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為什麼欠錢不還的人,還能逍遙自在?

鄉村大雜侃


欠錢不還的人還逍遙自在,一是債主善良了,不願破面子硬要,更不願起訴後對簿公堂,所以就一直往後拖,對方也正是利用債主不願撕破臉的心理。

二是欠錢人自私自利,愛佔便宜,總是一拖再拖不願還錢,對方催要,也總以各種藉口推諉不還。

三是有少數人就是老賴,不願還錢,更甚的有極少數人拒不認帳,壓根說沒有借錢。

四是鑽法律空子,借錢時間超過二年沒有催還的,可以不再還錢。

除了上面幾種情況,往往還有親人間的借錢不還,債主默認倒黴的等等,還有各種各樣的複雜情說導致欠錢不還的人是大爺而逍遙法外。

總之還是法律不夠完善不夠健全,法律對欠錢不還人懲處力度不夠導致的。


我的文字會走出去


“借錢時裝孫子,還錢時變大爺;欠錢的是大爺,要錢的是孫子”,是當今社會的痛點之一。

這兩年,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破裂執行難題。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債務糾紛得不到妥善解決造成的。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親戚朋友之間相互借錢,在生活中再正常不過了。對於出借方來說,在對方需要之時,伸處援助之手,是仁義的表現(高利貸除外)。同樣,對於借錢方應該報以感謝。

真正的朋友就是在你困難時,能夠借給你錢的的人。然而,現今社會上的不少人,卻隨意糟蹋朋友的仁義:有些拖著不還、有些想法抵賴、有些玩失蹤……不管怎樣,就是從內心裡不打算還錢。

為什麼會有這樣不要臉、不誠信的人?是人變壞了嗎?是缺乏懲治嗎?還有其他的原因?從細處進行分析,我覺得問題的根源在於三個方面:

一、社會經濟建設發展的太快,而人文道德建設相對滯後甚至缺失。

不可否認,從改革開放到今天,40年的時間裡,我國的經濟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這些日新月異的巨大變化,每個人都有切身的體會,在此不多言。

但在發展經濟的同時,社會道德水平卻出現了斷崖式的下跌。這麼說絕非危言聳聽,誇大其詞。比如扶老人被訛,見義勇為受罰,貪汙腐敗盛行等等,就是很好的例證。

記得上初中是,課本上強調的“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其中就包括經濟建設和道德建設要共同發展。

隨著經濟建設的深入發展,幾乎所有的人積極性和能動性都被調動了起來。大傢伙都在一門心思想辦法掙錢,有錢成為事業成功的唯一標準。有本事有能力的人,通過自己的辛苦奮鬥實現了財務自由,住豪宅開豪車,成了大部分人的學習榜樣。

追求高質量的生活是每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但有些人並沒有看到別人奮鬥的艱辛,卻把他們的奢侈豪華看在眼裡記在心中。這些人不是去通過努力拼搏掙錢,而是把心思用在了歪門邪道上,借別人錢💰不還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這錢是我憑本事借的,為什麼要還你?”厚顏無恥到這種地步,實在是讓人汗顏。有些人還把欠別人錢的多少作為吹噓的資本,簡直一丁點的羞恥心都沒有了。

二、法制建設發展迅速,守法依法行事的社會意識尚未形成。

國家的法制建設這些年取得了長足的進展,每年仍有幾十部法律法規出臺。法制的完備使人們的社會行為規範性更強,但無論是政府依法行政,還是民眾守法行事意識都還有欠缺。

執法者違法的事例屢見不鮮:某些路政人員像是劫道的,城管打人,暴力拆遷,法院的不公正判決等現象,使政府的公信力嚴重受損。

政府是國家的治理者,相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是強勢的一方,同時,執法人員的行為方式也是老百姓效仿對象。試想,執法者違法,被懲罰者怎麼能夠心服口服呢?民眾的守法意識會隨著這種執法者違法事件的增多,而逐漸喪失對法律的信任。反過來說,也就是有意無意的違法行為會越來越多。

部分強勢部門的不誠信行為,對民眾的違法行為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例如銀行的“錢款離櫃概不負責”,保險公司的出險賠付困難,部分法官的“和稀泥判決”,上市公司高管套現等。

守法成本太高,違法成本過低,使本就缺乏的法治意識更加雪上加霜。

三、西方文化的衝擊,傳統宗族文化的失落。

近幾百年來,由於明清兩代的閉關鎖國政策,造成我們的科技遠遠落後於西方。為了迎頭趕上,縮小這些差距,我們不得不向西方國家學習。先進的科技進來了,提高了生產力;西方的文化也隨之而來,把傳統文化衝擊的七零八落。

傳統文化中的“人無信不立”、“仁義禮智信”,以及西方的“契約精神”,都強調誠信,本應“1+1>2”,卻變成了“1+1<1”。

相反,“性自由”、“借錢消費”、“金錢至上”等觀念卻落地生根,蓬勃發展。

老祖宗幾千年維持下來的禮義廉恥,在現代文化面前不堪一擊!尤其是城市化之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日趨疏遠,大行其道的是冷冰冰的鋼筋水泥築起的社區居委會,傳統的宗族文化已消失在歷史長河中。

過去,一個人借錢不還,即使長輩不責罰,僅就左鄰右舍的吐沫星也能淹死你。現在呢,我把防盜門一關,你們愛說什麼說什麼,反正我聽不見,我也不需要和你們打交道。

怎麼辦?讓這些欠錢不還的不恥之徒逍遙自在嗎?我覺得只要心中有一點正義感的人,都會憤憤不平,都會希望能夠懲罰這些人。

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引導和改變:

首先是加強執法人員的教育和管制,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清除胡作非為的害群之馬,樹立政府威信,為百姓做好榜樣。

其次是淨化網絡環境,禁止某些炫富、暴富的炒作,引導人們多學習傳統文化、科技知識。

第三加大追討力度。借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經法院判決扔不還錢,那就不用再客氣,弄他個傾家蕩產!

第四讓無信之人寸步難行。新版徵信系統限制老賴高消費,比如不能出國旅遊,不能坐高鐵一等座,不能乘飛機等。這些措施還是太溫柔,應該加大力度,比如不讓乘坐任何交通工具,禁止使用通信工具,名下所有財產變賣抵債,凡協助其隱匿財產者,同樣可將協助者財產抵債並十倍罰款,限制其子女高消費等。

最後,借用網絡上的一句話作以總結:

能夠借錢給你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請珍惜。


阿蘇老故事


欠債不還,不過是逞一時之快,失信,失德,沒有尊嚴,或到處躲藏,像狗一樣活著,有什麼意思呢?!你賴賬的名聲遠揚,還會有人願意跟你交朋友幫助你嗎?別人會像逃避瘟疫一樣地躲著你!人活到這種程度,還有什麼意義,何談什麼瀟灑呢?!欠債不還,無異於斷了自己的後路,能借錢給你的不是親人就是好朋友,你失信之後,別人還會上第二次當嗎?屆時,就算你病得要死等著錢救治,也不再有人幫你了!!


跑出人生第二春


非常反感某些人那種吃瓜群眾心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說什麼借錢收利息的就應該承擔風險之類的。你們有沒有對外借過錢?你們怎麼不去問問那些借錢的人?

創業失敗?

呵呵,就成了不還錢的理由了?

你為啥要創業?

你成年不?

你創業前考慮過失敗了你怎麼辦嗎?

你創業前充分了解行業的環境和風險了嗎?

你自己幾斤幾兩能力夠不夠心裡沒數嗎?

你為啥不用自己的錢去創業?

你為啥非要借錢去創業?

你為啥不去賣車賣房創業而非要借錢創業?

你們不也是想著自己的錢虧了啥都沒了而虧了借的錢最多就是欠著?

你就沒有想過借錢創業失敗了咋還嗎?

你借錢的時候就給別人說你如果創業失敗了這錢就不還了嗎?

借給你錢的人明確告訴你他的錢算是合夥一起創業的不算借的嗎?

那你為啥失敗了還不了錢卻讓借錢給你的人承擔後果?

是借錢的人死乞白咧的或者是拿槍逼著你非要借他的錢嗎?

如果你真創業成功了你會把你掙的錢分一半給借錢給你的人嗎?

如果不是,你憑什麼把借來的錢算作投資?

好好想想上面的問題問問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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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分兩種,一沒錢,卻實沒錢。創業失敗,生意虧本。這些事在商海里太平常了,為了一家人的生活,就是手裡有幾個小錢,肯定是不能用來還帳。不然一家人都去乞討去笑話。這些個債務人那是前天的老闆。吆五喝六,能丟那人。

二超前消費,這是政策准許地,信用卡,各種貸款,都支持你用明天的錢來辦今天的事。很正常。不正常的是過度消費。一旦出事,這帳算是欠下了,這種帳還款的機率不高。

第一種人欠下的債有可能還上。給他們一點時間。他們自己會從深谷裡走出來。還有一種個例是欠款巨大,債主逼債,個人覺得對自己失去了信心,想不開。債務人死了。便成了死帳。


無牧之羊19


這問題非常的模糊。完全是樓主憑藉自己的個人立場來闡述問題,太片面太武斷。社會上有很多的債務,不是單純的可以用還或不還來概括的。從法律角度上來講,合法的債務受到法律的保護,非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你不可能要求當事人按照合法債務的標準去償還非法債務,這不單單是對法律的褻瀆,還會給當事人造成更大的社會危害。比如說高利放貸,賭博都會造成債務關係,難道這樣的非法債務也要求當事人按照合法債務去賠償?這既不道德,又沒有法律依據。


雲南王國棟


凡事網貸的錢一分不用還,因為網貸就是毒品吸血鬼害人精。


青山綠水57402


不什麼欠錢不還的人會消遙法外?很大一部分是國家法律律規造成的後果!很多老賴就是鑽法律的空子才這麼娼狂的!什麼不打了、什麼不能罵了、上門要錢叫什麼擾民了、等等、導致老賴們比要債人還牛逼了!


餘生靜而不爭833


國家也正在解決這類問題,能惠及普通人,所需時日還多,但是天助自助者,還需得當事人不要放棄,堅持維護自己權利,讓逃避債務者,無處藏身,全社會共同努力,讓背信棄義,不誠信的行為無處躲藏。重建社會良好風氣。


xiaoxiaoyeluo


不要老說欠錢不還?誰讓欠的?讓人家欠著再說老賴?不還?誰讓你借出去的?怎麼不借給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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