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對盜採地砂的行為,泰安“零容忍”!

泰山網訊 為切實加強地砂資源管理,規範地砂市場秩序,嚴厲打擊盜採行為,切實保護耕地和地砂資源,泰安市政府要求各級執法機關對盜採地砂的行為,要堅持“零容忍”的態度,行動果斷,既查人又查事,該立案的立案,該處罰的處罰,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移送,決不姑息。

在如何落實工作責任上,我市對管理責任主體及工作任務分工上都做了明晰安排。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是地砂管理的責任主體,對轄區內地砂管理負總責,負責對盜採地砂、違法經營地砂等行為依法查處和管理。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對在管轄範圍內因重視不夠、工作不力發生嚴重盜採地砂或違法經營地砂等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做好地砂管理的綜合協調和執法監管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運輸地砂貨運車輛;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地砂活動或者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地砂活動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予以查處;盜採地砂案件由履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職責的部門予以立案查處,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協助做好移送涉嫌國土資源犯罪案件的價值鑑定工作;公安部門負責依法從嚴從快查處盜採地砂等違法犯罪案件,配合國土資源、交通運輸、工商等有關部門開展行動,依法嚴肅處理暴力抗法、阻礙執行公務等行為。

在規範地砂經營秩序方面,我市也有明確要求。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嚴格規範地砂經營管理秩序,未經批准不得佔用農用地。確需佔用的,要辦理合法的用地手續。經營者必須做到證照齊全,並對地砂的來源出具合法的證明手續,並嚴格遵守市場經營管理秩序及運輸規定。要結合國土資源田長制管理的要求,落實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4+1”田長制,以田長制的落實促進地砂管理工作的落實。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嚴格地砂採礦審批辦理制度,對不符合泰安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不得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对盗采地砂的行为,泰安“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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