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是否可能下崗?

眷戀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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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員工都是擁有正式編制的人群,只要不犯大錯,基本是不會被辭退的,很多離開的也都是主動辭職,所以可以說是不太可能直接下崗的。

那這裡所說的犯大錯是什麼意思呢?

觸犯國法黨紀就是大錯了,基本上觸犯法律的,情節嚴重會被雙開,公職不保,在工作中出現小錯誤是不會被辭退的。

題主這裡所說的下崗應該還有一個意思是機構改革的變動。在機構改革中,公務員和參公人員這類行政編基本是沒有變動的,而事業編在機構改革中的變動相對要大些,首先是工勤崗目前基本已經取消,而臨聘人員和派遣人員更不用說,如果單位改革,是很可能失去崗位的。目前事業單位中的高校和公立醫院已經有部分在縮減編制,轉為合同制,這雖然不能叫下崗,但是失去編制對很多事業編人員來說也是比較重要的事。

另外事業單位部分自收自支的單位在機構改革中會直接轉企,而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有員工縮減的問題,那麼可能會有“下崗”這種情況發生,但單位也會為員工轉崗及分流做好分配工作,也不用太過擔心。

總體來說,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穩定,基本不用為“被炒”這樣的事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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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嚴控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和財政供養人員總量。”在官方文件提到,可見機關事業單位相關經費已成為一個不得不關注和嚴控的現象。

2008年統計局顯示:政府機關人員1328萬,事業單位人員2618萬,財政供養人員合計為3946萬人,佔總人口的比重為2.97%,比值為1:34。

而2008年之後,官方沒有再公開發布過。民眾不知情,紛紛猜測。學者竹立家推測目前我國財政供養人員約5000萬人。

對於嚴控財政供養人員數量,嚴查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人員也很有必要,其實相關部門去年就在嚴查了:

當然並不是一刀切地說要減少公職人員待遇,而是有許多諸如事少錢多、甚至“吃空餉”的人大有人在,許多基層機關事業單位的待遇低,而又是急缺崗位,這是需要大力扶持的,而一些機構人員臃腫,是需要嚴加盤查的對象。

嚴控嚴查的結果應該是這樣一個導向:引導人才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去,到醫療、教育、農林等崗位去,到人民最需要公僕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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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雖然號稱鐵飯碗,但是一不小心也會下崗的。

對公務員的處理方式有六種,分別是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和開除。

大多數情況很少有人會遭到開除待遇,但是一般違紀違法的行為,特別是觸犯了刑法,肯定會被開除的。

事業單位也一樣。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一旦被判刑,沒有交納養老保險的那一段連續工齡就會作廢的。而企業你只要交費,國家就會成為你的繳費年限。

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你的連續工齡作廢,就沒有相應的視同繳費年限了。這可能是跟企業完全不同的懲罰了,力度更大。

公務員崗位和事業單位一般都是手裡有相應的權力的。希望相應的工作人員能夠珍惜自己手中的權力,且行且珍惜。

如果適應不了公務員崗位和事業單位的工作生態,可以主動申請下崗。90年代又叫做辭職下海。

隨著我們國家推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我們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將逐步實現社會化供養。

國家正在打通機關與企業的人才交流通道,實現養老保險制度上的轉移接續。

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機關事業單位跟企業工作人員的待遇會慢慢拉平的。那種時候會有更多的人從機關事業單位跳槽到企業工作。機關事業單位也不會跟現在一樣的難考難進了。

所以,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目前是非常有優勢的,但是他們一定要珍惜目前的工作和崗位,要不一樣會被下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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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在編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下崗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至少工作這十幾年來,小公還沒有見過。既便有離開體制的,大多也是主動辭職,或者違反了黨紀國法被雙開的。這麼說吧,只要你入了編,無論是在機關單位還是事業單位,只要你不違法亂紀,哪怕能力差點,工作散漫一點,單位領導不滿意也拿你沒辦法,他是開除不了你的,頂多把你調到差點的崗位。

小公以前單位有個司機,是工勤編,平時工作非常散漫,動不動還和同事領導吵架,後來把領導惹火了,就開了個班子會討論處理他,決定讓他待崗三個月,這司機也是牛B,一聽讓他待崗,馬上找了把菜刀衝到領導辦公室威脅恫嚇,把領導嚇得夠嗆,處理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試想,連一個工勤人員都處理不了,其他人想讓他下崗,談何容易?


80後小公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如果不觸犯法律底線一般不存在下崗的情況;

一般下崗有兩種情況我們倆分開說明:


第一,就是主動辭職下崗;

我的首付王健林就是當年主動辭職選擇下崗經商的典型;

第二,觸犯法律法規後,被開除公職和職務;

事業單位人員如果被開除或者除名,2014年10月之前的工齡在計發退休金的時候是不被計算的;

就是說只計算從2014年10月份以後的實際繳費年限;

所以說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觸犯法律後對個人影響是非常大的;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果不下崗的話,富餘的工作人員應該怎麼安排呢?

如果崗位中有富餘工作人員的情況,一般選擇年齡偏大的職員進行內退靜養;

當然了,內退也是有條件的,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得超過5年,經本人同意介紹後才可以辦理內退;

我認識一位普通的職工內退,內退之前每個月工資能領取6200元左右,內退後領取的工資為4300元左右;

大家有所不知,能內退的職工都是關係非常不錯的;

所以說,一般建設單位人員不會輕易下崗,這也就是我們老百姓所說的鐵飯碗;

但是從2018年深化改革後,情況有所不同;


比如有很多高校教師的編制已經取消,採用合同制的形式,如果觸犯勞動法規定的相關內容的情況下也會可以下崗;

所以說從今以後,鐵飯碗兒會將越來越少,因為現在的社會不養閒人;所以大家需要努力提升自己,能夠在這個多元化社會站穩腳跟;

今天就分享到這裡有關於社會保險相關問題,大家可以在下方評論留言;


天天聊社保


公務員犯錯會被辭退,純事業單位員工因改制有可能下崗

1、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的人員,因其承擔的行政職能和無收益的公共服務性職能,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其職能不存在取消的可能,也不存在推向社會或改製為企業的可能性,因而,公務員單位和參公事業單位的參公人員,不存在下崗的可能性。不過,按照《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連續考核不合格,或者違反紀律法規,受到處分的,會被辭退或者開除。違反法律的,會依法懲處。

2、公益一類未參公單位和部分公益二類中的基層醫療單位人員。由於這些單位承擔著由國家規定必須提供的公共服務,其職能不宜推向社會或企業經營,也不存在下崗的可能。同樣,連續考核不合格或者違法犯罪的人員,會被辭退或依法處置。

3、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人員。這部分事業單位的服務職能突出,同時具有收費權力,可以被社會代替,或者推向社會實現公平競爭,隨著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這類事業單位有可能改製為企業,其人員按照不同類別,有的可能會下崗再就業。不過,國家為了維護穩定和公民的合法權益,肯定會妥善處置,不會搞一刀切,也不會隨意就把職工推向社會。

4、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會改製為企業,自負盈虧,其工作人員也會按要求推向社會再就業。

需要說明的是,在3、4類事業單位中,存在一部分“自收自支事業編制”,這類編制是國家取消的對象,其人員也會另行安置分流或者自主就業。


職言管語


再怎麼也不會出現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下崗的可能。

公務員、事業單位員是正式進入國家編制的。有了編制,就意味著工作穩定,工資由財政全額髮放,還有晉級、加薪、升職、進修培訓、退休後養老、醫療有保障,也就是常說的“鐵飯碗”。除【1】個人主動要求辭職;【2】個人嚴重違犯黨紀國法被“雙開”外只會這個單位調往那個單位,提出警告、處分等。

如果把這些有編制單位員工下崗的話,那曾在公辦中小學任教一二十年又被清退的原民辦教師就解釋不通了!


為生活而提神


2018事業單位改革後,會有大量在編人員離職、失業嗎?

事業單位是當下熱門的職業之一,成為眾多求職者爭搶的香餑餑,不僅工作體面、安穩舒適、福利待遇好,還備受長輩們的青睞,有很多時間陪伴家人,被稱為鐵飯碗,在工作中不犯大的錯誤,就不用面臨失業的風險,可以幹一輩子。

能進事業單位工作是旁人非常羨慕的事情,大家都說工作清閒收入待遇好,然而隨著事業單位改革不斷推進,會對事業單位機構進行優化,順應時代發展趨勢做出相關調整,事業單位還會有那麼好嗎?改革浪潮產生的變動,又是否會導致大批職工離職呢?勢必會有一些影響,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 編制改革

事業單位精簡編制,高校和公立醫院取消編制

2.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在2020年前轉為企業

轉企後原職工將失去編制,退休養老金也會發生變化

3. 事業單位合併

事業單位合併指將職能相近的事業單位合併,撤銷和回收部分編制,涉及員工數量規模大,原職工何去何從是個問題。

從這些變化可以看出,並沒有絕對穩定的工作,事業單位的“鐵飯碗”將被打破,應提升危機意識,發展專業技能,不能抱著吃空餉的想法混事業單位。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湖北中公事業部


下崗是不可能,只會待遇越來越好,越來越難考,如果單位老是換人,工作誰來做,想公務員事業單位改革容易進的人,你們想多了,現在不可能,未來不可能,把一些崗位讓給大學生退伍兵。多照顧退伍兵。


阿杰愛分享


根據人事管理啥的,除非你犯了不可饒恕的錯或罪才有可能開除你,不然沒有哪個領導會隨意開除你的,不談法律層次,現在很多有編制的都是拼實力考上的,你隨便開除了人家,人家去紀律部門揭你老底你怕不怕?人家天天去你家鬧你怕不怕?這就是體制,進了這個圈你就啥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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