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價值35萬工業醋酸貼標“變”食用醋酸 法官庭審追問

價值35萬工業醋酸貼標“變”食用醋酸 法官庭審追問

今天(6月4日),西安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西部網訊(記者 李媛)在我國,工業醋酸明令禁止使用在食品製造業中,因為工業醋酸對人體有非常大的腐蝕性,嚴重可致人死亡。然後,仍有人在利益的驅使下鋌而走險。李某某作為老闆,明知工業醋酸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情況下銷售給醋廠,今天(6月4日)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價值35萬工業醋酸貼標“變”食用醋酸 法官庭審追問

兩被告人明知工業醋酸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仍在向醋廠出售。

“你知道工業醋酸不能食用嗎?你知道它對人體的危害嗎?你自己食用過工業醋酸嗎?”法庭上,在被告人李某某說完自己勾兌工業醋酸賣給食醋廠的事實後,法官連續追問,李某某低下頭答道:“我知道有危害,我知道不應該食用,但我想盈利”。據李某某交代,工業醋酸每噸價格4000元左右,而食用醋酸每噸8000元左右。

價值35萬工業醋酸貼標“變”食用醋酸 法官庭審追問

據李某某交代,工業醋酸每噸價格4000元左右,而食用醋酸每噸8000元左右。

法院依法查明,2015年10月以來,李某某租用西安市一個庫房,銷售焦糖色、食用醋酸等食品添加劑。期間,李某某還僱傭王某某為其看管庫房,收發貨物。為獲取更多利益,李某某在明知工業醋酸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情況下,從陝西中慶石化銷售有限公司購買工業醋酸,後李某某、王某某二人將私自印製的河南凱帝食品有限公司“九城”牌食用醋酸、石家莊新宇三陽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陽公司)“文摯”牌食用醋酸等商標粘貼在進購的工業醋酸桶上,以工業醋酸冒充食用醋酸進行銷售。

經查,2015年10月22日至2016年9月27日,李某某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中慶石化公司支付工業醋酸貨款共計35.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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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認為,兩被告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部門後檢驗發現,涉案醋酸均不符合GB1886.1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中對食品添加劑冰乙酸的要求。西安中院認為,李某某、王某某在生產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並予以銷售,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終,法官宣佈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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