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人渣!中央部委發文怒斥後,又有銀行用火災烈士姓名做廣告

4月2日深夜,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官方賬號發文怒斥“人渣”,標題為:“人民英雄不容玷汙!侮辱30名犧牲英雄的人渣已被刑拘!”


人渣!中央部委發文怒斥後,又有銀行用火災烈士姓名做廣告


人渣!中央部委發文怒斥後,又有銀行用火災烈士姓名做廣告


文章稱,四川涼山30名滅火英雄犧牲的消息,震驚了所有人。但是每一次,當有公安或者消防指戰員犧牲的消息傳來後,總有幾個人渣跳出來侮辱英烈,從來沒有例外。這次也一樣。

網友“龍捲風等你”竟在轉發撲火人員犧牲的消息時,公然加上了“四川人作惡多端”“去大涼山吃烤全人”等言論……


人渣!中央部委發文怒斥後,又有銀行用火災烈士姓名做廣告



據警方通報,網民尹某雲(男,30歲,貴州畢節市人)以自己的百度帳號“龍捲風等你”,在網上發佈多條侮辱四川因公犧牲消防員的言論,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引發網民的強烈憤慨。

公安機關發現後迅速展開偵查,於4月2日下午在晉江市安海鎮將尹某雲抓獲。尹某雲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人渣!中央部委發文怒斥後,又有銀行用火災烈士姓名做廣告



這邊人渣剛被抓,

那邊又有人開始“頂風作案”


某發銀行被指用涼山火災烈士姓名做廣告


4月2日晚,一張某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免除涼山火災烈士信用卡未還清款項的海報,被大量轉發。不少網友表示質疑:此前因消防員是高危職業,信用卡申請屢次被拒,事後反而用免除一切債務做宣傳。

4月3日,據上游新聞,某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的行為不僅涉嫌侵犯烈士的姓名權、名譽權,同時也違法了廣告法相關規定。

某發銀行信用卡中心表示,將盡快對此事做出回覆。


人渣!中央部委發文怒斥後,又有銀行用火災烈士姓名做廣告


某發銀行免除涼山火災烈士信用卡未還清款項的海報。 截屏圖

網友質疑:海報是對烈士的不尊重


從這張題為《致敬英雄》的海報中看到,海報以消防人員火場救援為背景,海報下方寫到:“在四川涼山森林火災中犧牲的烈士代晉愷為某發銀行信用卡持卡人,信用卡中心決定免除逆火英雄的所有未清款項。”

其中,烈士名字及“免除”“所有未還清款項”被放大加粗。海報下方則發佈了截至4月2日晚某發銀行信用卡員工向烈士捐款信息。

記者瞭解到,以免除烈士欠款作為主要內容的海報首發來自某發銀行信用卡員工的朋友圈,被大量轉發後,有網友通過微博等社交渠道質疑這一行為。多名網友表示:“在民眾都向烈士默哀之際,某發銀行蹭了一波熱點。事前,消防員作為高危職位,想辦張信用卡非常困難,事後反而用免除一個人的債務和‘捐款’來宣傳自己。”

也有網友表示,免除債務和發起捐款本是好事,只是發佈時機和形式不合適。

律師:不僅侵犯烈士名譽還違反廣告法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全社會都應當尊崇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作出的犧牲和貢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人渣!中央部委發文怒斥後,又有銀行用火災烈士姓名做廣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任何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發現上述不法行為的,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信、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同時,陝西渭臨律師事務所張春林律師認為,

如情況屬實,根據《廣告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廣告主或者廣告經營者在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或者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按照我國社會公眾的通常認知,信用卡欠款或者負債屬於消極的社會評價,某發銀行如未經烈士本人生前同意,將其欠款信息向社會公眾披露,一方面違反金融機構的管理規定,另一方面也侵犯了死者的生前隱私,是對死者人格利益的侵犯。
從現有法律規定看,某發銀行的做法有違法嫌疑,且其利用“英雄之名”做廣告搭便車,是將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不道德行為。可能會引起烈士的家屬、同事及社會公眾的反感與不適。


對此,某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已經將此情況反饋給辦公室、品推部門及相關合作部門,將盡快做出回覆。


新民晚報(ID:xmwb1929)綜合上游新聞、應急管理部、泉州網警巡查執法、中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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