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美國紐約輔警的招募培訓和執法權限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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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警察輔警的招募要求:年滿17週歲,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性格,背景調查符合要求。必須通過紐約警局藥檢(紐約警局對吸毒持零容忍態度)能完成英語的正常讀寫,美國公民,合法的美國永久居民或得到在美國境內工作的許可。居住在紐約市或者紐約市周圍的六個縣(拿騷縣,薩福克縣,韋斯特切斯特縣,橙縣,羅克蘭縣,帕特南縣)和工作在紐約。必須擁有一張有效的紐約州駕照或紐約州身份證。

紐約輔警上崗前需要在紐約市警察學校完成總計140小時的輔助警察基本訓練課程。課程由紐約州市政警察培訓委員會提供,內容包括:刑法、警察學、警隊紀律、警隊職權、電臺使用、搏擊術、徒手防身術、警棍術、體能訓練、化學制品培訓、急救培訓、手銬使用技巧和逮捕程序。此外還有如何處理家庭暴力、涉槍案件和恐怖襲擊事件的警務實戰訓練。課程最後以筆試和情景模擬的方式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頒發結業證書並授予警服、警徽。此後輔警進入實習期,接受培訓官的一對一實踐輔導。雖然踏入了警官行列,但每年仍要接受職業再教育。

根據《美國民防法》等法規,紐約輔警擁有有限度的執法權。他們可以攜帶使用部分警械;可以在警方電臺調度員或正式警官的命令下以武力逮捕拘留違法嫌疑人;可以在發生遊行、事故、火災時封鎖街道,控制交通信號燈,疏散人群;提供急救服務。在紐約警察局局長或紐約輔警隊總指揮官的許可下,輔警也可以執行臥底任務。輔警可以拒絕到涉槍案件或其他存在嚴重危害自身安全可能的案件現場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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