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政策解讀:疫情期間,濰坊市壽光這些情況可免徵增值稅、個人所得稅

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從3月2日開始,濰坊市壽光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受壽光市融媒體中心記者採訪,對“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省、市、縣三級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解讀。3月5日,濰坊市壽光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李琪勳接受採訪,重點對稅務部門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稅費優惠政策進行了介紹。

內容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各級稅務部門相繼出臺了多項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稅費優惠政策,現將主要政策解讀如下:

一、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目前開票軟件已經升級完畢,小規模納稅人增加了1%的徵收率選項,納稅人開具發票時要注意選擇。

二、延期繳納稅款。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最長延期三個月。納稅人應在申報期內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

三、延長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四大類行業的困難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四、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減徵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人向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提交申請資料,經稅務機關核實,符合條件的給予核准。

五、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優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一是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二是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於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稅務部門會主動聯繫服務。

六、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納稅人優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為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提供運輸服務的納稅人,運輸收入免徵增值稅,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範圍由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確定,分別於2月18日和2月14日在其官網公佈。

七、支持物資供應免稅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

八、支持防護救治優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規定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九、支持公益捐贈優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為確保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落地,稅務局已通過“魯稅通”平臺進行了政策推送。納稅人如在政策落實、業務辦理中遇到問題,可通過“魯稅通”平臺進行諮詢,也可撥打熱線電話:5104502和5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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