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鎮安用制度嚴管幫扶幹部

鎮安縣採取有效措施,嚴管駐村工作隊、鎮辦包村幹部、村(社區)第一書記、村幹部等縣、鎮、村三級“四支隊伍”力量,確保幹部盡銳出戰,加快脫貧摘帽進程。

縣上採取個人申請和單位選派相結合的辦法,每個包扶部門或單位選派2-3名優秀幹部駐村幫扶,駐村工作隊長兼任第一書記,原則上由副科級以上幹部擔任。凡是部門單位選派不出的,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凡是組織選派幹部不願駐村的,一般幹部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是後備幹部的取消後備資格,是科級幹部的予以免職或降級;對選派駐村的幹部,一般幹部直接確定為副科後備幹部、副科幹部直接確定為正科後備幹部進行培養,正科幹部直接確定為重用對象。全縣共選派1067名優秀幹部駐村扶貧攻堅。

縣上規定黨員幹部工作期間,必須佩戴黨徽、亮明身份、接受監督;所有幹部必須吃農家飯、繳伙食費,不得聚餐飲酒、打牌娛樂;縣級幹部每週駐村工作不少於“一天一夜”,包戶幹部每週不少於“兩天兩夜”,駐村工作隊員每週不少於“五天四夜”,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進一步拉近距離、增進感情、提升群眾滿意度。同時,抽調專兼職工作人員57人,組建“一辦兩組五隊”,開展明察暗訪,一週一督查,一月一通報。對發現的問題,按照《鎮安縣脫貧摘帽工作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責任追究,同一問題發現第一次的進行約談並公開通報,發現第二次的誡勉談話並給予相應處分,發現第三次的就地免職。2017年以來,共問責幹部321人,其中對年度脫貧攻堅考核排名末位的1個鎮、1個部門實行“一票否決”。

縣上堅持選拔使用幹部向脫貧攻堅一線傾斜,三年來,共提拔重用脫貧攻堅一線幹部206人,佔到提拔重用幹部總數的68.4%。按規定足額落實第一書記工作經費1萬元、駐村工作隊工作經費2萬元、解決通訊費,每年拿出100萬元,對駐村幫扶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已退二線自願申請駐村幫扶的幹部,每人每年給予1萬元獎勵。為所有駐村幫扶工作隊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按規定標準給予伙食補助,以減輕村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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