,為什麼能殺,就是因為滿朝上下有一致共識,所以事後慈禧還不得不對丁寶楨進行嘉獎。

清末四太監李蓮英,安德海,小德張,崔玉貴

1886年,李蓮英受慈禧命隨醇親王(光緒之父)巡視北洋,御史朱一新疏陳李蓮英隨醇親王巡閱海口,易蹈唐代覆轍,詔降主事。但醇王仍力請之。

後李蓮英出巡時,事事低調,自待六品官帽,衣食住行都極為規矩,每晚為醇親王洗腳,其實李蓮英有其自已的自律,不給太后添麻煩,其壓力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感受的。


所以,總結來說,清朝就具有一種拒絕太監干政的公司文化。自然太監也無法興風作浪。只在許可範圍內嚼一下舌頭,打一下小報告,收一些賄賂錢!這些就是免不了的。



《劍橋中國晚清史》

清史稿 卷一百十八 志九十三

清代戶部與內務府財政關係探析:史學月刊 ,2014滕德永


秋草獨尋


太監,自古以來,就是封建皇帝的家奴而已。

所以,再優秀的所謂頂層設計,也只不過是封建皇帝自己家的“家法”而已。


既然是家法,就帶有了太多的不確定性,到清末時,丁寶楨殺安德海一案,就已經初露端倪。

宮爆雞丁都知道哈,其實是宮保雞丁,

這個宮保,說的就是丁宮保,丁寶楨。

這位丁寶楨大人,雖然也鬧過大理寺大堂,不讓大理寺推翻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案。

但是,他也幹過殺了慈禧太后身邊的心腹大太監安德海的痛快事。

丁寶楨就是仗著清朝有祖制:太監無事,不得擅自出京都,違者,斬!

當然,丁寶楨敢殺了安德海這個慈禧身邊的大紅人,

除了因為丁寶楨膽子大,連李鴻章的黑狀他都敢告,

背後,也有清同治帝的支持!

問題來了,

不是清朝的太監沒實權嗎?同治帝恨一個小小的太監幹什麼?

說起所謂的清朝為防止太監專權所設計的頂層制度,史料不多,大略來看一下吧。

1、入關後,接收前明的據說十萬左右的太監,減為9000人,也是哈,人多瞎胡亂,估計也是養不起。

2、康熙時,設敬事房,然後就規劃了太監們的升遷路線圖,讓太監們有努力的方向,有事可幹,有目標可追求,但是,最高,也就是四品,可惜,後來慈禧賜李蓮英二品頂戴,破了。

3、雍正時,弄了各種制度,預防太監們干政,結交大臣,結交皇子,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在九王奪嫡時,曾經有和乾隆一輩的皇孫認了康熙身邊的太監為乾爹!

4、乾隆時,在太監的升遷之路之外,又設計了一套品銜制度,算是封建皇帝多給自己家奴一點狗骨頭吃。

總結來看的話,就是精簡太監的數量,設立嚴苛的“家法”以及等級森嚴的管理制度。

可惜的是,太監這種對封建皇帝具有徹底人身依附性關係的人,

必然隨著封建王朝,甚至是封建皇帝本人的興衰而興衰,變動而變動。

所以,宋朝就有專門打小報告的走馬承受,也有像童貫這種掌軍權二十年禍國殃民最終隨徽宗南逃的媼(音:襖。老年婦女的統稱)相。

而明朝就有為惡地方的稅監礦監,也有權擅天下的“立皇帝”劉瑾,當然還有臭名昭著的東廠西廠內廠。

所以,所謂的清朝的頂層設計,雖然優秀至嚴苛,但延續性,還真的不好說。

到慈禧太后在處理八個顧命大臣的事上,安德海通風報信立了大功,

成了慈溪身邊的紅人,後來就特別愛說些同治皇帝的小話。

這已經對封建皇帝的王權產生了挑戰,所謂的頂層設計,也就形同虛設了。

以至於竟然同治帝要耐心到安德海犯這樣的大錯,還得藉助外臣的手來教訓自己的“家奴”。

所以,太監這種封建王朝特有的畸形的摧殘人性的特殊產物,不存在什麼優秀的延續性的頂層設計。


泰林說趣史


清朝能避免宦官專政,主要是皇帝對宦官發自內心深處的鄙視。

清朝皇帝,把為他們服務的滿族人還有朝中滿族大臣都看成奴才,漢人大臣連奴才都夠不上,太監地位就更低了。



康熙說,“太監最為下賤,蟲蟻一般之人。”

皇帝認為太監下賤,因此對太監的管理就很苛刻,不會主動給他們專權機會。

順治皇帝做了三塊“太監不得干政”的鐵牌,分別放在交泰殿、慎刑司和內務府,規定干政太監一律凌遲處死。

康熙朝成立了“敬事房”,專門管理太監,相當於對太監加了一道管理。



乾隆把太監全部改姓“趙、秦、高”,其中帶有蔑視之意,以此來警示太監不可妄為。

有了順治“太監不得干政”的祖訓,接下來的皇帝不落實就是違背祖制,就是不孝,所以無特殊情況他們也不會違背。



慈禧當政時期,她作為女性不方便出頭露面,必須找個幫手,找朝臣時間久了會出現風言風語,找個太監最合適,所以安德海成了慈禧的紅人。安德海乾政,被恭親王奕訢和慈安太后,按“太監不得干政”的祖制把他殺了。慈禧後來的紅人,大太監李蓮英就規矩多了。假如沒有“太監不得干政”的祖訓,恭親王很難制裁安德海,太監干政就不可避免。

歸納起來,清朝皇帝骨子裡瞧不起太監,制定了嚴苛的規定,有了制度就有了約束 ,也有了制裁依據,太監干政就失去了土壤。


有得觀史


作者筆下出文化,文化內涵見歷史,我是小作者,我來分享。


宦官,別名太監,屬於統治階級下的畸形產物,歷朝歷代被太監所害,不計其數。

例:秦朝有趙高“指鹿為馬”;漢末有“十常侍”;明朝有“西廠、東廠”等等一系列。

問:為什麼清朝能夠制定有效規則,來有效的避免宦官專政?

答:清朝前期有過宦官專政,就是因為起了苗頭,然後被打壓下去後,後代的皇帝都開始對於宦官有了警惕,也就出現了清朝無宦官亂國的現象。

滿人入關不久,有這麼一件事,在歷史上有過提及,那就是“吳良輔官員勾結”事件。

早期的順治皇帝,是沒有實權的,實權都在攝政王多爾袞的手中,但是清朝有規定,王室外封后不得住在宮中,所以實際權力都在宮外,也就是攝政王府之上。

為什麼提及這一點呢?因為太監都是在宮中的,所以早期太監沒有辦法干政,因為沒有辦法接近權力中心,自然就沒有了環境和條件。

順治八年,也就是1651年的時候,順治從多爾袞手中接過了權力,皇權重新回到了順治的手中,這就給了順治身邊太監吳良輔“吹耳旁風”的機會。

1654年,順治將權力完全掌握後,太監吳良輔有了自己的小心思,吳良輔開口就是建議順治下設“十三衙門”,並且十三衙門由宦官親自主管。

順治答應了吳良輔的建議,因為吳良輔確實較為有能力,伺候的順治非常舒服,平常辦事也滴水不漏。

十三衙門:

禮監、御用監、御馬監、內官監、尚衣監、尚膳監、尚寶監、司設監、尚方監、惜薪司、鐘鼓司、兵杖局、織染局。

十三衙門的設立,代表著宦官干政環境態勢良好,這就衍生出了清朝第一件太監插手政務的事情。

太監下轄十三衙門第四年,也就是1658年,吳良輔與官員勾結事件奏摺放在順治的桌子上,吳良輔首當其衝受到彈劾。

具體的事情因為當時順治帝並沒有處置吳良輔,是康熙帝上位後處理的,大致內容是這樣:

吳良輔與滿人佟義相互勾結(佟義身份不詳,疑似清朝佟家重要人物),貪汙受賄;胡亂把持衙門內部,貪汙鉅額錢財;還故意改變祖宗的應有制度,胡亂篡改。

當時罪狀中還有這麼一條批註,那就是“權勢影響到衙門之外,形成了民力匱乏,兵餉不下,國家機制運轉受到嚴重影響”。

這次太監干政,直接給康熙蒙上了一層陰影,畢竟這一次的事件,直接就涉及到了朝廷的運轉,危害性完全不亞於之前其它朝代出現的宦官干政事件。

處理完吳良輔後,康熙毅然決然的將十三衙門關閉,成立了內務府,並對於內務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監管措施,使得太監手中無權可以利用。

順治對於太監干政是有“預防恐嚇措施”的,那就是“順治鐵牌”。

順治為了防止太監過於干政,特地在十三衙門前樹立了鐵牌,鐵牌上專門提及太監干政的下場以及後果,並且進行了明文規定。

鐵牌

鐵牌裡面包含了順治的警告,最嚴重的是凌遲處死,但還是發生了宦官干政事件。

太監改姓制,時時警惕的康熙帝(淺談順治之後無宦官干政環境)

康熙對於太監沒有好感,從上位立即處理吳良輔一事上就體現了出來,無疑,康熙帝對於太監基本沒有好感。

康熙從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還看過整個秦朝流傳下來的文獻,地方縣誌,故而對於秦朝的宦官專政,趙高的“權傾天下”非常厭惡。

康熙帝為此特地想出了一個辦法,那就是給太監改姓。

康熙初年,一道旨意傳遍了宮中,那就是太監一律從秦、趙、高之中選取,為的就是讓自己謹記“趙高亂秦”,避免日後出現宦官干政。

乾隆年間,所有太監一律改姓“王”,直接將太監將普通人給區分開來,也是為了避免朝廷中人跟太監建立聯繫。

其實這只是一部分 最主要的,還是一個很特殊的制度,那就是“包衣”制度,具體可以參照《清史稿》,其中有記載,這裡就不詳細敘述。

總結:

康熙及時處置吳良輔,並關閉衙門,然後重新啟用內務府,對內務府進行嚴格的管控,讓宦官干政沒有了大環境,也就成功杜絕了宦官亂政的情況,這才是為何清朝極少出現宦官干政事件的原因。


筆下點史


清朝作為異族在華夏大地天災人禍的時候入主中原,實行了慘無人寰的諸多大屠殺屠城,犯下了累累罪行,給華夏民族帶來了沉重的教訓,大明的子孫遭到了斷子絕孫的迫害,大明朝最後一位皇帝——永曆皇帝被漢奸吳三桂連夜絞死,可所謂對大明來說是全方面的打壓,也正是因為如此才迫使自己吸取前朝滅亡的教訓,來維護自身清皇族的統治。

明朝歷史出現了很多宦官專權,也讓清朝乃至現在一直為之詬病,但在當時,造反遍地的飢餓年代,餓殍遍野的中國古代。皇帝要維護自身的統治階級,必須得團結士大夫集團,來共同治理中原地區,但從朱皇帝開始本身就不信任讀書人,洪武年間的四大鐵案來看,朱皇帝在殺讀書人毫不手軟,由此可以看出,是對讀書人的極其不信任,這和早年的經歷有關,以及自身的在當時的環境之下塑造出本身不平常的性格。這樣的結果是後代發現沒有任何人可以信任,只有信任太監。太監第一沒有子嗣,太監本身是陪諸皇子從小長大,半個父親,自己身邊的親人,在對抗龐大的士大夫集團時,皇帝一個人顯的勢單力薄,精力也有限,必須找一個人幫助自己,這樣宦官專權就出來了,誕生了一系列的大太監,但是太監本身就是為皇權服務的,這就造成了清朝自身人本來對漢文化的不瞭解,再加上不讓滿人入宮做太監,還有漢人的極其不信任,制定了一系列極其嚴厲的太監約束制度,這也表明了,清朝並不是避免宦官專權,而是對漢人的不信任。


興田之夢


作為中國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王朝歷史中的最後一員,清朝在吸取了前面歷朝歷代的得失利弊、成敗教訓以後,對各項政治制度的設計都已經達到了頂峰,其統治藝術也是極其高明的。

宦官亂政這一漢、唐、明幾代的亂源,在清朝並沒有形成氣候——除因得寵於慈禧太后,而飛黃騰達的安德海、李蓮英以外,其他的太監在清朝只是奴才而己!他們是既沒有作亂的條件也沒有作亂的資本與能力的。這是有原因的,淺析有三。

①清代皇帝勤政,太監無機可乘。漢、唐、明的太監亂政,都是因為皇帝為了使用“自己的家奴”來制衡朝廷大臣,才給了太監作威作福的機會的。

甚至唐朝後期的皇帝因太監做大,使其君權與兵權都難以掌握,簡直成了太監的傀儡!清朝皇帝因為是由關外入主中原的,其戒備心本就很強,連其他滿漢大臣都難以完全信任,就更不說太監了!

對於勤政的皇帝來說,是事必躬親的。也因此太監是無從參予政事的,就更不要說藉機做大了!

②、清代皇帝對太監有極深的戒備心理,傳說順治曾設鐵牌,銘刻太監不得干政、不得結交官員的諭旨!

乾隆皇帝更是對太監多有防備,對其限制甚多,禁規很嚴格。以後的皇帝也都對前明時,太監亂政的教訓記憶深刻,時時注意對太監的控制,使其難以作亂。

③、清朝皇帝在入關前沒有使用太監的傳統,他們使用的是“包衣奴才”,而這些家奴才是皇帝的心腹。至於太監製度是在順治時代形成的,後來才因清承明制(太監製度)而被沿用。

所以到了清朝之時,太監只能是太監,而不是皇帝的“體己人”!並且清代的各項封建統治制度完善,對於需要重點防備的太監就更是重點“照頓”對象了——在重重製約之下,太監們只有做好奴才這一條路可走了。


北疆同心侃歷史


首先,中國曆代一般都會吸取前朝滅亡的教訓,因此清朝對太監管理非常嚴格。

第二,清朝皇帝大部分都是成年繼位,未成年的都有強勢太后比如孝莊和慈禧輔政,太監完全沒有機會坐大。


明道若昧


有前朝的教訓所以清朝對於宦官的管理很嚴格,並且有祖訓,宦官品級最高只有三品,且不能出宮,就算是慈禧的身邊的紅人安德海,因為出宮炫耀大肆揮霍,被山東巡撫暴屍三日,慈禧也不敢說什麼


所到之處都是他的


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一、清朝有滿漢相互制衡的制度設計,使滿人大臣和漢人大臣互鬥,誰也不能一家獨大,自然能使皇帝處於有利位置,集大權於一身。明代皇帝如要加強權力控制,需要有宦官來平衡官僚集團,而清代有滿漢大臣之別,宦官無用武之地,自然發展不起來。二、清朝由外來的少數民族建立,危機感較強,不敢把權力交給他人代為行使。所以,皇帝的辦公時間有保證,不需要宦官充當辦公助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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