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公司拖欠工資多日不發,要離職嗎?

雲南戴普軍


阿珠暫時還沒遇到過拖欠工資的老闆,但有個親戚遇到過:去年年前老闆跑路了,本來就拖著好幾個月的工資,結果最後一分錢都沒拿到。所以對待這種拖欠工資的行為,阿珠是深惡痛絕的!

“拖欠工資”,相關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工資至少每月要發放一次,無論公司是發本月工資還是上月工資。如果公司因客觀原因資金週轉困難,暫時無法按時發放工資,也應該向相關部門備案,並告知員工延期發放工資的時間,最多可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工資。

如果企業一直拖欠工資,我們可以拿到什麼補償呢?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經常“拖欠工資”的公司,是否要離職呢?

如果一家公司經常性的拖欠員工工資,那麼離職是肯定的!公司拖欠員工工資,一方面說明公司效益不好,賺不到錢,沒有發展前景。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公司領導者的無能和小氣——員工“累死累活”地做事,身為老闆卻拖欠員工這一點點微薄的工資。

如何離職?

不能用個人原因離職。公司拖欠工資不給,首先應該收集你工作和逾期未發放工資的證據,向公司要求補發工資的同時並申請賠償金。

先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若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的限期內不支付,你再通過勞動仲裁方式索取。申請勞動仲裁,你就可以獲得立即辭職的權利,不用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並得到幾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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