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疫情期間網絡團購強制搭售?重罰

3月5日,省市場監管局出臺措施,加強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網絡團購監管,規範網絡交易平臺、商超企業(含APP客戶端、直播、微博、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等)的網絡團購行為,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網絡交易秩序。

該局指導、督促相關平臺企業,加強對網絡銷售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經營者及網絡食品銷售、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資質情況審核把關,加大資質資格審核力度;對發現涉嫌違法違規經營者,依法督促平臺企業予以屏蔽、下架。

在網絡團購價格監管方面,對經營者定價進行篩查,對不合理定價行為進行提醒、告誡,對情節嚴重的惡意漲價行為責令改正,依法查處。嚴禁經營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捏造、散佈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漲價信息。

未經消費者同意,相關平臺、商超企業不得通過網絡團購搭售商品、服務,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對違反規定搭售商品、服務的,依法予以重罰。對在銷售防疫用品過程中,強制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提高防疫用品價格的,按《湖北省價格條例》《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處理。

該局將加大對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相關商超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要求,加強庫存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對發現的哄抬商品價格、囤積居奇、不正當競爭、製售假冒偽劣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行為,堅決打早打小,露頭就打,依法從重從快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出品:江夏區融媒體中心

編輯:但詩晴 / 終審:田園 孫慶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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