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權是法律賦予守約方的一項權利,只有享有法定或者約定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的才能以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不享有解除權的當事人的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是沒有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違約方是不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但是有以下三種情形是例外的,也就是說以下三種情形,違約方起訴請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也會支持。一是違約方不存在惡意違約的情形;二是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對他是顯示公平的;第三是守約方拒絕解除合同,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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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5 21:34:41 秦永民律師
合同解除權是法律賦予守約方的一項權利,只有享有法定或者約定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的才能以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不享有解除權的當事人的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是沒有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違約方是不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但是有以下三種情形是例外的,也就是說以下三種情形,違約方起訴請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也會支持。一是違約方不存在惡意違約的情形;二是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對他是顯示公平的;第三是守約方拒絕解除合同,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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