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新疆巴州:积极落实河(湖)长制改善水生态环境

【聚焦总目标 打好三大攻坚战】

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来我州检查指导工作

积极落实河(湖)长制改善水生态环境

   丝路楼兰网全媒体讯(谢晓艳) 6月5日,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李新江率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第五验收组来我州,以听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我州河(湖)长制工作进行验收。

  会上,州党委常委乌音山,就我州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州积极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多部门联动协同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确保维护河(湖)道生态安全。并在全面摸清河湖底数后,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建立健全河(湖)长组织体系,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将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听取汇报后,验收组对我州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验收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力量,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据了解,巴州境内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水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均实施了河(湖)长制,做到了全覆盖,巴州实行河(湖)长制的河(湖)名录共计855条(个)。列入州级河(湖)长制管理的主要江河湖泊共11条(个)。

新疆巴州:积极落实河(湖)长制改善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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