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後來的我們:不如不見……

不出所料,又被《後來的我們》刷屏了,這種追憶青春愛情的影片總能激起我們的共鳴。

電影裡,林見清和方小曉兩個人在飛機相遇,又因飛機延誤住進同一間屋子,一同喝酒,一同駕車回北京。

然後通過兩個人的回憶加現實相遇的場景組成了整個電影。

後來的我們:不如不見……

在豆瓣看到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影評,是這樣說的:“我看哭了,因為我佩服他們還有勇氣去從逢,還有勇氣去緬懷。”

本來電影沒有刺激到我的淚點,看到這句影評一下就把我淚腺觸發了。

那些真正愛過的人,又怎敢再去相見。

後來的我們:不如不見……

再見就不要相見。

整個電影給我的觀後感是:看起來很痛苦。

可能是因為兩位主演把那種當時我們什麼都沒有,所以分手,現在我們什麼都有了,卻仍不能在一起的遺憾演得很出神吧。

我一點都不喜歡這種苦情戲,觀看電影的整個過程我只在想一個問題,既然分開已經成了必然,為何還要從逢緬懷痛苦。而不是大家相見問候,然後一個人悄悄悲傷,而是互相傷害。

電影有兩個鏡頭讓我印象特別深刻。

第一個是林見清兒子打來視頻電話要求看他住的酒店每一個角落,方小曉躲到左邊又躲到右邊,小曉的心當時就像被刀子扎一樣痛。

第二個鏡頭是見清拉著小曉往酒店裡跑,在酒店門口遇到熟人又尷尬的鬆開了小曉得手。我想如果如果沒有遇見熟人,後來的故事會怎樣?又是一段新的折磨開始吧。

相愛的人許久不見壓抑不住心中愛的激情,這不怪林見清也不怪小曉,只怪相逢真的太迷人。

我也明知道看完這電影我會不開心,可是我還是看了。

真的,最痛的不是遺憾,是回憶。

所以我建議你那些已經成了故事裡的人,別去緬懷,最好不想不見。別讓壓箱底的老物件破壞了心衣櫃的潔淨。

後來的我們:不如不見……

寫到這兒我突然就想起了倉央嘉措的《十誡詩》的第一句: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所以啊,我們不如不見。

所以啊,我不如不去看電影,也不曾有過想念。

所以啊,我不如不寫這篇文章,讓你也不曾懷戀。

讀完文章就忘了你又想起得那個Ta吧?

別想了。

遺憾永遠都會是遺憾的,你擁有在多也無濟於事,你傾其所有也無法彌補了。

後來的我們:不如不見……
後來的我們:不如不見……
後來的我們:不如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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