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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售電網訊:戰“疫”當前
電|價|降|下|來
目前
企業的復工復產正在有序開展
電,對企業來說
非!常!重!要!
為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渡過難關
雲南電網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間執行以下用電支持政策
大家一起來看一看吧
放寬基本電費計收方式變更週期
政策規定
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變壓器容量和最大需量執行方式的變更週期由按季度變更為按月
政策依據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的通知》(雲發改價格〔2020〕134號)
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業務辦理方式
大工業企業辦理基本電費計收方式(容量改需量)的變更,應根據本企業停復工情況、生產用電負荷特性等實際情況,合理測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哪種更划算,自主選擇辦理基本電費計收方式變更業務。
放寬減容(暫停)期限
政策規定
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減容(暫停)期限,申請暫停、減容、暫停恢復、減容恢復,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條件限制,按暫停、減容天數免收、減收基本電費。對於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經用戶申請,暫停、減容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
政策依據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的通知》(雲發改價格〔2020〕134號)
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業務辦理方式
大工業企業辦理用電變壓器暫停、暫停恢復,減容、減容恢復的變更,應根據本企業停復工情況、生產計劃安排等實際情況,自主選擇辦理相關業務。
超合同約定需量用電不加倍計收
政策規定
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生產口罩、防護服、護目鏡、測溫儀、病毒檢測用品、消殺用品、藥品等疫情防控應急保障物資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基本電費的,實際最大需量未超過合同確定值105%的,仍按合同確定值收取,超過合同確定值105%的部分按實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電費。
政策依據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的通知》(雲發改價格〔2020〕134號)
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業務辦理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大工業企業,實際最大需量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超過部分的電費不加倍計收,由供電企業結算當月電費時直接按企業實際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不用企業單獨申請減收電費。
免收醫療等場所高可靠性供電費
政策規定
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擴建的醫療等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政策依據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的通知》(雲發改價格〔2020〕134號)
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業務辦理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擴建的醫療場所用電,企業向當地供電企業提出雙電源或者多電源用電申請時就可直接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不用企業單獨申請免收。
四個行業用戶目錄電價9折
政策規定
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行業的非電力市場化交易用戶,2020年2月至3月的用電按照目錄電價標準(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90%結算。
政策依據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的通知》(雲發改價格〔2020〕134號)
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
業務辦理方式
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行業的用戶(不含電力市場化交易用戶),供電企業在結算2月和3月電費時,按照目錄電價(不含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的90%計算,不用企業單獨申請減收電費。
高耗能行業外的工商業用戶到戶電價9.5折
政策規定
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電費。
政策依據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雲發改價格〔2020〕198號 )
政策執行時間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業務辦理方式
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用戶(含已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用戶),供電企業在結算2月至6月電費時,按照用戶當月原到戶電價的95%計算,不用企業單獨申請減收電費。對於雲南省9折政策與國家9.5折政策有重疊的用戶,2-3月先執行雲南省9折政策,4-6月再執行國家9.5折政策。
高耗能行業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
原標題:疫情防控期間電價優惠政策盤點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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