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 紅河州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繼喜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紅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高級工程師王繼喜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一案由紅河縣人民檢察院向紅河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繼喜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紅河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繼喜作為紅河縣建築工程設計室法定代表人,在紅河縣“蓮花家園”廉租住房設計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雲南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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