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父親外出聚會唱歌留下12歲女兒在家,結果孩子失蹤後遇害,你怎麼看?

圖圖什麼


“女孩遇害,熟人作案,”整個事件揭露出對未成年進行“安全防範意識”教育,刻不容緩!但家長應該從何時開始,又應該如何進行安全教育呢?我將在下文給出答案。

一、事件的經過

7月3日晚21點多,海南保亭的張仕新被同學叫出去唱歌,留下女兒張子茜一個人在家裡看電視,當晚張仕新回到家中,發現女兒不在,錯誤地以為女兒去同村的同伴家裡過夜,並沒有在意,7月4日上午,張子茜沒有回家,其父張仕新開始尋找,並於下午報案,7月6日15時許,在村裡水庫邊上發現張子茜遺體,據當地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已經到案。


細節:其父張仕新在檢查女兒物品過程中,發現衣服擺放整齊,零花錢都在,只是少了一件黃色的T恤和一條淺藍色的裙子,另外還有一部沒有話費的手機。

二、事件的啟示

從事件的經過及細節可以推斷,張子茜的死亡不是因為搶劫財物造成,且考慮到沒有反抗的痕跡,可以推斷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是張子茜熟悉的人。


從害怕被陌生人拐走,到被熟悉人殺害,真正暴露了未成年人安全防範意識的缺失,整個事件中,其父親張仕新存在著疏忽大意的過失,譬如發現女兒半夜不在家,沒有立刻尋找,而是錯誤地認為女兒去了同伴家中,然而更大的疏忽是,在平日裡的教育過程中,缺乏對女兒應有的提醒和管教。那麼家長們應該何時開始對孩子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又該如何教育呢?

三、安全防範意識教育的時間和方式

我認為安全防範意識教育從孩子有意識時起就應該開始進行教育,而且方式多種多樣,分別來講:

1、如何教育孩子防範熟人


我有一個朋友的小孩喜歡吃別人給的東西,雖然朋友幾次好言相勸都無法避免,某次朋友特意炒了一盤特別酸的西紅柿,拿到孩子旁邊,一邊吃一邊對孩子說“今天的西紅柿真甜,”朋友的孩子吃了一口,立刻吐舌頭,並說“酸死我了”,朋友立刻說道“你看,連你最信賴的爸爸都會騙你,何況別人,以後可不能亂吃別人東西了。”

2、如何教育孩子辨別陌生人

之前看到一篇報道,說是某男子帶孩子出去吃飯,停車後一下車不小心碰了一位路過的妙齡女郎,他趕緊道歉,女郎也表示歉意,倆人就聊了兩句,女郎離開的時候和坐在車裡的孩子打招呼說“小朋友,你爸爸真好,帶你下館子呢,你要乖哦”,男子回頭對坐在車裡的孩子說“快和阿姨再見”。

在用餐的時候,突然餐廳廣播“某某車牌號的男人請挪下車”,男子一聽是自己的車,對孩子說“你哪裡不要去,等爸爸回來”,孩子點點頭繼續吃,這時剛才的妙齡女郎走到孩子身邊對孩子說“我是你爸爸的朋友,你爸說讓我帶你下去,他有急事要走了”。

等男子進來發現,孩子不見了。


孩子年紀小,辨別力差,很難分出來誰是陌生人,誰是壞人,所以家長一定要再教育孩子不要搭理陌生人的同時,告訴孩子如何辨別陌生人,常見的陌生人有六種:博得你同情的人,向你求助的人,告訴你家裡有緊急情況的人,向給你拍照的人,帶你去看寵物的人,叫你小名子的人。


孩子畢竟是孩子,他們的心智是不成熟的,無論教其怎麼避免傷害,都不如大人對孩子的看管更加謹慎一點:

如果父親張仕新發現女兒不見了,即刻尋找……

如果父親張仕新帶上女兒去參加聚會……

如果父親張仕新往日在女兒不歸家的時候能夠嚴加管教……

悲劇就不會發生;

可惜……

世上沒有如果!

我是喜愛孩子的幸福媽媽,樂意分享和幸福相關的秘密,歡迎關注、點贊、留言,為了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長,請將安全意識教育方式告知自己的孩子,並將文章轉發分享給有小孩的家長,謝謝各位!


秘語相傳


其實,真的不用去指責這個已經萬分悲痛的父親了,這種發生在身邊的危險,咱們每個人都無法去預料。

在農村裡,咱們每個人都應該有過小時候獨自在家的經歷,不管父母是出門幹活或是去有什麼事情,至少絕大部分人都不會料想到,一個孩子獨自留在家,會有這樣的危險發生。

這件事情發生的地方,是海南一個少數民族村莊,原本應該是民風淳樸的地方,過去應該是夜不閉戶、路不拾遺,我也曾在這種少數民族村莊生活過,村民們大都十分豪爽,只要放開了跟他們喝酒,大家就會覺得你這個人夠朋友、講義氣,真的是發自內心把你當朋友。同一個村子裡,村民之間的關係也是十分融洽,就像這次出事的12歲小女孩,過去,她就經常會在村裡同伴家中過夜留宿,所以,事發當天晚上,當她的父親回家後發現女兒沒在家,也只是以為孩子到同伴家過夜去了,並沒多想,直到第二天女兒一直沒回來,他才感覺到問題嚴重了。

其實,這個女孩從1歲開始,因為母親離家出走,她一直都是由父親獨自養大,父女之間感情很深,當天晚上,父親應朋友之約出了門,結果女兒就從家裡離奇失蹤,直到三天後,孩子的遺體在附近的一個水庫被發現,而嫌疑人也已經到案。關於案件的具體細節目前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但是,據村裡的村民們反映,嫌疑人竟然就是當地人,大家誰也想不到,他會對一個12歲的孩子下這樣的狠手。

遺憾的是,悲劇已經無法挽回了,可以想象得到,做父親的現在該有多麼自責和後悔,再多的責難已經於事無補,但願這個家庭能早日走出傷痛,重新能開始正常的生活。

同時,也再次提醒了其他做父母的,現在這社會,真的太複雜,感覺人與人之間那種純真的善良已經跟過去相比要少了很多,切記一句話: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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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事,做父親的也太粗心大意了點,比如回到家發現孩子不見了,也沒說確認下孩子人在哪裡?

何況當時電視沒關,燈也沒關,想下,真正去同學家過夜怎麼會不把家裡電視關了,燈關了呢?


結果第二天尋找才發現不對勁。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經到案,具體因為什麼原因謀害女孩。還需要更多的細節披露。

不過我相信這對一直相依為命的父女,面對女兒的離開,最傷心最自責的依然是父親吧。

按理說,我相信沒有人會想到自己就離開家一下,自己女兒在家都會出事。

因此與其說責怪父親粗心,我也真的希望何時能不能12歲孩子在家看電視,不用再這麼危險。

如果這個社會真已經成了,父母必須隨時把孩子照看的,某種程度何嘗不是一種悲哀。

因此針對對小孩的犯罪,務必要嚴懲,而在現如今,讓父母雖然陪伴孩子不現實,只能夜晚一個人在家呢時候不要給任何人開門,是的,是除了父母的任何人,很多這種案子都是熟人做案,作為孩子力氣小無力反抗,因此是一到夜晚一個人在家,不可以給除了父母以外任何人開門。

可以禮貌隔著門告知讓有事給父母打電話,或者白天再來。絕對別開門,更別一個人外出。不管對方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信息上也可以電話給父母確認。

做父母的也多隨時電話確認自己孩子狀況。


廖彩琳律師


99隨便語:一起不幸的案件,一個傷心的父親,我想說的是不要把責任都加在父親身上,這個父親雖有過錯,但不應當受到太多指責。

地點: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新政鎮什示巴村

時間:7月3日

事件:父親外出同學聚會,12歲女兒從家中失蹤後被殺害

(1)什示巴村有一對父女倆,父親張仕新從女兒子茜一歲起,就獨自帶著女兒生活。子茜從小聽話懂事,張仕新出外打工時,子茜就在家裡打掃家務,一晃11年過去,子茜今年已經12歲,是當地小學的六年級學生。

(2)7月3日晚21點多,張仕新被同學叫出去唱歌,當時子茜一個人留在家裡看電視。

當晚23時,張仕新回到家發現,燈亮著電視也開著,但子茜並不在家裡。由於家裡修房子前,子茜常在同村的玩伴家裡過夜,張仕新並未在意。

(3)第二天上午,張仕新在村裡沒找到子茜,才意識到可能出事。

回家檢查後發現,子茜的零花錢都在,衣服很整齊地擺在床上,只少了一件黃色的T恤和一條淺藍色的裙子,另外還有一部手機,這部手機是子茜哥哥的電話,沒有花費,僅能用來玩手機。

(4)7月4日上午開始,張仕新到處尋找,並於下午報案。

(5)7月6日15時許,子茜的遺體在村裡水庫邊被找到,已遇害,據當地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已到案,案件正在偵辦中。

第一,我們不應當過分苛求父親張仕新。

不幸發生了,肯定有很多人會責怪父親張仕新,因為,假如張仕新當天晚上,沒有和同學出去唱歌,子茜應當不會出事。

但我們必須看到,張仕新這位父親,真的不能算明顯失職。

子茜已經12歲了,又是留在自己家裡,按道理說,哪怕一個小學六年級的12歲女孩子,一個人留在家裡,也應當能照顧自己。

一個當父親的人,總不能一直把女兒綁在自己褲腰帶上吧?

所以,張仕新完全想不到這起案件的發生,他和他的女兒一樣,都是受害者。

第二,從現有情況看,很可能是熟人作案。

目前案件處於偵辦中,警方並未透露案件細節,但從媒體報道的信息來看,子茜當晚離開家時,應當不是被綁架或被挾持,而是主動走出了家門。

我們可以猜想,誰能讓她主動在晚上10點左右,離開自己家?

對方極有可能是個熟人,取得了子茜的信任!

這裡有一個描述的細節,子茜在離開家時,特意換上了“一件黃色的T恤和一條淺藍色的裙子”,恐怕對於這個年齡的小女孩來說,已經是她比較漂亮的衣服了。

第三,當父母的,應當教育自家孩子,時刻保持警惕之心。

不得不說,現在這個社會上的環境比較複雜,誰能想得到,一個留在自己家裡看電視的女孩子,卻遇上飛來橫禍?

然而,這起不幸的案件還是發生了,警方通報稱“犯罪嫌疑人已到案”,這句話的意思等於是說,子茜是被殺害的,犯罪證據已經初步掌握。

這種事情太恐怖了!

誰家能保證,沒有把一個十幾歲孩子,一個人留在家裡兩小時的經歷。

如果這樣也能出事,誰敢保證自家孩子的安全。

所以說,當父母的家長們,從這件事裡能夠吸取到的教訓,不是不能將孩子一個人留在家裡,而是必須教育孩子,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包括比較熟悉的鄰居,同村人等等!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尤其十來歲的女孩子,絕對不要在晚上,跟隨不能完全信任的人,走出家門!

結束語:海南保亭12歲女孩被害案,絕對應當引起我們的警覺,目前環境下,我們寧可把其他人想的壞一點,再壞一點,也不能盲目信任。


99隨便


據說就在小茜的遺體被發現不久,同村的一位村民張某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稱小茜的死和他有關,而讓人意外的是,這個張某竟然就是小茜家的鄰居,兩家人還算得上是親戚。張某自稱是騎車撞了人並藏匿屍體,而且張某的妻子說,丈夫平日裡很膽小,她真的想不明白,丈夫為何會做出這種事。

對於究竟是否屬實目前尚不得知,但是對於死者的父親我個人認為不宜過度批評,因為事件已經發生,雖然其作為父親確實有不稱職之處,但是考慮到女孩畢竟年齡12歲有一定的自理能力的情況下,其父親出門和同學聚會也很難會想到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而且女孩和父親一直相依為命,我想此刻女孩的父親內心何嘗不悔恨呢?而且目前過度的批評也解決不了問題。

只能說各位家長在孩子暑期時間段中,因為孩子不需要上學,所以儘量有成年人看護,陪同較為妥當。畢竟誰家的孩子不是個寶呢?

兇手的法律責任

首先對於本案中究竟是不是張某所為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新聞報道,而且本案中張某聲稱是騎車撞到女孩之後藏匿的屍體,但是我想有幾個疑點:

  • 1、既然是騎車,想必不應該是機動車,怎麼會將人撞到這麼重的傷以至於要棄河?
  • 2、死者父親和同學出去聚會的時候,張某明明也是同去的,怎麼會撞到女孩?
  • 3、女孩究竟是被撞而亡還是溺水而亡?

我想部分事實經過張某的口供和警方勘驗結果出來對比就立刻知道實情了!

如果女孩並不是當場身亡而是拋屍之後溺亡的情況下,那麼男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殺人罪兩罪;如果女孩的當場身亡的情況下,那麼男子的行為顯然構成交通肇事罪。

但是無論哪一種結果,對於張某的拋屍行為,我都認為應當予以懲處,即使其事先撞人確實可能因為飲酒而出現的過失,那麼其後的拋屍行為我想無論如何都不能推脫其責任!

最後麋鹿說法,讓你在法律問題上不再迷路。


麋鹿說法


事情的大概經過,題主已經描述的差不多了。我就大概再說一下,在今年7月3號晚上,海南保亭的一名12歲小女孩在家中被害,事發時其父親參加同學聚會去了,留小女孩獨自一人在家。事情被發現後,3天后在一個水庫旁邊發現女孩的遺體,具體原因目前不太清楚。但是警方最新的通報顯示,目前殺害12歲女孩的嫌疑人已經被警方抓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回過頭我來談談對這件事的看法:

1.首先這個12歲的女孩算是單親家庭,從1歲多的時候就跟其父親生活在一塊,乖巧懂事。其父親才加完聚會回來以後,燈還開著,電視也開著。說明肯定是熟人作案,小女孩可能沒想那麼多,就跟別人出去了。如果打算長時間出去,肯定會關燈,關電視的。

2.其父親比較粗心大意,明知自己外出聚餐需要長時間,應該讓小女孩安排到比較放心的鄰居家裡,讓鄰居臨時照看。或者其父親可以從大門外面反鎖,讓小女孩自己在家看完電視就休息了。我小時候我媽出去時間稍微長點的話,都會把我反鎖在家裡。

3.其父親一開始還以為孩子是去其他鄰居家玩了,延誤了最佳的報警時機。可能對於父親來說,有點大意了,孩子畢竟12歲了,父親對於孩子的日常關注估計不夠。

4.此事也給家有孩子的家長敲響了警鐘,平常我們可以考慮多關注孩子。特別是單親家庭,希望別讓這種悲劇再發生了!


大叔探保


一個12歲的女孩,無緣無故離奇失蹤,其中到底有什麼隱情呢?

女孩名叫小茜,是海南苗族自治縣新政鎮人。7月3日晚上,孩子的父親張某去參加同學聚會,小茜一人在家。晚上11點左右他回家未見小茜,以為孩子去同學家睡了。第二天去同學家未找到小茜。張某立馬讓群裡人幫著找,並報案。警民全力尋找。

直到第三天警察才在另一村水庫邊發生孩子屍體,確認已遇害。小茜1歲時媽媽便離家,她一直由爸爸帶著,很聽話、懂事。罪犯已被警方抓獲,案件進一步審理中。

當剛看到題目時,說實話,魯莽的認為得怪孩子的父親。但瞭解到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忽然覺得,沒必要怪孩子的爸爸。

發生這種事,他這個做父親的比誰都難過。辛辛苦苦一個人將孩子拉扯到12歲,與自己相依為命的女兒,他能不疼愛嗎!

即使他不去參加什麼聚會,也不可能一天24小時守著女兒,孩子總有獨處的時候。而且,12歲的孩子已經到了成長過程中一個跨入成熟的階段,具備了照顧自己的能力。

最關鍵的,這起離奇案件,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主動、甚至是有預謀的對孩子實施的侵害。所以,只能怪這個可惡的罪犯,不做人事,偏要做違法之事。好端端的一條年輕生命,被這個劊子手無情的剝奪了!

孩子的父親說,女兒平時很乖巧,也比較內向,一個人在時都會幫自己收拾家、打掃屋子、做家務。也常在同學家留宿,因此當天晚上他也就沒多想。孩子失蹤時,電視還開著,只是人和手機不見了。

我們可以想象,一個自己養了十多年的女兒,忽然間就沒了,孩子的父親心裡是個什麼滋味!

雖然在這個事故中,他有一定責任,但我們真不忍心再指責他什麼!這個女兒可能是他唯一的精神寄託,生活的唯一動力!

希望張先生節哀!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嚴懲罪犯,給孩子父親以安慰!以告慰這條年輕的生命!

案發原因是什麼呢?一起期待調查結果!

大家覺得這種傷害小孩的罪犯應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海南花季少女張子茜的不幸殞命令人同情亦令人惋惜,父親的疏忽大意無疑是悲劇發生的重要誘因。我們譴責兇手的殘忍,但如何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上演才是真正所需要我們大家思考的!

12歲的張子茜身世可憐,自小與父親張仕新相依為命,這位父親既當爹又當媽12年來含辛茹苦地將女兒慢慢培養長大。

7月3日晚上21時許,父親張仕新被同學叫出去唱歌,留下女兒張子茜一人在家。張子茜平時在家的時候很乖,雖然年齡尚幼但很懂事,在家的時候還經常幫父親打掃家務,所以父親張仕新對於留下女兒獨自在家顯得很放心。

當天晚上23時許,回到家中的張仕新發現女兒不見了。由於女兒之前也曾經在同村的玩伴家中過夜,所以這位父親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直到第二天上午,感到事情反常的張仕新才報警求助。然而此時已經為時已晚,儘管當地警方經過不懈地努力但最終傳來的卻是孩子遇害的噩耗。

張子茜的遇害最主要的原因固然是由於兇手的殘忍,但是父親張仕新同樣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他的疏忽大意與張子茜的死是存在必然聯繫的。

在我看來身為父親的張仕新實際上存在兩點失誤:

第一、放任孩子經常在外過夜,導致事發後心理麻痺未能引起足夠重視。

一個12歲的孩子貪玩其實是很正常的,但是因為貪玩而經常性的夜不歸宿無疑是不合適的。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我們身處的社會環境亦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各種危險因素與不確定的風險源點日趨增多,把一個未成年的孩子放任在外其實就相當於將她暴露在這種隱患之中。

父親張仕新發現孩子不見之後並未引起警覺,主要還是由於之前孩子多次夜不歸宿的經歷使他產生了麻痺大意的心理,而孩子之所以夜不歸宿恐怕與他的管教不嚴亦或者說是變相縱容是密不可分的。

第二、存在僥倖心理,發現孩子失蹤後未能在第一時間報警。

我認識不少公安上的朋友,由於去年有一段時間各種“搶孩子”的網絡謠言層出不窮,所以與他們專門聊過有關未成年人失蹤的警情。

一般情況下,警方一旦接報未成年人失蹤的警情都會在第一時間內開展工作,尤其是當失蹤對象為不滿十四周歲的少女時更會在最短的時間內窮盡一切工作方法。因為不滿十四周歲的少女一旦失蹤容易發生意外,這種意外最嚴重的當然是不幸遇害,但是即便最輕的也有可能會涉嫌強姦犯罪。

在我國,年齡不滿十四周歲的少女屬於幼女,不管其主觀上是否願意,一旦有人明知其年齡情況與之發生性關係的都屬於強姦犯罪。一個不滿十四周歲的女孩子一旦失貞無疑會對她的一生帶來很大的影響,所以警方在遇到這種情況時開展工作都是不遺餘力的。

我們回到本案中來看,如果這位父親張仕新在發現女兒之後明顯心存僥倖。即便女兒之前有過在玩伴家夜不歸宿的經歷,作為父親的他也應當進行一番確認才對。如果他及時明確了女兒的狀態發現異常可能會在第一時間內報警,然而他卻心存僥倖選擇了安然入睡,最終錯失了寶貴的時間。我們假設他能夠第一時間內報警,那麼處警的民警很可能會發現異常之處進而迅速開展工作,那麼屆時張子茜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事情已然發生,如今的假設無法換回張子茜年幼的生命,但願她在天國一切安好!

張子茜的不幸遭遇雖然只是個案,但是我相信本案對於所有的家長們都應當有所警示。作為家長我們固然要時常提醒孩子注意自身的安全,但更重要的是在險情出現之後一定不能麻痺大意,你的一個疏忽很可能就是以孩子的生命為代價!



通城丹妹


我想這可能不是一個家長如此,試問一下,有多少家長都是這樣呢?


我之前的一個朋友就是。她說自己讀小學的時候,父母出去浪漫了,怕自己出事,於是把自己反鎖到家裡,有一次,鄰居起火了。這兩口子出去看電影了,還是把孩子鎖家裡,他們家住在5樓,要不是消防人員來得快,孩子就沒了,可見這是多麼心大啊。

但是同樣也有做的很好的,任何時候都不讓孩子一個人單獨相處,這不但是為了生命安全著想,也是為了讓孩子能有個健全的心理了。所以陪伴也是很重要的。


這件事故中,父親參加聚會,讓孩子一個人在家,可能覺得12歲了沒什麼了,就安心出去了,可是沒曾想,這一出去就是一輩子的陰陽相隔了。


他回來之後發現家裡燈亮著,電視開著,女兒不見了,想想一起女兒也有可能住在別的家,於是就先睡了,等明天再說了。試想一下,什麼情況下女兒離家連燈都不關,電視也不關?這明顯是被人騙開門之後,強行帶走了。


這個犯罪嫌疑人落網了,據說是熟人。也只有熟人才能讓孩子放下戒備打開門。所以這樣的事情切莫在發生了,這是很要命的。也要加強我們對孩子的安全防範。


老王偵查記


這是一個不幸的事故,不能說該父親沒有責任,但12歲的姑娘一個人在家,失蹤遇害,這件事情背後作案手法令人髮指。

案件回顧:的7月3號晚上,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新政鎮什示巴村的張仕新因為同學聚會,便將12歲的女兒子茜一個人留在家裡看電視,回來時夜裡11點左右,房間燈亮著,電視也開著,可是房間並沒有女兒身影。因為是村裡,孩子也經常留宿村裡好朋友家,他便沒當回事。




第二天早上他去女兒最好的玩伴家尋找女兒,並沒有找到,這時他意識到不對勁,趕緊村裡挨家挨戶尋找女兒,並沒有任何女兒消息,隨後又回到家裡查看女兒物品,發現女兒一件黃色T恤和一條淺藍色裙子以及一部手機不見了。


張仕新說,女兒從一歲開始便由他獨自撫養,父女之間關係融洽,女兒從小懂事聽話,每次他出門都是女兒打掃家務。子茜性格內向,從來沒有出過遠門。

7月4日下午,張仕新尋找女兒無果,便到當地派出所報了案。7月6日15時許,失蹤12歲女童張子茜遺體在海南省保亭縣新政鎮報導村水庫旁找到,子茜已遇害身亡,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當中。

這件案件的發生確實令人心痛,一個年僅十二歲的女孩,被兇手殘忍殺害,如何下的去手啊,到底是出於何種目的而下此毒手?如今兇手已經被抓獲,他會得到該有的懲罰。

女孩父親雖然也有失職之處,但喪女之痛,從小到獨自撫養女兒,在村裡,女兒並不是第一次獨自在家,我希望我們都不要過多的去指責父親,他的傷痛真的無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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